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王某和未婚妻叶某在某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检查报告出来后,医师单独叫住了叶某。王某称自己觉得好奇,就询问医师是否检查出什么问题,医师却告诉王某说没有问题,一切正常。王某称,妻子的顾虑他能理解,但他感到困惑,为什么婚检时,医院没有将妻子疑似艾滋感染者的情况告诉自己?同时明确规定对艾滋病患者隐私的保护,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对于艾滋病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公众应当主动地学习和参与,理性地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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