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说,日本侵略者在其占领区倾销毒品的政策和犯罪事实引起了世界舆论的广泛关注,在国际会议上日本代表受到强烈谴责。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侵略者既要坚持其既定的毒化政策又要掩人耳目,于是一项新的毒品政策被炮制出来。1937年10月12日,伪满洲国宣布采取鸦片十年“断禁”政策(45)。那么,这一政策是如何炮制出来的呢?参与炮制的伪满洲国总务厅主计处处长古海忠之这样写道:

“在关东军主持下,经常召开有关禁烟会议。政府方面在总务长官星野直树主持下,以企划处为中心召开了十几次会议。结果,由企划处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决定了《满洲国鸦片断禁政策要纲》。在日满政府要员参加的会议上,没有人提出立即断禁的意见。”这段话似乎强调占领军与傀儡政权之间没有什么意见分歧。但是,他接着又说:“根据鸦片瘾者的治疗及其设施以及参照台湾禁烟的经验,否决了五年内断绝的意见,采纳了十年内断绝鸦片的政策。”(46)既然说“否决了五年内断绝的意见”,表明实际存在着意见分歧。那么,这种分歧是什么?

根据伪满总务厅次长王贤玮(湋)的说法,侵略者与傀儡政权在鸦片政策上出现了意见分歧。双方的意见是这样的:“所谓满系人的意见是:既然决定要断禁鸦片,在年限上说,不需要十年,有三五年即可。首先要杜绝鸦片烟的来源,禁止种植鸦片,加强取缔秘密输入。其次是取消鸦片零卖所,对吸鸦片的瘾者进行登记,凡是登记的瘾者,由政府供给一定数量的鸦片烟,并且逐年减量,促其戒除。新瘾者不致再产生,旧瘾者逐渐减少,很快就可以达到禁烟的目的。

“所谓日系人的意见是:鸦片断禁,不能操之过急,尤其不能强制,十年禁烟的期限并不算长。鸦片零卖所的弊病很大,可以改为公营。凡是登记的鸦片烟瘾者,一律不准在家吸烟,必须到卖烟机关去吸,这样可以杜绝瘾者把烟领回去,作私交易。没有登记证的人,不准吸烟,新瘾者不至再产生,旧瘾者在十年以内陆续到戒烟机关去戒烟,无论如何期限不能少于十年。”(47)

由于没有留下会议原始记录,我们不知道双方具体的讨论情况,而从上述这段资料来看,傀儡政权的主要代表王允卿、谷次亨和雍善耆等人,即所谓的“满系人”倾向于真正的禁绝,因为他们主张立即禁止罂粟种植,停止鸦片生产,并严禁鸦片输入,在五年内逐渐停止鸦片供应。这是“断禁”的真实意义。“日系人”以五年内禁止鸦片困难为借口,不仅不禁止罂粟种植和鸦片输入,而且把时间推迟为十年,无非是把鸦片私营改为“公营”,用意在于垄断鸦片利益,显然没有任何诚意。这样的“断禁”是一种欺骗。伪总务长官星野直树同意“日系人”的意见,傀儡政权的意见被否决。

伪满国务院《断禁鸦片方策要纲》声明:自1938年起,十年内根绝鸦片烟毒。明文规定满洲地区的鸦片采取集中种植的方法,指定热河省和兴安省的一部分地区种植罂粟,其他各地一律禁止。这只不过是对于前期鸦片集中种植政策的一种肯定而已。欺骗性的内容则是,规定采取严厉措施,使种植面积逐渐减少,吸毒人数逐渐减少,到第八年全部禁种,第十年全部禁吸。

在此我们不能不特别指出,日本侵略者有时还装出一副伪善的面孔,它假装要对鸦片采取“渐禁”或者“断禁”政策,可是它一方面强迫朝鲜、中国东北和蒙疆大力种植罂粟,使这些地方的粮食生产受到极大损害,另一方面又密谋垄断鸦片的收购、运输、加工和销售,将鸦片及其衍生物移交给当地伪政权和鸦片投机商,将毒品推销给中国的吸食者,极力增加鸦片利润,以毒养战。

为了欺骗世界舆论,日伪宣传机器全部开动起来,说什么十年渐禁是最有效的也是最适合满洲地区的禁毒方案。当时他们还成立了“禁烟促进委员会”,星野直树任委员长,伪满洲国各部次长、伪满协和会中央本部总务部长、实践部长、新京特别市长都是委员,委员会下设干事会,由总务厅次长谷次亨担任干事长。各省、市、县也成立了地方“禁烟促进委员会”,通常由官方、“协和会”和民间绅士代表组成,下设矫治、管理、教化和取缔四科,具体负责调查研究、审议立案、起草文件等工作。但这个组织只存在了一年时间,禁烟总局成立后,“禁烟促进委员会”就被解散了。

