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的盲区

由于处在战争的特殊状态,全国分为日占区、国统区和共产党抗日根据地,而且三种区域犬牙交错,从而客观上给国民政府继续执行禁烟政策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处在日占区边缘的一些军政势力,因天高皇帝远,往往将禁烟法令抛在脑后,而视鸦片经营为发财良机。例如淮南地区的国民党实力派韩德勤、李本一、秦庆霖等在中共与日军之间周旋,对百姓强加苛捐杂税,并且迫种罂粟。[107]

还有一种情况是国民党政权对农村的控制十分薄弱,对西南更是缺少经营。因此,在西南推行包括禁烟在内的各项法令,效果必然大打折扣。例如在陪都所在的四川省,禁烟的盲区就随处可见。四川十六专区位于川西,辖有松潘、茂县、理番(后称理县)、汶川、懋功、靖化等6县。这些地方政权力量相当薄弱。其鸦片交易中心在马尔康,每年买卖的鸦片达到百万两,购土的烟帮主要是青海马步芳的代表和贡唐喇嘛的代表。由于国民政府的势力尚不能达到马尔康,因此,百姓自由种植罂粟,并公开买卖。1938年四川各地实行禁烟后,各处哥老会帮会势力和不法之徒纷纷涌入这贫瘠僻远之地,大力发展罂粟种植业,从而使鸦片烟毒肆虐。各县长对此眼开眼闭。理番县县长黄莘牧更是直言说:“这里禁啥子烟啊!不过纸面公文,应付了事。”其前任徐剑秋本身就是终日一榻横陈的瘾君子,连公文也是在烟榻上处理的。靖化县有职员15人,以县长刘绍绪为首的12人是瘾君子,号称“12条枪”,占其职员人数的80%。懋功的县长1939年因全县遍种植罂粟而向省主席王赞绪报告,并指出:此处的彝民有枪二万条,若要铲烟,除非派三个团来。王竟敷衍道:“现在抗战期间,哪有三个团人到懋功铲烟,你相机行事,禁多少,算多少。”结果是一苗未铲。靖化县县长米庆云还算尽职,于1941年在本县断然实行铲烟,岂料遭到地方势力的顽强抵抗,所派区长也被杀掉,烟帮还围攻县城。最后告到省府,米庆云被省主席张群横眉怒斥,并被免职了事。 [108]军政的腐败和无能,也是禁烟不力的原因之一。1942年,王元辉出任四川十六区专员,手下有蒋介石派来的数个保安团,王元辉决心扑灭烟毒,铲除恶势力。岂料保安部队极其腐败,大小军官均贩烟谋私,吞饷吃缺,战斗力极弱,在与哥老会土匪的冲突中,几乎每战必败。当王元辉率部到懋功铲烟时,一营武装被缴械,自己被围困于县城,城将破之时,被迫写下字据:不动全县一苗烟土,于三日内离开懋功。

再如抗战时的柳州为大西南与华南及东南亚诸地物资转运枢纽,商市繁盛更胜战前,在此国难深重之际,一些国民党军阀勾结奸商,以此为发财致富场所,贩卖鸦片,大捞横财。广西银行柳州分行经理吴祖谋串通商人,用商店名义,向银行贷款,然后从后方收购鸦片,长途贩运,牟取暴利。 [110]

再说西北的不少地区也仍是烟毒泛滥。1942年起,马步芳借口禁烟,在青海各地大肆搜刮民脂。仅在西宁市和湟中、互助两县收得的禁烟罚款就达285300元。 [111]

吴铁城广东“禁烟”

1937年5月,吴铁城出任广东省主席。吴铁城曾在上海主政,深知鸦片之“妙处”,他上任伊始,便加强省禁烟委员会的职能,任命70余人为各县查禁委员,并将各区禁烟委员会所辖的烟土公司和各县市的烟馆,一律改为土膏店和售吸所。名为办理禁政,实是攫夺鸦片利源。

吴铁城与大烟商陈学淡相勾结,合作贩卖鸦片。陈学淡从云南购买鸦片后,经吴铁城介绍,与军政部打通关节,将鸦片运回广东,煎膏装盒,运入自己的“大司马”和“天成”两艘轮船。这两艘船均设有暗舱,一次可载烟膏300万两。陈学淡用该两船轮流运鸦片去南洋群岛、印尼和菲律宾等地。后因内部分赃不均被人告发,才被菲律宾当局查获,搜出鸦片烟膏200多万两。吴铁城从陈学淡那里捞得的贿赂也无可计数。

