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宏济善堂在华中地区从事毒化活动,以1939年5月为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隐藏在暗地里进行的;在后一阶段,不仅公开操纵各种贩毒活动,而且参与毒品政策的制订和实施。

1939年初,美国在上海的情报官员侦察得知日本在华中地区的毒化计划,认为非常周密,而且很庞大。这项计划以上海为中心,向长江中下游的苏、浙、皖、赣、鄂五省区输送鸦片、吗啡和海洛因等毒品,每年计划利润所得为3亿元,(50)约合7500万美元。据估计,日本在华中地区每天可以销售鸦片10万两,每月则可销售300万两,每年总计3600万两鸦片。与此同时,日本人还大量兜售吗啡、海洛因和可卡因等烈性毒品,按每天5000两计算,每年可以销售180万两烈性毒品。(51)

上海在1937年以前,平均每月消耗鸦片为600担左右(约合96万两),其中官土400担,主要来源地是四川、云南和贵州三省,200担私土来自波斯和伪满。1937年秋天上海被日军占领之后,与国民政府统治地区处于战争状态,川、滇、黔的鸦片不能正常运入上海,上海的鸦片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局面,价格暴涨。战争爆发之前,每两鸦片的销售价格为法币3元,1938年涨到每两15元左右。此时,上海消耗的鸦片除了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运入的伊朗鸦片之外,大部分是小鸦片贩子的走私品。“市上所售皆为私土无疑,北货为热河及满洲土,南货为云南及波斯土,来自天津、大连、福州、厦门、汕头、香港诸埠,由小本烟商偷运分批入口。刻下南市之土膏行店,专雇暗商兜销于租界内之旅馆及住宅,取价甚昂,按期用自行车分送,顾客随时亦得以电话定货,甚称便利。米商及菜贩往来上海四乡,持有日本特发之通行证者,往往偷带私土,从中渔利。日籍浪人亦颇活动,惟皆须赖华贩为之牵引。由大连运入上海租界之波斯土,亦皆经托华人贩运,于中南饭店等华商旅馆中兜售。是项波斯土,售于烟商,甲等售价每磅120元,乙等每磅115元,经售人可得佣金约15%至12%。其零售价每两约14元至16元。”(52)

如果说在日军刚刚占领上海时,各种贩毒活动还有所顾忌的话,那么,当日本的毒化政策公开实施后,各种毒品势力便立即猖獗起来。1938年2月4日,伪上海大道市政府以经费无着为借口,由伪财政局发布公告,要求上海烟民在10日内一律登记,领取许可证后方准吸食。许可证分为三种:甲种收费5元,乙种收费3元,丙种0.6元。尽管很少有人响应,但鸦片销售等于合法了。销售鸦片的商人按照华中宏济善堂的规定,组成了大大小小的同业行会,以其营业额的大小分别叫作“大同行”和“小同行”。此类鸦片行店上海不下200余家,有的大同行雇佣日本浪人作为保镖,连警察也不敢过问。上等土行保证金是5万元,中等土行须交纳12000元,下等土行须交5000元,由公卖总局转交到华中宏济善堂,得到特许方可正式营业。伪市政府设立公卖总局于虹口,同时在南市、闸北、浦东和沪西设立分局,忙忙碌碌征收毒品税收。至于鸦片烟馆(时称燕子窝)则到处都是,鸦片瘾者随时可以找到吞云吐雾的场所,要多方便有多方便。

上海沦陷之后,由于价格便宜、吸食便利,吗啡、海洛因等烈性毒品的传播速度明显加快。沪西的毒品销售在1938年秋天公开化,沿着公共租界的外围地带出现了60~70家毒品店,贩卖者多是日本人、朝鲜人和台湾人,推销的主要对象是工人。海洛因的来源主要是日本人在本地开设的毒品加工厂,这些毒品加工厂由日本陆军的特务部门控制。例如,坂本智惠雄在蓬莱路大码头78号开设坂本洋行,专门制造海洛因,每月需要6万两鸦片为原料,动用轮船、火车运到上海。同时,吗啡、海洛因也从大连、天津等华北沦陷区源源不断运来。这里我们需要听一听公共租界警察的证词。

萨顿:日军占领以后,有关鸦片的状况,在上海地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奎尔:状况恶化了……1938年10月前后,日本官宪及傀儡政权的官吏之间,就有关设置鸦片局或专卖机关的问题,进行了交涉……交涉的事项之一,就是在上海西部设置了两处鸦片吸食所……条件之一是这些鸦片吸食所每家应有20名鸦片贩卖者……1939年初前后,在公共租界外,向人民贩卖鸦片的贩卖所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

萨顿:你知道宏济善堂吗?

