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卢沟桥事变,揭开了全面侵华战争的序幕。日军铁蹄所到之处,毒品也随之蔓延泛滥。英国一议员1938年12月22日在英国议会演说时揭露,“1937年,日军占领中国各城市,烟毒贩卖,立即实行公开。所有烟毒售吸行店,即随日军以俱来,并用尽各种方法,奖励之提倡之。贫民如无现钱购买,可以赊账,且随时随地均可供售吸之需。日本鸦片总行遍设分公司于各地……含有毒品之药剂,兜售于乡村,讹言可以治疗肺病。娼寮妓院以及跳舞场,均被利用为烟毒推广所”。[34]

北平:“七七”事变后即有大批汉奸用双底汽车由关外大量贩运鸦片毒物。8月4日,日军开进北平后,在押监犯多遭枪决,唯烟犯皆获释放。伪临时政府成立后,废除已经中央制定的禁烟法规,于1940年8月设立伪华北禁烟总局,于各重要城市设立分局,实行鸦片专卖。1939年3月,北平烟馆500余家,皆由日伪给照营业。此外,吗啡、海洛因、高根、红丸等烈性毒品,亦随处可买。在各土药店(又称土膏店、土货店)门口,多置有“内设雅座”、“楼上有灯”及各种招徕顾客之招牌。朝鲜浪人们把持经营海洛因毒业。[35]原东方饭店朝鲜籍经理车阴轩直言不讳地对朝鲜毒枭金井川、崔松茂说,“大日本帝国的意图是要求我们通力合作,要让所有的北平人都抽上白面儿,使他们的体力慢慢衰退,意志消沉,成为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废物,真正变成坐以待毙的亡国奴”,[36]道破了日本侵略者的险恶用心。至1943年6月,北平的吗啡馆已多达3000余家。[37]

在北平另设有组织庞大的华北土药业公会,具体负责贩运、制造、售卖烟毒的操作。

天津:有“日本在华肆行毒化之总枢纽”之称的天津于1937年冬被日军占领后,日本浪人十分活跃,除一部分出任宪兵、密探、特务外,“余则专以制造及贩卖白面为业。……当地为官,竟不敢稍加禁捕”。青帮汉奸袁文会此时收编土匪、地痞,组织“袁部队”,从事贩毒和清乡。在天津市区制造、出售白面(即海洛因)的机关不下30家,吸食之窟有270余家,皆门庭若市,畅销无阻。其营业收入,“稍大之白面窝,每日约十万余元,小者亦4万许(伪准备券)。平均计之,则每日为其所吸收之金钱,约有千余万金”。[38]由日本人制售的毒品还有黄面、甜丸、快上快、纸卷、黑膏、鸦片、吗啡、高根等多种。在日本的倡导下,天津烟民甚多,“甚至两三岁之婴儿亦有成瘾,须注射吗啡针者”。到1939年,全市有制毒工厂200多所,白面洋行1000多处。到日本投降前夕,有土膏店180多家,土药店30多家,每五日销售鸦片4万两,烟民约有15万人。[39]

河北:自日军进占后,毒化程度日甚一日。日本侵略者利用军部特务机关、浪人团体、汉奸政权及日本洋行等多种渠道,组织贸易公司批销烟毒。[40]在井陉煤矿区及石门一带土膏行店触目皆是。日本人还在当地出售一种毒性最烈的毒品,一经吸用,一二月内即行死亡。[41]

山东:1938年9月,省会济南共有烟膏店40家,至11月迅速增至136家。又据抗战胜利后统计,日占时期济南共有土店9家、膏店123家、售烟所123家(由膏店兼办)。在省城的大街小巷中住满了贩毒的日本人和朝鲜人。每个日本商店的玻璃窗上都贴着销售麻醉品的广告。在咖啡馆和妓院中,也都为吸毒者准备好了各种各样的毒品。[42]在青岛,根据伪华北禁烟总局规定的廉价配给方法,公开开设的土店、膏店有70余家。其中膏店73家、土店5家,分别是广华土店、裕华土店、金城土店、兴华土店及泰兴土店。1944年,该5家土店联合组成“土店贩卖所”,以日本人丁其为顾问。同年“膏店公会”也随之出笼,会长华勋臣1945年被暗杀后由魁英楼膏店经理刘官福继任。[43]上述土膏店的法定营业时间为每天6时至23时30分,长达17.5小时。

