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例中医方对病历的修改已超出《病历书写规范》所允许的合法要求,明显存在篡改病历、违背客观事实的严重错误,以致令人怀疑其目的很可能是为了掩盖治疗过程中的医疗差错,甚至有推卸责任之嫌。这种以删改病历而达到获取有利的法律证据的行为,实在是愚蠢之举,因为客观事实不仅曾经出现在病历中,而且已经被死者家属看到,这些对于死者家属来说很敏感而痛苦的字眼,他们是不会忘记的。况且病历仅是一面之词,并不是全部的法律证据。如果医方没有差错,为何要在事发后修改病历呢?医方修改病历的行为只能让他人更加质疑医方真的存在医疗差错。使医院堵上管理上的漏洞,避免发生纠纷时,处境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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