预防先天性呆小病和缺碘性甲状腺肿

先天性呆小病和缺碘性甲状腺肿是可预防性疾病。1986年,国际碘缺乏病控制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Control of Iodine Deficiency Disorders)和NGO(非官方组织)与WHO/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一起发起全球用碘化食盐根除碘缺乏性脑损害的防治计划,1996年有83个发展中国家(占56%的人口)已实行碘化食盐制度。地方性呆小病,孕妇、胚胎期缺碘是发病的关键原因。因此,地方性甲状腺肿流行区和孕妇应供应足够碘化物,妊娠最后3~4个月每日可加服碘化钾20~30mg。推行碘缺乏流行地区的补碘预防已使地方性呆小病的发病率显著下降,居民的神经-运动系统发育质量提高。妊娠合并GD用硫脲类药物治疗者,应尽量避免剂量过大,并同时加用小剂量甲状腺粉制剂(或L-T3)。妊娠合并甲亢时禁用131I治疗,诊断用的示踪剂不能口服,但可作体外试验。

胎儿、新生儿甲减的预防主要依赖于大力推广现代筛查诊断方法。进行宫内或出生后的早期诊治,将明显减少新生儿先天性甲减的发生,改善其不良预后。

预防成人甲减

成人甲减:不少是由于手术切除或使用131I治疗甲亢引起,手术时必须留足甲状腺组织或正确使用131I用量,避免切除过多和剂量过大所致的医源性甲减。

药物性甲减:其防治原则是:①严重甲减者应立即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并同时给予TH;TH补充治疗的方法与一般甲减的治疗相同。②如患者为GD,可将抗甲状腺药物减至最低维持量,但不宜完全停用;同时补充TH。③待GD患者的甲减纠正后,应及时恢复常规的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一般需减量)。

亚临床甲减:亚临床甲减引起的血脂代谢异常可导致动脉粥样硬化,除老年患者外,一般主张进行干预治疗。妊娠期亚临床甲减对后代的智力发育有明显影响,但目前对其治疗尚无一致意见,处理原则应依病因和患者的年龄而异。如患者处于青春期发育前,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所致的亚临床甲减应予治疗;如为老年患者,一般不必治疗,但需追踪观察。为了指导治疗,美国甲状腺学会(ATA)、美国临床内分泌医生学会(AACE)和美国内分泌学会(TES)达成的共识,将亚临床甲减分为两型,第一型的血TSH≥10mU/L,需要给予L-T4治疗;第二型的血TSH为14~10mU/L,一般不给予治疗,但应密切观察血TSH的变化。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3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