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一词是现代社会用语,最早出现在欧洲,是在人们了解了鸦片等麻醉药物的危害之后才开始使用的,至今不过两三百年历史。实质上,作为汉语的“毒品”一词,是“毒物之毒”与“药品之品”的结合。另根据台湾学者的考察,在欧洲,最初的毒品是指用来注射的麻醉药品,英语中的drug原来并无毒物的含义,也不是指用来吸食的毒品。后来,由于这类药剂使人产生依赖而导致大量滥用,进而危害人体并引发违法犯罪,欧洲的一些国家才把这种吸食麻醉品的行为称为“吸毒”,从而使毒品一词形成并有了现代的含义(12)。
毒品的概念
新修订的《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里列举的6种毒品仅是国际上常见的、大量泛滥的毒品,但毒品却远不限于这6种。1996年1月16日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列出被管制的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计237种,其中麻醉药品118种,精神药品119种。
毒品的种类
毒品种类繁多,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法学家根据法律条文的规定,把毒品划分为合法毒品和非法毒品两大类。合法毒品是指根据医疗的需要而限量生产、使用的毒品,如临床上使用的吗啡、杜冷丁等;非法毒品是指非法种植、贩运、销售、吸食的毒品,如非法市场上的可卡因、海洛因等。
医学家和精神病学家根据毒品作用于人体后改变感觉和意识的不同效果,把毒品分为抑制剂、兴奋剂、致幻剂、止痛剂和催眠剂。其中,止痛剂用来解除不同程度的痛感,但不使服用者丧失知觉,如鸦片止痛剂等,止痛剂有麻醉性的,也有非麻醉性的;抑制剂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减弱其活动,缩减生命机能,包括反射机能,抑制剂会引起镇静和放松,医学上主要将剂量适当的抑制剂用来镇静和催眠;催眠剂属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如巴比妥酸盐、安眠酮、水合三氯乙醛等;兴奋剂类药物能刺激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可卡因、安非他明属于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致幻剂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情绪和感觉上的变化,从感觉假象到产生幻觉,如大麻、麦角酰二乙胺、苯环呱啶等。
从提炼方式上看,有植物性毒品,如大麻、鸦片、古柯叶等;有半合成毒品,如海洛因、二氢吗啡酮等;近年来又出现改变管制药物的分子结构,如改变甲基哌啶、芬太尼和安非他明的化学结构而形成新的毒性更强的毒品,有的毒性相当于海洛因的6000倍,能立即引起死亡。
从合成方式上看,分为传统毒品与新型合成毒品。传统毒品主要是指鸦片、海洛因等;新型合成毒品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