山西:日军在攻陷地区指使朝鲜浪人大批收集烟毒,遂致沦陷各地烟毒充斥。日伪在山西贩运的烟毒多由正太路输入,“其倾销方法,毒品多为敌人包庇下之朝鲜浪人运来,暗中批发……烟土系伪工业公会向伪华北禁烟总局总领,分配各地土膏店销售,估计8年共销29619840两。其中,1942年的销售量为224383两”。[44]在山西各地的日本宪兵队附属的密探队、工作队是日本推行毒化的得力工具。这帮地痞流氓工作的报酬是日本人按月发给的海洛因,成绩优良者亦由日本人奖给海洛因。据1942年1月26日《中央日报》报道:“敌寇毒化晋省愈演愈烈,即以太谷一县而言……每年勒收烟税200万元。各村烟铺林立,公开贩卖料面、金丹等毒品,平均每村三户。中善村居民仅15户,即有3户从事贩卖毒品。每村每月平均售毒品200余元。太谷全年可销940万元。人民吸毒者达50%以上,甚至9岁儿童亦有出入毒品店者。至伪组织中,县长以下人员,竟有80%吸食毒品。”另据伪太原禁烟局1944年的统计,该市当年土膏店约有180处。运城是日本毒化晋西南各县及后方各省的总枢纽,全城贩毒机关林立,染有毒品嗜好者有十之三四。日本以运城为枢纽的毒化路线有两条,一条是由运城沿同蒲路向西南至陕西潼关,第二条是由运城正南到河南灵宝陕州,而达豫西各县,向我后方贩毒的工作主要由日方情报人员担任。此外,临汾也是日本施行毒化的重要据点,该县从沦陷至1941年以前设有土膏店,供民众吸食,1941—1945年日本投降,日本宪兵队及部分日韩商人又从天津、太原运来大批海洛因,肆行销售。各烟民为吸用简便,多改吸海洛因。临汾的毒品还通过一些企图依仗贩毒发财的汉奸,向黄河以西陕西的韩城、合阳推销,或由日本宪兵队附属之秘探队、工作队向晋南中部各县乡村和吕梁战区推销。[45]

察哈尔、绥远:察绥地区日占时期均属伪蒙疆区域。1941年日本人在察南一区共收购鸦片1500万两,1942年收购500万两,收购价为每两伪蒙币6—8元,然后将其大部运销上海等地牟利,[46]剩余部分在当地推销。在张家口、万全等地,日本人借其势力,径向各村落按期负责配销海洛因毒品至少2两,每两要价700元伪钞。[47]1942年春,日伪在绥远托克托县设立俱乐部9所、萨县设立11所,以售卖鸦片、海洛因、红丸、白面、吗啡针为主要业务。在这些所谓俱乐部中每天喷云吐雾忙于吸食者百数十人。日伪方面还硬性规定,“民众宴客须以鸦片为应酬必备之物品,逢年遇庆以毒品为馈赠之礼物”。[48]在包头,大烟馆多达300余家,药房也在出售毒品。规模最大的中西药房公然摆放着本地产的料面、日本产的“巴华那尔”以及朝鲜产的“西巴诺露”等各色毒品。[49]1943年初夏,日本人又在包头开办大阪公司,建立大规模的制毒工厂,高价收购大批鸦片供其提炼性质更毒的毒品,“尝试者一经吸食,成瘾甚大,不易戒绝,一二年内,即可丧命”。哥老会首领、汉奸武装“大汉义军”总司令王英强迫农民广种大烟,收割后每年开分配大会,部分卖给“土业组合”,部分则精炼成海洛因,由他本人亲自带到天津去销售。[50]

华中

南京:1937年12月,日军攻陷南京后展开了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接着即运制烟毒,肆行毒化。1938年,市内共有4个大规模经营鸦片的机关,分别是日军特务部、日鲜浪人、日本洋行和伪政府所组织。日军特务部每月销售鸦片毒品约在300万元以上。伪政府方面订有鸦片出卖办法,并分设17所鸦片零售商店。此类商店按季节纳捐,一等4200元,二等2840元。另市内营业烟馆共有40所,烟馆纳捐是按烟灯的数量来计算的:三灯者月捐50元,六灯者100元,九灯者150元。汪伪政府内政部禁烟总局是毒化华中的机构,1945年后伪禁烟总局改隶伪军委会,称禁烟总监署,但其在华中各地的分支机构照旧。

