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初,汪伪政权利用学生激烈反抗“毒化”运动所表达的民意,与日本占领军展开谈判。基本要求有三条:第一条,继续南京国民政府于1934年开始的禁烟禁毒运动,1944年4月实行完全禁烟禁毒;第二条,蒙疆地区应与全国各地一样全面禁种罂粟,华中地区的鸦片输入应大幅度减少,过去华中宏济善堂每年自蒙疆输入的鸦片大约有300万两,此后至少应减少一半;第三条,鸦片与其他毒品的生产、贩卖应如战前一样加以禁止,日本当局对此应当予以协助,不可继续庇护日本、朝鲜和中国的贩毒者。(96)

是时,在世界大战的格斗场上,胜利的天平已经倾向反法西斯阵营一方。1943年2月,苏联红军取得了斯大林格勒大会战的胜利。夏季,又赢得了库尔斯克战役的胜利。在北非战场上,1943年9月,英、美盟军在取得北非战役的胜利后,打响了进攻意大利的战斗,墨索里尼政权垮台,法西斯轴心国集团开始瓦解。1943年2月以后,美军连续赢得珊瑚海、中途岛等一连串海战胜利,先后攻占布干维尔岛、马绍尔群岛、塞班岛、关岛和菲律宾群岛。与此同时,中国和美国军队在缅北战役中也取得胜利。整个太平洋战局的主动权已经掌握在反法西斯阵营一边。11月22日至26日,美国、英国、中国三国首脑罗斯福、丘吉尔和蒋介石在开罗举行会谈,12月1日发表了《开罗宣言》。宣言指出:三国继续对日军作战,直至其无条件投降;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太平洋所夺取的一切岛屿,使日本侵夺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全部归还中国。11月28日至12月1日,美国、英国和苏联三国首脑在伊朗德黑兰举行会议,主要讨论如何加速击败法西斯德国。开罗会议和德黑兰会议确定了战胜法西斯侵略集团的总战略。

在战场上遭受重创以后,日本侵略者面对日益强大的反法西斯阵营,面对中国人民反抗侵略情绪的空前高涨,不能不稍稍收敛其先前的蛮横态度,多少考虑一下汪伪政权的意愿,不能不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平息一下“毒化”政策在中国人民心中所激起的强烈不满与愤怒。在这种情况下,日方政府代表不得不退后一步,同意撤销华中宏济善堂,声称不再直接干预汪伪政权的禁烟禁毒措施。但是,他们仍然坚持要顾及所谓蒙疆政府的财政收入,反对全部禁绝蒙疆鸦片的输入。(97)此处,日本政府所强调的顾及蒙疆财政收入的理由当然是虚假的。实际上,日本政府继续坚持在蒙疆大量生产鸦片,继续坚持将其大量输入华北、华中和华南地区,主要是顾及本身的鸦片利益。因为,伪蒙疆政权所得到的鸦片利润只是其输出鸦片利润的一小部分,利润的绝大部分掌握在“兴亚院”(1943年以后改为“大东亚省”)及其各地联络部负责配给的日本人手中,而后通过银行汇入日本大藏相的账户里,这才是日本不愿松手鸦片控制的真实原因。

1944年1月,汪精卫因病赴日本疗养,陈公博成为南京国府代主席、代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同时集行政院长、上海市市长、禁烟总监于一身。“禁烟”问题由内政部长林柏生控制。1944年3月,在华中宏济善堂草草收场的同时,伪内政部颁布了一系列禁毒规则,规定鸦片烟毒患者必须到戒烟机关登记,所有市内鸦片行店、售吸所全部关闭,同时在南京市搜捕了几名臭名昭著的毒品贩子,其中包括在日本宪兵队担任特务的曹玉成,立即予以枪决,从而使各类贩毒分子立即敛迹,公开的贩毒活动在上海、南京、武汉、杭州等大城市立即转入地下,鸦片销售量也大为减少,蒙疆地区的鸦片输入量也相应减少,华中地区每月鸦片需求量降为10万两左右。尽管1944年的华中禁毒并没能彻底消灭该地区的鸦片势力,没能杜绝鸦片烟毒的继续生产、加工、运输和消费,没能使日本政府彻底放弃其毒化政策,但它毕竟迫使大规模的鸦片犯罪从公开转入地下,迫使海洛因等毒品工厂迅速消失,迫使鸦片等毒品消费量大大减少,迫使烟毒势力处于收束状态。与此同时,南京政权通过禁烟行政的实施,也得到了不菲的财政收入:1944年“自四月至年终,每月平均不到10万两,较之宏济善堂每月运销20余万两者,已减少百分之六十以上……每月约计解交财政部四千万元至五千万元,均有誊账可稽也”。(98)

关于1943年冬季所发生的青年学生捣毁鸦片土膏店以及后来鸦片政策的变化,作为检察方面的书面证明,国民政府南京高等法院提交的主要文件是《禁止吸食鸦片处理事情经过》,而这个文件是以当事人汪伪政权内政部长梅思平的笔供为基础的。文件这样写道:

1943年12月,上海、杭州及其他城市的学生发动了捣毁鸦片店、鸦片窟的示威运动,一般国民的感情达到了顶点。但是,日本军队并未予以干涉。结果,日本政府表示,在南京政府考虑“鸦片利益是蒙疆自治政府的主要财源”这一事实的条件下,如果中国希望恢复战前的禁止鸦片法案的话,日本将予以帮助,并向南京政府派遣了经济顾问。

南京政府与日本进行交涉,并提出了如下要求:(一)继续实行战前国民政府的禁烟政策,从1944年4月开始,3年内实现禁烟;(二)禁止内蒙古栽种鸦片,从内蒙古输入的鸦片减半;(三)战前的鸦片生产者、商人、常吸者要遵守有关规定,“日本当局对日本及中国的恶徒不能予以保护”;(四)为禁止鸦片走私贸易提供援助。结果,日本完全接受了这些条件,采取了禁止鸦片的措施。(99)

1944年3月,华中宏济善堂宣布解散,汪伪南京政府正式收回所谓“禁烟”权力。要么采取措施,彻底禁止鸦片烟毒;要么继续纵毒,从中谋取利益——这是摆在伪政权面前的两条路径。事实证明伪政权选择了继续纵毒的政策。伪行政院通过《禁烟办法大纲》,规定在三年内实现禁绝鸦片。5月,梅思平委任其亲信章骏担任伪禁烟总局局长。(100)自1944年5月至12月,以各种名目解缴伪政府财政机关的鸦片税收为233732042元,除各项支出外,盈余为83674215元。详情如表59所示。

表59 1944年5—12月解缴伪南京政权各项鸦片税收

1944年5—12月解缴伪南京政权各项鸦片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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