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风湿性心脏病的减少,先天性心脏病已成为目前最常见的妊娠期心脏病。妊娠32 ~ 34周、分娩期以及产后3天内是心脏负担最重的三个阶段,容易发生心力衰竭。产科医师需要与内科医师密切合作,对这些妇女进行孕前评估、孕期监护和分娩期处理。在孕前已知患有心脏病的患者,应当请心内科及心外科医师评估,确定心脏病的类型、程度、心功能、是否需要手术,并判断是否可以妊娠。对于未规律产检的心脏病患者,就医时往往已经有症状,需要心脏科医师诊断心脏疾病并评估其继续妊娠的风险,而风险往往极高。需要多科协作救治,并向患者及其亲属充分交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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