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卫生部2004年285号文件提示,“对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医院也应建立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分离、药敏试验和质量控制。”所以建立微生物学实验室是医院的必需,根据所在医疗机构级别建立相应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的微生物学实验室,开展满足临床需要的检验项目;无明确的官方文件,根据目前中国已有的实验室格局,微生物学实验室归属于检验科。在美国、日本等国家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归属于病理科,从有利于生物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与病理实验室、寄生虫实验室可同属一个部门或独立成立一个部门较合理。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7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