由于吴铁城的纵容与默许,各县禁烟委员纷纷放手营私舞弊,毫无顾忌,一时珠江大地毒雾弥漫。

此情况被戴笠侦所知,认为是进一步插手广东禁政、以求分肥的良机,遂派梅光培于1938年2月到广东,以协助整理禁烟为名,其实是向吴铁城敲竹杠。吴因私囊中饱,心中有虚,遂招待殷勤,将梅光培引入吴的别墅同住,并送3万元做梅的活动费;不仅如此,吴还特为梅光培在民政厅设第六科,拨一辆新式轿车供其使用。对戴笠自然不能冷落,吴每月通过梅向军统提供15万元烟款,这样,才相安无事。 [112]

吴铁城于1939年1月被免去广东省主席职,由李汉魂继任。其间,他从鸦片里搜刮的金钱不知有多少。至于其他的党国要人仍然从中捞好处,如孔祥熙一直与贩毒有牵连。1940年,四川酉阳县县长冯英得知有一批鸦片经过此地,便带军警堵截以分肥,结果了解到这批鸦片的主人是孔祥熙,只得连声道歉。

刘文辉西康大抽烟税

1939年初,国民政府迁到重庆,蒋介石设法削弱地方军阀势力。对西康的刘文辉,蒋介石以建立抗日根据地为由,设立西昌行辕,行辕主任是张笃伦,与刘文辉争权夺利。鸦片是双方长期斗争的一个方面。

西康因位处边地山区,财政收入匮乏,常年入不敷出。如1939年财政预算为5357996元,而本省收入部分不足100万元,只能向中央政府和四川省政府要补助。但从1942年起,国民政府废除省级财政,省无独立预算,由国民政府核定的开支数字按月汇发,四川省政府也停止对西康的补助。这样,西康财政更窘。刘文辉号称“多宝道人”,其最后的法宝就是鸦片税。

西康地处僻远,清末民初烟禁最厉之时,也未受影响,因此有80%的人口吸食鸦片。刘文辉此时重拾生财之道,要求各县对罂粟的种植、鸦片的贩卖出售等环节抽取重税。于是,西康县县有罂粟花,税名有烟苗税、懒税、印花税、起运税、出售税、内销税、外销税、红灯税等。种罂粟的有税,不种的也要纳税。此后,西康之鸦片产量日增。1942年后,西康各县每年派收的烟税就达100担(每担1000两),丰产的竟达数百担;执牛耳的是荥经县,刘文辉的五哥刘文彩从云南、西昌引来良种,劝民种烟,产量剧增,鸦片的质量可与云南丽江货媲美争雄。全省每年的烟税虽无确数可考,但至少在3000—4000担间。在贩运方面,利润更丰。康定或雅安每两鸦片价仅1—2元,运至成都便涨至3—4元,再运他处烟价更高。

刘文辉在禁烟问题上与蒋介石处处抵抗。1940年,蒋介石在西昌设立禁烟督办公署,直接征收烟款。刘文辉立即针锋相对,自兼督办主任。不久蒋任命一个禁烟督察到西康,刘文辉也推出一名督察。刘在烟税这一巨大利益上丝毫不让步,甚至一度与西康的中央军24军武装对峙,几乎兵戎相见。

但在表面上刘文辉采取“又禁又铲又收税”的方针,铲烟自然是表面文章了。每年秋获之后,西康省政府照例贴出“鸦片流毒,危害民生……”的韵文告示,奇怪的是这种文告必贴于大小烟馆门首,一般瘾哥往往以禁烟文告为烟馆指南。一时,各种中央官员、西南禁烟要人、军警等纷纷下乡。民间撰联曰:“冠盖往还,每过烟区都驻马;云烟吞吐,纵然茅屋也停车。”

因此,刘文辉始终抓住鸦片税一项,得以安于一隅。他自己也坦率承认:从鸦片中增辟财源,是饮鸩止渴之法。他后来回顾说:“1933年退守荒僻的西康,成了一个破落户,财政陷入极度困难,加之蒋介石又唆使刘湘在政治上给我制造了许多乱子,弄得我终日焦头烂额,无法应付。有一时期在无奈之中,竟至从鸦片中去增加收入。这种饮鸩止渴的办法,曾经引起国内舆论的非议,那已经是穷极无聊了。”“苛捐杂税,人有我有,竭泽而渔,不恤民困。”[113]