上海:1937年“八一三”战事开始时,日本海军上海武官府即派运输舰运东北及绥远、察哈尔等地所产烟土来沪,堆存台湾银行,由上海出勤少佐相内重太郎等人主持推销,具体由其翻译李纯根委托徐大扣子、沈勋等投机分子卖给各吸户。同年11月日军侵占上海后,即有日本人坂本智惠雄在蓬莱路大码头街78号开设坂本洋行,制造吗啡出售。汪伪政府成立后,其内政部所辖的禁烟总局就设在上海武进路139号,栈房则设在南市露香园路吉安里17号。因此当时露香园路一带成了推销毒品的大本营,一些人巧立名目纷设土膏行,颁照官卖,肆无忌惮。而日方主持毒化者为海军支那方面舰队海军大将前中实、少将白神君太郎、海军武官府上海复兴班长大佐清水岩和陆军特务机关长少将楠本实隆等人。日本特务机关即使在拉拢、收买上海帮会流氓时,所发的津贴从1938年3月起也“不付现金,改付红丸及大连烟土,红丸每木箱计洋100元,但给彼等仅算90元,但不能用现,仍须欠半数,待红丸卖出后再付清”。[51]当时上海的某些弄堂口经常有穿着漂亮西装的朝鲜人手里拎着一只小布袋踱来踱去,向吸白粉者兜售毒品。1939年,这帮人曾“被‘黑车子’装进去,可是过不了几天,他们又来了”。人们心里明白,那是有日本人在背后撑腰。[52]1945年5月29日,前大森钱庄董事长叶公馥因制毒被伪警察局第三处烟毒查缉科逮捕,抄获毒品99两。案发后叶立即被日海军武官府强行提出释放。原来叶公馥设在伊犁路6号的制毒机关的后台老板是日海军武官府和海援公司,而叶是海援公司物资交换的主脑。经查,叶记制毒机关的原料烟浆鸦片精是从北平、芜湖等地运来,盈利均用作海援公司的业务经费。[53]

湖北:1938年10月25日,武汉失守后,日本侵略者全面控制了当地的毒品生意。“自运输以至熬制和贩卖完全由敌人一手经营。‘燕子窝’和售吸所没有敌人的同意,或日本浪人的主持,是不容许设立的……在敌人特务部、宪兵、浪人、汉奸、流氓等的指挥和庇护下,鸦片烟、海洛因、红丸、白面大批从敌人兵舰、运输船和轮船上头,涌进武汉三镇,再转运到周围各城乡镇去,而毒害遂遍及远近了。”[54]位于华中的武汉是日本人的鸦片中转站,曾在特务教导队任职的高野洁后来回忆说,他的重要任务“是每月去汉口购买鸦片,然后把它运回我兼任县政指导官的湖北省的一个县贩卖,每月总要成交1000两。县里用赚来的钱筹措日本军队的粮秣”。[55]从1942年冬开始,日本侵略者广设摩登售吸所,公开售卖鸦片、红丸等毒品,并雇佣日、华籍女子,代客烧烟,从而引诱中层以上稍有资产之华人前往吸食。

日本侵略者从1940年12月起指使伪宜昌县政府每月分发各乡烟土200—500两出售,规定价目每两80元以上,迫令百姓购买吸食,以作维持会经费。而伪组织内办事人员均以鸦片作薪资,并以销售鸦片多寡分成绩之优劣,强迫青年男女尽吸鸦片。仅宜昌县第三区区署每月销售鸦片就达700余两。伪宜昌县府还专门制订了《阿片专卖处要领》油印散发。其中,明文规定:“阿片贩卖价额暂定如次:县政府卖给区戒烟分所65元,区戒烟分所卖给乡镇支所67元,乡镇支所卖给吸烟所69元,卖给一般瘾者70元。”[56]如此层层加码、层层剥皮,每层均有差价可赚,怪不得一帮汉奸趋之若鹜。1942年冬,日本侵略者在荆门县大量运售烟毒,逼迫伪组织代为勒销或强迫汉奸开设烟馆,每月售烟2万余两,收入90余万元,日军宣抚班之经费大多取自鸦片。1943年5月日本人又将在宜昌搞的一套东西推广到云梦等县。毒品“除公开运销售卖外,并强迫伪县府及伪区署按月销售红土,规定伪县府每月300两,伪区署每月60两,定价每两715元”。[57]与此同时,日本侵略者把毒品大量输入通山,奖励吸食,并以鸦片配发伪和平军及保安队薪饷。