奎尔:宏济善堂是1939年5月建立的组织,是为分配上海地区的鸦片而设立的组织。

萨顿:他们是怎样活动的?请简单介绍一下。

奎尔:就我职务上所知,在上海,鸦片几乎肯定是由日本的船输送来的。这些船到了上海,就在日本方面的码头上卸货……鸦片就是从这些码头上运到仓库的。然后,是从那里弄到鸦片贩卖所去的。

南京作为国民政府的首都,在1937年12月13日被日军占领以前,由于认真开展了禁烟运动,毒品势力遭受沉重打击,既没有人敢于公开贩卖毒品,也没有人在公众场合吸食,个别年龄较大的绅士只能躲在家中偷吸。至于烈性毒品的买卖更是少见。但是在日军占领之后,南京先是遭受了将近两个月的断断续续地大屠杀,接着是野蛮的法西斯统治,与此同时,各种毒品也倾泻到南京。据贝特教授(Prof.Bates)调查,1938年初南京市禁烟局设立了17家土行,根据伪禁烟总局的划分标准,按照等级交税:一级每月须交纳4200元,二级交纳2800元,三级交纳1420元。每天销售的鸦片至少有6000两,每月销售200万两左右。从11月15日开始,有40家鸦片烟馆开始挂牌营业,有9盏鸦片烟灯的每月纳税150元,6盏鸦片烟灯的每月纳税100元,3盏灯的纳税50元。此外还有大量的私人烟馆,妓院、旅馆也提供鸦片烟和其他毒品。(53)南京买卖、吸食鸦片的公开程度可以从一则广告中看出来。1939年5月1日,伪政府机关报纸《南京新报》刊登广告称:“莫愁售吸所仿照香港上等烟馆,设备布置异常考究,研煮高等烟土,异香扑鼻,不分等级,价廉物美。地址:南京大戏院对面。”(54)既然官方的报纸登载招徕吸食毒品的广告,所有的“禁”令都毫无意义了。与此同时,烈性毒品的买卖、吸食也达到了公开化的程度。有人估计,日本人、朝鲜人在南京兜售的烈性毒品每月价值有300万元,大约有5万南京市民,相当于市民总人口的1/8吸食吗啡、海洛因或可卡因。(55)在零售贩毒者当中,也有不少当地人加入,但他们的毒品都是侵略者供应的。这些公司表面上经营食品或药品,实际兜售的是海洛因。日本浪人雇用中国工人,薪酬往往以毒品来支付。

在江苏省府所在地的苏州,1938年有500家鸦片烟馆,参与设立鸦片土膏店的各色人物都有,既有日本宪兵队、宣抚班、特务队和伪军的军官,也有禁烟分局的科长与科员,警官与警察,甚至连地方报馆的头面人物也按月领取津贴。

在无锡,既有负责批发毒品业务的大小土行,又有上百家(一说200家)专门从事零售业务的鸦片烟馆。仅仅城内崇安寺前的观前街就有戒吸所8家,每家每月纳税30~60元不等。鸦片烟馆公开书写牌匾招徕顾客,有的这样写道:“冷笼冷膏,女人招待,铺位舒适。”无锡的“官土”有两个来源:一是上海运来的由华中宏济善堂配给的波斯鸦片、伪满鸦片;二是日伪军自安徽鸦片产区掠夺的鸦片,当地称作“浆子”,或“花叶子”。无锡禁烟分局对于毒品推销公开采取奖惩制度,完成定额的,予以奖励,未满定额的,予以处罚。

武汉水陆交通便利,历来是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山西、甘肃等省的土产鸦片汇集之地,并由此转运长江下游地区,在这里设立严密的稽查机构,控制鸦片的运输,是历届中国政府查禁鸦片走私或增加税收的重要手段。1938年10月日军占领武汉以后,立即在“治安维持会”之下设立戒烟局控制此地的鸦片运输。戒烟局之下设置检查所、派出所,在本省其他城市则设立检查公所。武汉的鸦片行店在1938年有32家,加入行会者须交纳2000元作为股本;鸦片烟馆400余家按季度纳税,甲级40家,乙级160家,丙级120家,丁级80家,每季度纳税数元到数十元不等。(56)

1938年6月,国联中央鸦片常设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一年一度的禁毒会议,胡世泽代表中国发言,列举大量事实,强烈谴责日军在中国占领区推行的毒化政策,尤其是播放了在武汉日本人内租界查获的毒品加工厂等纪录影片,使日本代表恼羞成怒。接着是美国、埃及、加拿大、比利时等各国代表发言,公布了日本在中国实施毒化政策的各种证据,使日本代表始终处于正义法庭的被告席上,陷于四面楚歌声中。日本代表于1938年11月2日宣布退出国联中央鸦片常设委员会。尽管日本代表退出了国际联盟中央鸦片常设委员会,但它不能逃脱人类对抗毒品的义务,它在远东占领区的纵毒罪恶必须予以彻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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