在鼓励与重税之下,西康诸县鸦片泛滥。一个调查团在报告中描写了少数民族的烟毒:“大小凉山夷人,在清时无何武力,故无大乱。一入民国,因内地迭次禁烟,烟价大涨,夷人遂利用时机,大量播种,以图厚利。而一般匪徒及不肖军人,系得十百倍之利益,私带枪械前往夷地换烟,络绎不绝。夷人经过此辈汉人不断输入枪械之后,遂如虎生两翼,为所欲为。” [115]

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屡有种植罂粟的现象。四川的茂县,羌族地区遍地罂粟,1942年,县政府假借铲烟为名,实行搜刮,派军队到各村勒索,连鸡猪均被夺杀,羌族人民忍无可忍,聚众进行反抗,县政府令哥老会从中调解,后杀害了羌族领袖刘扬同,是为“茂北事件”。 [116]

港记公司

在抗战时期的后方,以杜月笙为首的集流氓帮会、戴笠的军统及政府豪门合作的港记公司,是实力最强的贩毒机构。

港记公司成立于1938年,在香港和重庆设立机构,表面上由顾嘉棠任负责人,实际上仍是杜月笙主持和控制。该公司成立后,香港的鸦片商人争相向杜月笙订购鸦片,港记公司将内地出产的鸦片运至香港和日军占领区,然后换回大量的火油、布匹、汽车、轮船、香烟、抽纱等紧缺物资。 [117]

六年禁烟原定至1940年结束,四川的军阀为在最后时刻捞一票,指令烟商组织“江巴合昌土行”,搜集川中存土,准备外运发一笔大财。蒋介石为打击四川地方势力,尽快完成禁烟,于1939年初宣布所有烟商存土一律封存,禁止启运。此令一出,大后方震动。尤其是四川军阀的大批鸦片和烟商的存土均被封存,当时集中在涪陵白岩洞的鸦片共计3800担。眼看着这黑色的金子被冻结,四川的军队首领们自然不甘心,遂对重庆实行粮食禁运,于是,陪都发生粮荒。

1941年3月,杜月笙与潮帮大土商、华成企业公司负责人郑应时由香港来到重庆,探知这一情况,遂欲包揽这批鸦片生意。于是,杜月笙首先与川康绥署副主任潘文华的胞弟重庆银行的潘昌猷联络,取得川军的支持,然后杜分别求见蒋介石、戴笠、孔祥熙(行政院院长兼财政部部长)和刘航琛(经济部部长、四川军阀的代表)等。蒋介石也希望存土变成资金,表示同意。

杜月笙即向孔祥熙表示,愿意承担涪陵鸦片的外运发卖,把货款还给川人,重庆的粮食问题即可迎刃而解。正在为烟土和粮食而大伤脑筋的孔祥熙对此当然赞成,但如何处理这笔巨土呢?杜的计划是把鸦片运至香港,卖给英美以做麻醉药的原料。孔要求杜草拟办法,杜即让郑应时拟就具体办法:一、所有鸦片由港记公司负责运到国外销售,绝对不在国内销售;二、限期6个月内把涪陵存土全部运出完毕;三、鸦片运至边界时,须将烟土上禁烟督察处的印花全部清除,以免落入敌人之手;四、备足货款,向原来的四川烟商承购;五、全部鸦片由港记公司自筹汽车运输,但由财政部税务署派员押运;六、到边界地带,由当地军警监督出口。

这六条计划由杜交孔祥熙,孔要杜在渝等候蒋介石批复,实际上,蒋介石早已批复,但孔扣押不发。老于世故的杜月笙即知孔祥熙要“敲竹杠”,这个曾在上海不可一世的帮会大亨也不得不屈服于权贵,他转请范绍增给孔祥熙塞上一张500万元法币的支票,孔接过一看,立即笑道“太多了,太多了”,一边塞入口袋。第二天,公司即拿到了财政部放行这批烟土的执照。此后,郑应时与潘昌猷商定港记公司向川方支付每两3角2分的烟价,并支付印花税金。潘昌猷知杜月笙是唯一的买主,遂在讨价还价失败后被迫签订合同,并约定全部货款交给香港重庆银行办事处。