河南:日本侵略者组织日军官兵、伪组织人员及浪人、娼妓等,深入河南乡村兜售烟毒。[58]1940年秋,日军安阳水治镇宣抚班张贴布告,要求各村民众及时播种烟苗,并宣称“将来烟苗成熟,照章纳税,准予按时价随便售买,决无限制”。[59]日本人同时在县城内设立了40多家售毒洋行,在城内普设土膏行店,公开售卖烟土,每两收税2元,还强迫愚民将日本人大量运来的毒品运至内地销售。在武陟县日伪在木栾店寨内设立洋行一处,代售海洛因;设立官膏局二处,专卖鸦片烟膏,并诱逼木栾店民众贩运鸦片。在温县,敌伪官兵大批贩卖烟毒,并强迫伪保长、甲长等一道买卖烟毒。在沁阳,日伪在县城设土膏店多处,对于贩运者每50两加秤1两、100两加秤2两,多则递加,用此等小恩小惠刺激贩毒。在淇县,1941年春县城内卖海洛因者已达60多家。

1944年4月中旬—5月,日军发动河南战役,先后攻陷了郑州、洛阳等38座城市。日军进占中原后,即由豫东豫北大量运输鸦片、红丸、海洛因等毒品到新沦陷区推销,而以郑州、扶沟、巩县、洛阳等处为集散地,然后再分散至附近各县。当时中原不论城镇乡村,各大小烟馆充斥,甚至伪政府内皆可见到烟灯摆设,一般公务人等,更以此为应酬之唯一工具。在安阳、汲县、新乡、开封等城市,日本侵略者各设烟馆十余所,按月配给烟土销售,在各城市公开吸毒的还有日韩浪人及伪军。又据报告,日军占领中牟县境之黄河北岸后,即从天津、新乡、开封等地招致韩人,运来大批毒品,除集中在天孟、东漳两镇零整出售外,还利用流氓地痞包揽夹带,贩至黄河以南。而我后方某些人利令智昏,认为奇货可居,欣然接手倒卖,大发国难财。为了更快更多地贩毒,日本侵略者还“利用各伪机关,以平均分配方法,转由各级伪乡镇保甲人员,逐级配售与所辖居民,每次摊派之巨,令人咋舌”。[60]在宣丰县,贩毒海洛因的机关多达20家,以贷款、贱售和鼓吹“海洛因可振作精神补充脑力”[61]等手法每年推销20万两。

日本侵略者还从1937年起在豫北博爱县大辛庄建立中和记公司,大批制造红丸毒品,日产5000袋,每袋装万余粒,售价约3万元,行销豫北十余县及晋南各县。大辛庄村民均以贩毒为业,据说极贫户亦在50万元以上。但知其根底或与之脱离关系者,必在最短时间内被敌暗杀。中和记公司常备卫兵有3000余人,日本人又在大辛庄配置了两万多支手枪、步枪及轻重机枪、钢炮和迫击炮,严密保卫。该公司雇日本人用专车直接向天津购进原料,出产的成品用汽车运至晋南销售,或武装运送到豫北各县及乡镇等地销售;有时用贿通保运法、暗藏私运法、以毒换枪法经过黄河各渡口,推销到黄河以南地区。该公司用于贿通路线的运动费每月均在3000万元以上。举报者以为豫北人民食被劫、房被焚、产被破、人被杀,“皆被毒品所害”。[62]

安徽:沦陷期间,日本侵略者在蚌埠、贻、合肥、巢县、寿县、定远、太和等地公开贩卖吗啡、白面等毒品。伪皖中清乡司令马伯山、伪皖中清乡第一团团长陈俊仁及该团三营营长陈云亭在巢县撮镇、合肥长临河以及合肥店埠分别设吗啡制造厂,每厂月产吗啡45件,每件售价700余万元,运往上海倾销。

江西:在九江,日军在所占的黄老门、马回岭、鸡公岭、新塘铺等处,遍设烟馆,摊派毒品吸售证,奖励百姓吸售。1939年冬,日军又从九江、武穴等地运来大批毒品在瑞昌公开售卖,并利用鸦片吸引烟民组织伪维持会。在德安,日本侵略者利用无业流氓聂锡光等人,在县城开设烟馆6家,并命伪农民合作社每日代售毒品七八两。新建县的毒品是日本南昌特务机关从上海购来的,配发各伪组织转售于各地,每年推销额8万余两。日本人还“在县城街巷,张贴‘真正红土,芬芳可口,美女招待’等荒谬标语”,[63]诱惑百姓吸毒。

浙江:日本侵略者在其占领区推行毒化政策,至1940年初,天目山以北的地区毒化已相当严重:“吴兴县城内即有烟馆两百多家,并且雇佣女招待,迷惑烟客;安吉县梅溪镇上有7家鸦片馆,并有大学生吃鸦片烟的;安吉、孝丰、长兴各县有人暗地贩卖鸦片,听说来价是20元1两,带到吴兴,可卖60元1两。”[64]

