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人总结1939年以前日本对中国实施毒化政策的事实之后,一针见血地揭露指出:“事实是非常明显地摆在我们面前:敌人的军事侵略与毒化政策是齐驱并进的。‘九一八’事变以前,敌人不过向东北推行毒化政策。迨至‘九一八’以后,敌人便以东北为根据地,而向华北推行其毒化政策了。到了‘七七’抗战以后,凡是敌人铁蹄所至的沦陷区,不仅是烟馆林立,而且强迫打吗啡、吸红丸、白面种种之毒药,凡此阴毒险恶的情形,毫无疑义的证明:敌人不但要亡我国家,而且是要灭我民族!”(1)毫无疑问,日本侵略者在中国推行的毒化政策既是既定的又是一贯的,无论在台湾还是在东北、蒙疆,无论在华北还是华中、华南,究其实质都是一样的。

但由于中国各个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日军在各个占领区操纵的毒化机构以及纵毒手段也有所不同。在台湾,日本的毒化政策直接控制在日本人手中,殖民当局直接控制鸦片的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在东北、蒙疆和华北,日本的毒化政策尽管也掌控在日本的顾问和联络员手中,但名义上是通过伪政权的禁烟机构贯彻和实施的。而在华中,伪政权虽然也有一套“禁烟”行政机构,但权力相当有限,日本毒化政策的推行主要通过一个名义上的商业组织——华中宏济善堂来进行。所以本章的研究重点在于清算华中宏济善堂的毒化罪行。

本章所说的“华中”地区概念与现在的有所不同,指的是武汉以下的长江中下游地区,主要有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湖北等省市。这些省市在1937—1945年间曾经被日军先后部分或全部占领,而且先后受南京伪维新政权和汪伪政权统治。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12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