1941年夏,港记公司开始运出鸦片,杜月笙与戴笠合作,由军统派一队武装特务押运,并负责沿途安全。于是,第一批装载着涪陵川土2700箱的40辆汽车,浩浩荡荡穿过硝烟弥漫的战区,运至广西镇南关交货,然后转售于香港。此后不久香港沦陷,鸦片遂运至广东连县,因外销渠道堵塞,而变成内销,主要是由杜月笙的徒弟罗洪义负责,运至上海,卖给了日伪。

港记公司承运这笔烟土,先后向香港重庆银行办事处支付港币120万元,给戴笠军统付费300万元,给余汉谋所部支付80万元,李汉魂所部60万元,余下数百万元作了各方的利润。参与其事的范绍增一人就分得100万元, [118]杜月笙至少得到300万元,从而大大改善了杜家人马在港、渝的处境。

1941年底,香港沦陷后,财源断绝,于是,杜月笙又与老搭档戴笠合作,筹集资金12000万元,于1943年创办通济公司,杜月笙任董事长,钱新之为副董事长,实际的老板是戴笠。总公司设在重庆,河南商丘、浙江淳安设有分公司,杜月笙还令徐采丞、万墨林在上海开设民华公司,他们利用手中的特权,大力开展“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大发国难财。除了把鸦片贩至日军占领区外,还倒卖各类物资。范绍增后来回忆说:“通济公司倚仗戴(笠)的特权,做尽了任何汉奸所不能做的生意。” [119]

