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完善输血科的血液管理,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有关血液库存分级管理以及库存预警的规定,加强输血科血液库存科学管理,避免血液制品浪费、保证临床用血的及时和用量以及急诊突发事件用血的供应,输血科应经过输血管理委员会讨论,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合理制订临床用血的周、月计划,并及时与血站联系供血协议。库存偏少时,输血科应密切关注用血量的变化,适当增加血液贮存量,并联系血站增加供血量。库存紧缺时,输血科应尽快启动血液供应控制机制,对择期手术等非急救用血情况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建议暂缓手术或动员家属互助献血,并及时与血站联系供血。库存积压时,输血科应根据临床需求短期开放血液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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