禁烟总局归伪民生部直辖,任命袁庆濂为禁烟局长,日本人梅本为副局长。为了掩人耳目,1937年,不仅宣布将鸦片专卖公署的事务全部转移给禁烟总局(表12),还宣布取消大满号和大东号以及特许的鸦片批发人。新京、哈尔滨和奉天成立了烟政科,其他各市县成立禁烟股。同时改“鸦片零卖所”为管烟所,鸦片营业由私人变为官吏“公营”。(48)同时将戒烟所改成康生院,仍然是有名而无实,挂羊头卖狗肉。鸦片专卖局的招牌虽然改换了,本质却没有任何变化。这种做法无非是把原来的官督民营完全置于官方的控制之下,从未打算禁止,哪怕是减轻一点鸦片烟毒的危害。

表12 1941年伪满洲国管烟所分布情况一览表

1941年伪满洲国管烟所分布情况一览表

资料来源:《伪满鸦片断禁政策概况》,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东北经济掠夺》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826页。

伪满国务院《断禁鸦片方策要纲》实施后,日伪政权的确加强了对种植罂粟、征收鸦片的督促管理,“对鸦片之私种、私运及私行吸食等,彻底弹压之”,(49)但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搜刮社会财富,以鸦片来养战。按照计划,热河省的罂粟种植面积1938年为36万亩,当即就把这个数字分配下去,规定农民在种植罂粟之前,每亩必须交纳鸦片栽培特税伪币5元。上等地每亩缴鸦片15两,中等地每亩缴12两,下等地缴8两,只许多交而不许私藏。鸦片指定收购价格,特等每两为伪币8元,一等每两伪币6元,二等每两伪币4元,三等每两伪币2元。

伪满禁烟总局成立后,取消了大满号和大东号,改变了代理收买制,实行鸦片生产组合制。那么,鸦片组合制是什么货色呢?根据各种资料,可以看出“鸦片生产组合”类似于农村合作社,是一种集体种植方式。这种组合以种植罂粟的农户为成员,种植面积一般为50公顷到100公顷。每个组合的组长由中国人担任,常务理事则由与土地毫无关系的日本人担任。各县区的鸦片生产组合联合在一起,成立“鸦片生产组合地方会”。各地方会联合起来成立“鸦片生产组合中央会”。鸦片组合成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1943年12月8日,伪满禁烟总局管理科在报告中说得很明白,就是为了消除个体栽培罂粟而造成的鸦片行政上的困难,为了掌握所有的鸦片,“必须加强罂粟栽培的管理,实行全部收缴的办法,防止私土的外流,实施国有民营的办法”。(50)伪禁烟总局之所以急于推广兴安西省这种鸦片生产组合的初步经验,根本目的在于彻底控制鸦片的生产和收购。他们强调说:“虽然此项工作准备不足,技术不熟练,加以气候条件不好,因而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从得以全部收缴鸦片这个最重要的目的来看,是完全成功的,也可以说防止了过去多年悬而未决的私土外流问题。”(51)

1938年,伪满洲国对于吸食毒品的人数又进行了登记,鸦片烟瘾登记者约60万人(另一种说法是999999人),吗啡瘾者44000人。(52)1939年调查的结果是,伪满洲国烟毒患者增加到82万人(包括20万兴安省的鸦片瘾者)。(53)按照计划,鸦片吸食者每人每年配给20两掺了料子的鸦片,合计1200万两,其中八成是鸦片,需要纯鸦片960万两。这一年,热河的实际播种面积为54万亩,按规定每亩交纳15两鸦片,应征收鸦片800万两。由于鸦片收割季节出现连阴雨,鸦片自然减产,据伪满专卖局局长卢元善回忆,实际收购了650万两鸦片。这样,伪满洲国生产的鸦片尚不能满足本地区的需要,便从朝鲜购买了200万两鸦片,经三井洋行从伊朗购买了200万两,由山西买来130万两,(54)共计1180万两鸦片。本地区估计消费了960万两鸦片,其余220万两制成吗啡、海洛因,走私输入各地。

1938年,伪满洲国征收与购买的鸦片费用是3432万满元。鸦片的专卖价格每两是伪币8满元,按1200万两计算,共收入9600万满元,纯收入为6168万满元。加上200万两鸦片制成的吗啡67万两,每两配给价值伪币40满元,约值2680万满元。鸦片专卖纯收入不下9000万满元,成为伪政权财政的重要来源。(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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