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说,绥远在1938年前与全国其他省区一样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禁毒运动,无论是罂粟种植面积还是鸦片产量都已经大幅度减少,并且已经下令将1938年作为禁绝罂粟种植的最后期限。通令规定:“自民国二十八年(1939)起实行查禁,倘再有渔利偷种情事,一经查处,即行按照中央所定章则,严予惩处。至各县局行政人员,倘有奉行不力者,应予一并惩处,决不姑(息)宽(容)。”(35)

1939年11月,傅作义再次下达通令,指出过去一年蒙县各处仍有偷种情事,“本年秋冬绝对不准再有一株偷种,违者从重,一律处以死刑”。(36)再一次明确表达了绥远省政府和人民彻底查禁罂粟种植的决心。从1937年到1938年,绥远西部地区仍然掌握在傅作义率领的中国军队手中。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敌伪占领区却在利用一切手段鼓励和强制罂粟种植。1939年,伪政权指定归绥种植罂粟面积必须达到80万亩,为了完成这一指标,包头市各地贴满了这样的政府告示。

为布告事,查播种鸦片,是增加国家税收保证建设的资源,繁荣经济活跃市场的枢纽,在医疗上是不可缺少的特效药材,更是人民发财致富的捷径。希我广大农民大量播种,以期达到利国裕民之目的。特颁种植条例如下:

一、凡居民人等,不论民族、畛域都有种植权力,所播种烟苗,政府决予大力支持和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践踏和损坏,使收割顺利完成,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二、烟苗成熟时期,应由政府负责人员会同乡保公所进行勘查丈量,不得以多报少,以丈量亩数交纳税收(成品),由土药组合负责收购,开给完税证,以资证明。三、烟苗割完后,在一个月内必须交清税收,不得借故推诿抗拒不交。如遭受天灾、冰雹之害收获欠佳者,可根据情况酌情减少,但不得捏造虚报。四、在收割时期,防止不法分子乘机偷割及故意滋事者,一经察觉,定严惩不贷,勿谓言之不预也。切切此布。(37)

这份告示对于日伪政权的鸦片政策作了公开而坦白的注释。让农民发财是假,增加伪政权的税收是真。当然它最精彩的地方是,这个傀儡政权公开声称对于罂粟的种植和毒品的生产予以“大力支持和保护”。

1939年度,蒙疆地区通过“强行实施献身性的缴土工作”,一共征收887018两鸦片(表22),与预期收缴的数量相比,只有11.7%。为此一共付出了331万日元,平均每两3.74日元。详如下表所示。

表22 1939年度鸦片收缴量与预期收缴量对照表

(单位:两)

地区 预期收缴量(A) 实际收缴量(B) (B/A)%
张家口署 75000 265280.5 353.7
大同署 1163000 170432.0 14.7
呼和浩特署 6345000 451306.1 7.1
合计 7583000 887018.6 11.7

资料来源:江口圭一著,宋志勇译:《日中鸦片战争》,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页。

从表中可以看出,只有张家口署的鸦片收缴效果较为理想,大同署与呼和浩特署的收缴量只有预期量的7%,或15%,收缴效果不佳。蒙疆伪政权的文件留下了这样的记录:“在强行实施献身性的缴土工作的同时,启发指导土药公司,以期在收购上万无一失,但未取得任何成效。”(38)

1939年度,蒙疆收缴鸦片失败主要是自然灾害导致的鸦片减产和价格上涨造成的。这一年夏天,蒙疆地区先是遇到大旱,迫使“察南自治政府”最高委员于品卿和最高顾问竹内元平两次参加当地的祈雨活动。进入7月份又是连降暴雨,许多农田被淹。鸦片在收获季节遇到大暴雨的袭击,产量自然大幅度减少。鸦片的歉收使供求关系趋于紧张,张家口、大同的鸦片行市是,6月份每两7.2~7.5日元。1939年下半年北平的鸦片行市是15~16日元,到了年底达到20日元,1940年春天进一步上涨到每两22~23日元。而1939年土药公司的收购价格只有2.8~3.5日元(一等品3.5日元,二等品3.35日元,三等品3.2日元,等外品2.8日元),收购价格与行市价格差距太大,土药公司的收购必定困难重重。

