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以后,英国根据《南京条约》侵占了香港,而澳门仍被葡萄牙租赁着。1859年的鸦片贸易合法化并不能阻止鸦片的走私,相反,港澳地区成了资本主义列强向中国内地走私鸦片的基地。在港英、澳葡殖民当局的庇护下,不仅外国船只甚至中国船只也纷纷加入了鸦片走私的行列。外国学者莱特指出:“从事这项非法贸易的民船船队,往往聚集在这两个地方,因为各该殖民地当局并不想去制止它们,所以,它们……都配有适当的人员和武器,绝不害怕任何想要试图截阻它们的缉私武力,不论殖民地当局究竟凭着什么借口,把英国旗帜的保护扩大到那些租有英王土地的中国人自置的中国民船,无可争议的,他们这样做,无疑是给予这类民船所有主一种手段,使他们得以违反《虎门条约》第四款……的规定,而不受殖民地当局方面的处分。”[1]从地理位置来看,广东水路多歧,各种大小船只均可驶往离岸不远的香港和澳门,加上鸦片物小价高,特别容易夹带走私。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鸦片走私贩又开通了一条从香港到长沙的陆路通道。具体路线是从香港到九龙,由九龙经连平州翻越大庾岭进入江西,再由江西转入湖南长沙。

另外,香港、汕头之间的客轮也成了烟贩们看好的交通工具。船上的旅客、水手以及服务人员经常私带伪装成炼乳、肉类、饼干、火柴的鸦片入境,有的贴着原封未动的商标,有的连实际重量都非常接近。还有一些烟贩把鸦片藏在宽松的衣服内、挖空的扫帚柄里或在烟片上面放上鲜花、洋葱等气味很重的植物蒙混过关。[2]1870年,爱国诗人黄遵宪游香港时作《香港感怀》诗,其中写道“为谁刈藜藿,遍地出芙蓉”,并自注“以鸦片肇祸,开港后进口益多”。据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估算,1869年一年中“洋药到香港八万八千箱之多,进口报税者只有五万箱”[3],其余3.8万箱显然是以走私的方式进入中国内地的。

港英当局在香港实行鸦片专卖,自由吸食,鸦片的包税权是港府仅次于卖地的大笔收入,往往占政府收入的五六分之一。马克思指出:“1856年输入中国的鸦片,总值约3500万美元,同年英印政府靠鸦片垄断获取了2500万美元的收入,正好是它财政总收入的1/6。”[4]港英当局还在1876—1886年间公开出租罂粟种植物给烟农,每年收入173000元。在1889年至1900年间,这项收入每年增加到364000元。烟农们在收成之后又多向大陆走私鸦片,获取暴利。[5]

1881年,李鸿章在一份奏折中谈到沿海一带猖獗的鸦片走私:“各省滨海之区,袤延万余里,河港纷错,沙岸无垠,势难处处设关,节节防查。其偷入内地之后,路径四通八达,或假冒官车镖差,或附搭眷船行李,狡谋诡计,百出不穷。即使经过关卡,亦不能逐人逐件一一搜检,致生事端。至卖放包庇之弊,在所难免。巡丁岂知大义,洋药价值甚昂,走私者即偶被检出,但分给时值十中之一二,巡丁得此,已足偿数月之薪金,未有不纵放者。更有豪强之徒,纠合亡命,执持兵器,包揽闯越,结帮兴贩。关卡巡役单弱,往往熟视,无可如何。”[6]这一年中英双方就停止鸦片走私和税厘并征展开谈判,曾有中国包买印度鸦片逐年递减直到停种停买以及建立专办的洋药英商公司,每箱鸦片向中国交纳一定厘税的方案,因英国政府迟迟不表态而胎死腹中。另外德国人德璀林亦有承包鸦片买卖的方案,由德国政府出面借中德商务谈判之机硬压中方接受,结果被清政府断然拒绝。[7]广东富商何献墀提出的包揽计划,则被香港总督以何献墀“不甚可靠”为辞否决掉了。在当时无论什么人都想开办垄断性的洋药公司,但由于各方牵制以及各自利益的考虑,谁也没有办成。