参考资料

  1. 《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27号,1938年3月2日。
  2. 赖淑卿:《国民政府六年禁烟计划及其成效》,第182页。
  3. 赖淑卿:《国民政府六年禁烟计划及其成效》,第170页。
  4. 薛光前:《八年对日抗战中之国民政府》,第209页。
  5. 《禁烟纪念特刊》,1939年6月。
  6. 赖淑卿:《国民政府六年禁烟计划及其成效》,第229页。
  7. 朴橿:《日本の中国侵略とァヘソ》,第134、115页。
  8. 朴橿:《日本の中国侵略とァヘソ》,第134、115页。
  9. 《抗日根据地政策条例汇集——陕甘宁之部》,上册,1942年版。
  10.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8年版,第266页。
  11.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严禁播种罂粟的命令》,摘自《抗日根据地政策条例汇集——晋察冀之部》。
  12.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严禁播种罂粟的命令》,摘自《抗日根据地政策条例汇集——晋察冀之部》。
  13. 魏宏运:《华北抗日根据地纪事》,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62页。
  14. 《晋察冀边区毒品治罪暂行条例》。
  15. 《苏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274页。
  16. 《晋察冀边区毒品治罪暂行条例》。
  17. 《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暂行办法》,1942年1月公布。
  18. 《皖江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333页。
  19. 《淮南抗日根据地》,第78页。
  20. 《淮南抗日根据地》,第87页。
  21. 广声:《毒在东北》,转引自《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沦陷区》,第298页。
  22. 《黑龙江历史大事记》,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65页。
  23. 《日伪档案》,第262号第105页,转引自彭明生:《奴隶的枷锁——日本统治东北手法述略之二》,《承德民族师专学报》,1993年第2期。
  24. 《金名世证词》,第820页。
  25. 蒋介石:《八一三周年纪念日告沦陷区民众书》,程契生编:《蒋委员长抗战言论集》,生活书店1939年版。
  26. 转引自王德溥:《日本在中国占领区内使用麻醉品戕害中国人民的罪行》,《民国档案》,1994年第1期。
  27. 展览:《满洲国的鸦片零卖所》,《鸦片之今昔》,第9页。
  28. 《鄂伦春族简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31页。《鄂伦春族社会调查》,(一),第107页;(二),第64页。
  29.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经济掠夺》,第815页。
  30. 《古海忠之笔供》,第837页。
  31. 广声:《毒在东北》,《反攻》,第2卷第4期,1938年6月16日。
  32. 保安局:《热河的鸦片与密输》,1944年6月,第50页。
  33. 《热河鸦片与走私》,《东北经济掠夺》,第840页。
  34. 《查问刘德纲笔录》,《东北经济掠夺》,第846页。
  35. 《查讯辛玉昌笔录》,《东北经济掠夺》,第848页。
  36. 《古海忠之难忘的满洲国》,日本经济往来社1978年版,第126页。
  37. 《古海忠之笔供》,《东北经济掠夺》,第846页。
  38. 《古海忠之笔供》,《东北经济掠夺》,第846页。
  39. 《东北十四史纲要》,第522页。
  40. 《金名世证词》,《东北经济掠夺》,第819页。
  41. 《民生年鉴》,第4次,第70页。
  42. 李守贞译:《日本帝国覆灭记》,《参考消息》,1995年9月5日。
  43.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译本,第300页。
  44. 满铁北支经济研究所:《蒙疆阿片》,资料五,第205页。
  45. 《蒙疆新闻》(张家口),1939年8月7日。
  46. 《申报年鉴》,1944年,第629页。
  47. 成善卿:《天桥史话》,第393页。
  48. 华棠:《魔手下的北平》,《半月文摘》,第3卷第4期,1939年2月15日。
  49. 刘静山:《汉奸恶霸袁文会的一生》,《天文》,第18辑。
  50. 《青岛市政公报》,第5期,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十一月。
  51. 邢汉三:《日伪统治河南见闻录》,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5页。
  52. 《新闻日报》(重庆版),1942年1月26日。
  53. 韩祥符:《罪恶的渊薮——介绍日伪时期开设的东、西俱乐部》,《包头史料荟要》,第5辑。
  54. 马从中:《绥西中西药房始末》,《包头史料荟要》,第3辑。
  55. 《恶霸、土匪、汉奸——王英》,《包头史料荟要》,第4辑。
  56. 《白麻村考察记》,《包头史料荟要》,第4辑。
  57. 王德溥:《日本在中国占领区内使用麻醉毒品戕害中国人民的罪行》,《民国档案》,1994年第1期。
  58. 《申报年鉴》,1944年,第472—477页。
  59. 关于日军贩毒的档案可参考上海市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上海罪行史料汇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71—488页。
  60. 张荫庭:《鸦片在亳县的流行和危害》,《旧时黑幕》,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61. 上海市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上海罪行史料汇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90页。
  62. 翁北溟:《血债》,《胜利》第7号,1938年12月24日。
  63. 《苏南抗日根据地》,第163页。
  64. 罗君强:《伪廷幽影录》,载黄美真编:《伪廷幽影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48页。
  65. 《烟毒弥漫的南京上海》,《禁烟纪念特刊》,1939年6月。
  66. 朴橿:《日本の中国侵略とァヘン》,第213页。
  67. 王德溥:《日本在中国占领区内使用麻醉毒品戕害中国人民的罪行》,《民国档案》,1994年第1期。
