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亚院”一成立,日本人便加紧筹划其在中国各占领区的毒化政策。“兴亚院”蒙疆联络部内部文件的秘密记录是:“昭和十三年(1938)兴亚院在东京成立,以后每年在总院召开的中国鸦片供需会议上,决定蒙疆鸦片供需事项。”由此可见,蒙疆的鸦片政策是由“兴亚院”炮制的。《六年来之蒙疆》一书的作者如此露骨地写道:“蒙疆之地适宜种植罂粟,产量高,农民历年有种植经验,又有铁路贯通西北和华北,兴亚院成立之始,便决定为重点发展地区。”(23)
1939年4月,日本控制下的伪蒙疆联合委员会炮制了一个新文件——《鸦片政策实施要纲案》,强调蒙疆地区特别适宜种植罂粟,生产鸦片可以满足“满洲国”和华北地区的需要,为了管理的便利需要实行统一的鸦片制度。“由于鸦片本身之特殊性,以及蒙疆地区一向为鸦片产地,又为西北产鸦片之过境市场,对内对外均处于极端错综复杂之关系,是以蒙疆地区原本就应有一套一贯的鸦片政策,然而,战争爆发后成立之察南、晋北、蒙古三自治政府,因各自沿袭过去之方案,导致鸦片行政及经营产生极大障碍。有感于此,同时为了符合邻接的满洲临时政府之鸦片政策,以及强化金融之必要性,蒙疆地区迫切需要实施一元化之鸦片政策。”(24)这就是说,蒙疆地区由于历史的原因,采取的鸦片政策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必须统一制订新的鸦片政策,以满足扩大鸦片产量的现实需要。
事实上,扩大蒙疆地区的罂粟种植面积,既是为了满足日本将其运输到华北、华中和华南的现实需要,也是为了满足伪蒙疆联合委员会的财政急需。对此,蒙疆联合委员会经济部烟政盐务科领会得非常到位:“就蒙疆鸦片制度而言,中日战争爆发以来,由于和主要生产地宁夏、甘肃等西北地方以及四川、云南、贵州等西南地方之交通断绝,占领区之鸦片供需系严重失调,导致弊病丛生。外国产鸦片之输入又引发日元区域之外汇资金外流,放任过去的税制,使得新政府健全之财政经济,以及鸦片政策之确立受到极大阻碍。因此,确立以蒙疆、华北、华中、华南之鸦片自给政策为基本方针。订定鸦片增产政策,并在疆内采行以断禁为目标之渐禁政策,实施鸦片生产配给两分之统筹管理。”(25)
关于实行新制度的必要性,伪蒙疆政权6月9日的具体解释是,蒙疆鸦片政策在事变后,三地政府各自沿袭了不同的旧有方策。鉴于这一现状,为了适应新政权的财政需要,必须实施新的管理体制,强调“这是一个有助于促进蒙疆建设的新政策”。日本人所说的似乎更为露骨,主要原因是,只有“全力确保财源”,才能购买充足的武器装备,才能维持殖民当局与傀儡政权的存在。此外还有三条原因:第一,鸦片价值很高,对于财政影响很大;第二,随着中日战争的全面爆发,日本占领区的鸦片供应不足,需要增大产量;第三,如果从国外输入鸦片,势必使日本占领区的资金大量外流。鉴于以上这些原因,日本人认为必须实行新的鸦片政策,即鸦片专卖制度。(26)因此,对过去一直是重要财源之鸦片增产、配给以及运销实行全面的管制,自然被日本人和蒙疆政权视为“重要议题”。(27)
1939年6月,为了适应上述鸦片专卖政策和增产需要,伪蒙疆政权连续公布了《暂行鸦片管理令》和《土药公司法》。(28)具体规定:蒙疆联合委员会设立清查总署,在张家口、大同和呼和浩特分别成立3个清查署,下设18个清查局和48个清查分局。
7月,“兴亚院”下达给蒙疆地区的指示是:“鸦片以当地生产供应为原则,尽可能避免对外国鸦片的依赖;当前,要确立蒙疆、华北的鸦片自给政策;在努力确保蒙疆最大生产的同时,将华北、华中地区作为补助性地区栽种或增产鸦片,但关于华北及华中栽种地区的指定,考虑到各种情况,要慎重决定。”计划1939年度的鸦片收缴量达到700万两,供应华北500万两,供应华中200万两。(29)
1939年度,根据日伪政权下达的指令,蒙疆地区的罂粟种植面积与前一年的590000亩相比几乎翻了一番,为1011000亩,预计每亩单产鸦片20两,总产量为20220000两(表21),预计收缴量为7563000两。(30)其中指定绥远种植846000亩,与前一年的435000亩相比几乎增加了一倍。
表21 1939年度蒙疆罂粟计划种植面积与收缴量
地区 | 指定面积(亩) | 预计产量(两) | 预计收缴量(两) |
张家口署 | 10000 | 200000 | 75000 |
大同署 | 155000 | 3100000 | 1163000 |
呼和浩特署 | 846000 | 16920000 | 6345000 |
合计 | 1011000 | 20220000 | 7583000 |
资料来源:江口圭一著,杨光尘等译:《日本对中国的毒品战》,《近代史资料》总86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257页。1亩等于6.1公亩。
为了贯彻日军的这一鸦片增产计划,在播种时节,伪蒙疆政权派出警察和保安人员到各村登记造册,分配种植任务,按照土地肥瘠情况划分等级,丈量亩数,确定征收鸦片的数量。日本殖民者及其傀儡政权念兹在兹的是鸦片产量的增加:“蒙疆之鸦片栽培采行增产政策……增产之基本方针亦应严格遵守,官民相互协力,体认蒙疆鸦片之特殊性,并致力于增产政策以使成果丰硕。”(31)一言以蔽之,增产鸦片乃是蒙疆政权的工作重心。
同时,由日本商人200余名集资500万日元,建立了蒙疆土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内蒙鸦片商人贺东温,此人以伪蒙军总司令李守信为后台。这一土药公司的架构和职能如下:
(1)本公司之名称为蒙疆土药股份有限公司,以鸦片之收购、缴纳及其相关业务为目的。(2)资本金为150万元,由前蒙疆地区内之鸦片业者出资。(3)本店设于张家口,支店设于大同、厚和(归绥)、张北、崇礼、兴和、多伦、集宁、托克托、萨拉齐、包头、丰镇。(4)人员:置社长一人,副社长一人,理事四人,监事二人以内,经蒙疆联合委员会之同意,可置顾问若干名。(5)人员中社长及副社长由蒙疆联合委员会任命,理事及监事由株主(股东)总会选任,经清查总署署长之同意,任命之。(32)
该公司专门从事鸦片的收购、加工和销售。公司将收到的鸦片进一步加工成等量的块包装起来(每100两1块),转交给“清查公署”,然后由清查署确定配给价格,分配给日本商人运销到各地,或者运往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销售,或者运往沈阳和承德的鸦片工厂,加工成鸦片烟膏、吗啡和海洛因。清查署还指定了当地的“鸦片配给人”,专门向吸食者推销鸦片烟膏和其他毒品。这样在蒙疆地区就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鸦片专卖制度的完整链条:罂粟种植者—蒙疆土药股份有限公司—清查署—鸦片配给人—毒品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