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最初血小板抗原的名称是根据受累患者或分娩出血小板减少症患儿的妇女名字来命名,缺乏系统性与科学性。2003年由国际输血协会(ISBT)与国际血栓和止血协会(ISTH)联合成立血小板命名委员会(PNC),对人类血小板抗原(HPA)进行系统命名并建立了命名原则和认可新抗原的标准。HPA命名原则是以HPA加系统数字表示,该数字按发现的年代顺序的先后排列。目前,新抗原认可的5种标准如下:

  1. 必须阐明该抗原的遗传学基础,提供相应基因的基因组DNA序列资料,或至少是cDNA序列资料。
  2. 必须使用特异性蛋白免疫分析方法,阐明基因突变和相应蛋白之间的关联。
  3. 至少有2个参比实验室证实血清学和分子生物学的鉴定结果。
  4. 必须提供该抗原的群体资料,如果提供家系资料将更有价值。
  5. 应尽可能提供血样以建立细胞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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