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技术支撑体系: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医院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的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建立本单位的细菌耐药监测,定期向临床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参加省级或全国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要求在2012年6月1日前正式运行,2012年12月底向卫生部提交2012年度监测报告。

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参与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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