澳门在鸦片战争前是英、美、葡等国烟贩的会聚之所。早在18世纪初,葡萄牙人已经在那里进行鸦片走私贸易,后来就没有停止过。1815年,两广总督蒋攸铦向朝廷奏报:“香山县澳门地方,向西洋夷人凭居之所,向来西洋夷船赴别国贩货返澳,并不经关查验,即将货物运贮澳地,俟卖货时方行报验纳税,难保无夹带违禁货物之事。”[8]军机处接报后下令“鸦片烟一项流毒甚炽,多由夷船夹带而来,嗣后西洋船到澳门时,自应按船查验……庶可杜绝来源”[9]。但鸦片走私始终禁而不绝。1839年,钦差大臣林则徐向道光皇帝报告:“澳门为洋商聚集之所,洋楼屯贮烟土,久成弊薮。”[10]同年9月初,林则徐会同两广总督邓廷桢从香山前往澳门视察,并在接见澳葡官员时重申了清政府的禁烟政策。在虎门销烟的巨大的震撼下,澳葡当局在鸦片贸易方面有所顾忌和收敛。然而随着清政府的战败,英占香港后,澳门的一些鸦片贩子认为,“香港作为一个鸦片仓库,比较安全”,因为当时“香港的主要洋行是从澳门迁来的,都经营鸦片生意”[11]。澳葡当局对此自然不会甘心,为了更方便地开展包括鸦片在内的各种走私贸易,擅自在1845年11月宣布澳门为自由港,次年又强行驱逐了驻澳的中国海关机构,于是鸦片战争期间暂告中落的鸦片走私又在澳门重新复兴。

鸦片贸易合法化以后,“鸦片由印度运入中国,先趸寄香港,寻复由港零运各口……而偷私者专以香港、澳门为渊薮”。[12]

据统计,在1887年中国九龙海关、拱北海关成立之前,“通过非法的途径运入中国的外国鸦片数量每年共约20000担”。[13]另据当代学者邓开颂的研究,1883—1885年从澳门走私进入大陆的鸦片分别为4188担、5961担和6513担,大大高于合法运进大陆口岸的1968担、2263担和1768担。[14]

1876年,清政府与英国订立《烟台条约》时提出对香港实行鸦片税厘并征。这一方案对清朝中央政府来说可把原先由地方政府征收的厘金收归己有,对香港的外国鸦片贩子而言,可避免内地各关卡的苛征,能使鸦片更畅顺地行销内地。但9月间签订的《烟台条约》只是肯定了税厘并征的原则,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直到1885年7月18日中英签订《烟台条约续增专条》即《洋药税厘并征专条》时才明确规定,鸦片每箱(100斤)向海关缴纳税厘110两(其中关税30两,厘金80两),在内地不再缴纳任何厘金,从而在实际上取消了清政府在1858年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款》中对鸦片贸易合法化所作的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同时,规定中英双方应尽快派员查禁香港至中国偷漏税厘之事。同日,英方照会中方,称“此次所定续增专条,倘中国国家不能使有约各国一体遵照,则英国国家即有废新章之权,而洋药税项即复照中国前次已行之成法办理”。[15]中方代表对英方包藏的祸心未加详查,匆忙复照表示同意。

《烟台条约续增专条》第9款重申:“烟台条约第三端第七节所载派员查禁香港至中国偷漏之事,应即作速派员。”据此1886年5月上海道邵友濂等人奉命前往香港,与港英当局洽商在香港缉私问题。港英当局在谈判中忽然提出,缉私必须以澳门同样办理为前提,否则香港亦不答允。由于中国政府从未向葡萄牙出让过澳门的主权,中国其他地方船只来往澳门享受的是中国国内的征税标准,因而澳门在贸易条件上比香港占有优势。对此,香港当局早就心存不满,再加上如果香港单独缉私,鸦片贩子必然会流向澳门,使澳葡当局有钱可赚,这也是港英当局所不愿意看到的。

奉清政府之命与澳葡方面交涉的是英籍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他多次劝说清朝总理衙门为了换取征税、缉私方面的合作,同意对葡方“居用”澳门加以考虑。同时未经清政府同意,擅自派英国人金登干前往里斯本与葡萄牙政府谈判。在清政府内部北洋大臣李鸿章等人急于从税厘并征中获取更多的海军建设经费和财政收入,接受了赫德出卖中国主权的说法,同意用澳门地区的条款换取征税、缉私方面的合作。1887年3月,中葡两国代表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其最主要的内容是:(1)“定准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2)“定准由葡国坚允,若未经中国首肯,则葡国永不得将澳地让与他国”;(3)“定准由葡国坚允,洋药征税宜应如何会同各节,凡英国在香港税办之件,则葡国在澳类推办理”。[16]同年4月,清政府在香港、澳门设立了海关。这一措施一方面确实使中国政府增加了几百万两的税收,另一方面也使过关的鸦片数量迅速增加。从更大的方面来讲,中国以丧失对澳门行使主权的代价来换取香港、澳门对鸦片缉私和税厘并征的合作是得不偿失的。人们从中亦可再一次清楚地看到,资本主义列强的鸦片利益对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中国对于香港、澳门丧失行使主权无一不和罪恶的鸦片贸易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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