华南

福建:厦门沦陷后,日军在伪市府下设公卖局(后为掩人耳目改为禁烟局),以此为据点,向厦门以及沿海各县倾销烟毒,每年销量8万两。禁烟局以下又利用流氓开设烟馆60家,以逐月销量之多寡,称为二三盘商。在厦门,还有直属日本领事馆的福裕公司,就地制造鸦片,其原料来自金门和东北。负责烟毒运入的是日本厦门在勤海军武官府,运出为日本领事馆。日本还组建了物资交易组合公司,将运入的毒品交换粮食、皮、苎、丝、锡、铜、猪、桐油等物,胁迫百姓吸食。1942年下半年,厦门日方从台湾运进大批鸦片、吗啡、红丸等共3000余两,滞积数月。11月间由伪市府水警队长萧炳荣、伪军事参议员韩格添及蓝步贵三人合组统一公膏店,将毒品改成1—5两的小包装,除强迫各走私船每只每次须带运百两外,还强迫码头交通船船员须夹带至内地销售,每船每次携带5—10两,否则货物不准出口,并停止该船的航行权。

1943年,在金门已有烟馆23所,每天由厦门戒烟局交给日本金门“开发公司”,分别配给烟土1300余两。而伪金门县政府所辖广大农业试验场试种的5000余斤鸦片全部由厦门伪公卖局收购,每斤伪币640元,转销香港、澳门、广州各地。[65]1944年,日本人在金门五里海为示范罂粟园,在厦门组织株式会社,专门收制烟膏,倾销各地。[66]

日本侵略者在两次侵占福州期间引诱不肖之徒,遍设烟馆。所有烟土均从日本或厦门南竿塘等处运入,每日数量当在200余两以上。日伪在鼓楼大根区设立了八角楼等12家烟馆,每月售烟40余两,价40万元,由日本陆军联络所长奥田派情报员、台湾人张嘉成主持包庇;在台口区设福安会馆等40家烟馆,每月售烟百余两,价百余万元,由日特机关情报员、伪水警侦探长、台湾人马路鉴主持包庇。福州的烟馆分为五等,日伪每日视其经营,分别收捐200—500元。马路鉴等日特机关情报员每日向其他各烟馆强迫抽收保护费1万元。另外侦缉队总队长、特务机关情报员台湾人江逸仙、敌宪兵队情报员陈依庆、伪侦缉队长周文清等皆输送烟土,供各烟馆需用。“烟土亦分红土、土浆。牌号有福字、特字、斧头标等类。”[67]

广东:日本人向以广州为广东制造和贩卖烟毒的中心。1940年,日军攻占广州后,市内烟馆毒品店林立,共有千余家,民众饱受其害。日军唯恐毒化不够,又运来大批海洛因与厦门的大烟条子,“故市内吸红丸之风,盛极一时,各俱乐部、娼寮、私烟窟等场合,均有红丸出售,其价值每毫售3粒。而有些投机者,更在门外大书‘附设打波场女员招待’等字样,以广招徕。……各红丸窟,皆为有力者包庇销售”。[68]日本人还在花县组织所谓福民堂制鸦片所,提炼制造烟毒。县之东隅莲塘、石角等处均设烟毒分销处。

香港:1941年12月8日日本向英、美宣战,太平洋战争爆发。同月18日,日军在香港登陆。1943年初,藤田一郎被日本香港总督部民治部委派为鸦片专卖监督,在港九各区分设19家毒品分销处,所有烟土均由华北及热河各地运来。1月24日,日本香港总督部发布第二号香港督令,公布鸦片公卖办法,“规定有鸦片瘾者,准依手续登记,向特准之小商店领取购买证……并限令存有烟膏者,限于2月25日前,将烟膏携往鸦片公卖所,请求收买,每两公价敌军票43元5角”。[69]

抗战胜利后,汪伪国民政府实业部长梅思平在笔供中披露:“日本贩卖鸦片所得收入先解东京,由大藏省支配,大藏省截留其中的一部分,用以解救日本自侵华战争以来面临的日益严重的财政困难。”[70]其实,正如一位当代日本学者所说:“日本的鸦片政策是由以首相为总裁,外务大臣、大藏大臣、陆军大臣、海军大臣为副总裁的兴亚院及兴亚院以后的大东亚省制定和掌握的。是作为国策,由国家有组织、有系统、有计划地推行的。这是日本作为国家所犯下的最大规模的战争罪行,是不人道的行为。”[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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