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白(粒)细胞作为血液细胞中的一种重要成分,在机体防御外来病原体与抗原侵入等免疫功能中起重要作用,白(粒)细胞制品对粒细胞缺乏症患者伴有危及生命感染时应用具有一定的治疗意义。然而,含有白(粒)细胞的血液成分可引起诸多不良反应与相关性疾病。如非溶血性发热反应、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TRALI),还能传播巨细胞病毒(CMV)。

白细胞抗体是在妊娠、输血或移植过程中,由同种异体白细胞致敏产生的免疫性抗体,因此输血患者最好应用去白细胞制品,当白细胞数量< 5×106 /L时,可以减少同种致敏,避免抗体产生。此外,可用紫外光处理血液制品,灭活白细胞,防止抗体产生。

目前对白(粒)细胞减少的患者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法,即注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和粒-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多数患者注射后白(粒)细胞数有所上升,而副作用比输注白(粒)细胞少。所以,白(粒)细胞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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