  68. 武汉戒烟总局局长沈竹痕:《折陈湘鄂禁政推行现状及此后整顿要纲》,1943年4月2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69. 上海市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上海罪行史料汇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04页。
  70. 江口圭一:《日中鸦片战争》,第139页。
  71. 夏国尧、黄少吟:《日伪武汉戒烟局的黑幕》,《武汉文史资料》,第7辑,第76页。
  72. 梁方:《汉口社会的内幕》,《解放日报》,1941年6月28日。
  73. 《湖北省政府焚毁敌伪烟毒烟具报告表》,湖北省档案馆藏。
  74. 大井静雄:《鸦片事件的真相》,1923年3月,冈田芳政等编:《続現代史資料》,(12),《阿片问题》,东京みすず书房1986年版,211—213页。
  75. 山田豪一:《1910年前后日本对华走私鸦片吗啡的秘密组织的形势》,《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12辑。
  76. 复姓里见,名甫,日本东亚同文书院第13期生,即毕业于1916年。日本投降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A级战犯的罪名逮捕并关押在东京的巢鸭拘留所。在东京审判中,里见甫曾承认自己从事鸦片贸易。1965年3月20日病死。
  77. 《申报》1939年5月6日报道:“本年度抄获鸦片,将创最高纪录;沪市毒氛弥漫消耗激增,鸦片运沪由伪‘警’护送。大陆报云:昨(四日)悉,公共租界警务处预科本年度抄获之鸦片,将破记录,本年最初四个月中,业已从事搜捕而抄获鸦片七千八百盎司。查去岁全年所获为一万二千五百盎司,就抄获鸦片一节而论,本年度之第一月已破记录,盖是月落入探员之手者,共计不下四千二百盎司也。其次为四月份,计一千六百盎司,恰合一百磅。”
  78. 李守贞:《日本帝国覆灭记》,《参考消息》,1995年9月5日。
  79. 《国联第二十三届禁烟会议美代表福勒演说词》,载《禁烟纪念特刊》,1939年6月。
  80. 日本战败后,盛文颐被判处无期徒刑,新中国成立后死于提篮桥监狱。
  81. 李守贞:《日本帝国覆灭记》,《参考消息》,1995年9月6日。
  82. 江口圭一:《日中鸦片战争》,第106页。
  83. 邢建榕:《老上海珍档秘闻》,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3页。
  84. 上海市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上海罪行史料汇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98页。
  85. 《申报》1939年4月20日。
  86. 江口圭一著,宋志勇译:《日中鸦片战争》,第65页。
  87. 许颖贤:《敌人在龙陵之毒化》,《禁毒工作手册》。
  88. 关礼雄:《日占时期的香港》,香港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51页。
  89. 二反长半:《战争と日本阿片史——阿片二反长音藏の生涯》,第5、157、185页。
  90. 《华中宏济善堂设立纲要及贩毒史料选》,《档案与史学》1999年第5期,第21页。
  91. 陈正卿:《日本华中毒化和汪伪政权》,《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1期,第121—122页。
  92. 《华中宏济善堂设立纲要及贩毒史料选》,《档案与史学》1999年第5期,第15页。
  93. 《华中宏济善堂设立纲要及贩毒史料选》,《档案与史学》1999年第5期,第16页。
  94. 上海市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上海罪行史料汇编》,第506页。
  95. 《华中宏济善堂设立纲要及贩毒史料选》,《档案与史学》1999年第5期,第19页。
  96. 邢建榕:《盛文颐与宏济善堂助日军贩毒》,《世纪》2003年第6期,第33页。
  97. 上海市档案馆编:《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上海罪行史料汇编》,第499页。
  98. 萨苏:《日侵华时期贩毒收益惊人》,《环球时报》2007年8月31日。
  99. 邢建榕:《盛文颐与宏济善堂助日军贩毒》,《世纪》2003年第6期,第34页。
  100. 曹大臣:《日本侵华毒化机构——华中宏济善堂》,《抗日战争研究》2004年第1期,第129页。
  101. 邢建榕:《盛文颐与宏济善堂助日军贩毒》,《世纪》2003年第6期,第34页。
  102. 曹大臣:《日本侵华毒化机构——华中宏济善堂》,《抗日战争研究》2004年第1期,第136页。
  103. 王德溥:《日本在中国占领区内使用麻醉毒品戕害中国人民的罪行》。
  104. 何卓改编:《汪精卫集团沉浮记》,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44页。
  105. 《远东毒化情形》,《禁烟纪念特刊》,1939年6月。
  106. 江口圭一:《日中鸦片战争》,第205页。
  107. 《淮南抗日根据地》,第52页。
  108. 米庆云:《蒋介石政权在川西边区禁烟的真相》,《文史资料选辑》,第33辑。
  109. 萧泽昌、张益桂:《柳州史话》,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0页。
  110. 米庆云:《蒋介石政权在川西边区禁烟的真相》。
  111. 陈秉渊:《马步芳家族统治青海四十年》,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4页。
  112. 粱国武:《吴铁城统治广东时期“禁烟”黑幕》,《文史资料选辑》,第16辑。
  113. 彭迪先等主编:《刘文辉史话》,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6、147页。
  114. 《川康边区禁种暂时治标办法》,转引自赖淑卿:《国民政府六年禁烟计划及其成效》,第232页。
  115. 许汉三编:《黄炎培年谱》,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129页。
  116. 西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羌族调查材料》,1984年,第43页。
  117. 范绍增口述、沈醉整理:《关于杜月笙》,《文史资料选辑》,第84辑。
  118. 范绍增口述、沈醉整理:《关于杜月笙》,《文史资料选辑》,第84辑。
  119. 范绍增口述、沈醉整理:《关于杜月笙》,《文史资料选辑》,第84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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