鸦片产量减少固然是收缴受挫的主要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土药公司收购鸦片为了自己的利益,设法在等级和价格上大做文章,压等抑价成为普遍现象,农民拿到手的鸦片价格每两不到3日元。农民不愿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奉献出来,所以在征收的过程中土药公司使用了各种惩罚手段,轻则罚款、灌辣椒水,重则吊打。依靠这些强制性手段,征购“献身性”的物品很难获得成功。那么,大批的鸦片运到哪里去了?当局的报告说,未被收缴的鸦片像潮水一样越过了“国境”,进入了邻近省区,在旺季,一个稽征所在一个月就得到了60000元的税收。在鸦片行市价格与征收价格过于悬殊的情况下,“强行实施献身性的缴土”政策是行不通的,这是显而易见的。

按照“兴亚院”的计划,蒙疆联络部与伪蒙疆政权将收购的鸦片以9.55~10.55日元的价格配销到各地。配给情况略如下表所示。

表23 1939年度蒙疆鸦片配给情况一览表

1939年度蒙疆鸦片配给情况一览表

资料来源:[日]江口圭一著,宋志勇译:《日中鸦片战争》,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页。

从表23中可以看出,配给外地868429两鸦片,按照(9.55~10.55)平均价格9.91日元计算,总价值应为7989547日元(表24)。由于收购价格在2.8~3.5日元之间,平均价格为3.2日元,加上需要支付土药公司9%的手续费,每两鸦片平均价格为3.74日元,按照5.5元销售,价值777860元,合计7982430元,需要支付3317447日元。收支相抵,盈利为4672100日元,如下表所示。

表24 1939年度蒙疆政权鸦片库存与盈利情况估价表

 1939年度蒙疆政权鸦片库存与盈利情况估价表

但这仅仅反映了本年度的征收与配销情况。前边已经说过,1938年度库存鸦片4479906两需要在1939年进入流通渠道,合计新收缴的887018两鸦片共计5366924两。在一年内配销了3575000两,价值为26866000日元(表25)。从中扣除本年征购887018两需要支付的3317447元,盈利应为23548553元,折合5887138.25美元(1美元兑换4日元,是时蒙疆货币与日元同值)。1939年底仍有库存鸦片1791924两。

表25 1939年度蒙疆鸦片新收、销售与库存情况一览表

上年库存鸦片 4479906两
本年新收鸦片 887018两
旧存新收总量 5366924两
本年输出鸦片 3575000两
本年库存鸦片 1791924两
新收鸦片价值 3317447元
输出鸦片价值 26866000元
本年鸦片盈利 23548553元
折合美元 5887138.25美元

资料来源:“兴亚院”政务部:《支那に於ける阿片需给关系の调整に关する件》1930年10月10日,第303页。

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本年度日伪当局在本地的纵毒情况。日本占领军在蒙疆地区还积极鼓励伪政权的警察以俱乐部的名义在各城乡镇广开鸦片烟馆。这种俱乐部既是兜售鸦片、吗啡和海洛因的场所,又是聚赌、嫖娼的肮脏处所。包头市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消费鸦片等毒品的窟穴,数量不下300家。就连药房也成了兜售日本产的“巴毕那尔”、朝鲜产的“西巴诺露”等毒品的重要场所。吸食毒品没有任何顾忌,鸦片成为社会交往的必需品。由于价值昂贵,随时可以转让出售,鸦片成了社会公认的“黑金子”,甚至可以成为结婚彩礼和行贿受贿的物品。

面对同一毒品问题,绥西禁而绥东纵,同一个地区的两个政权采取如此截然相反的政策,这在人类历史上当然不是罕见的现象。截然对立的立场是由双方的民族根本利益矛盾所决定的,禁毒一方为的是本民族走向独立和富强,纵毒一方则是为了加强对殖民地的掠夺和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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