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核对核查是保证输血安全的重要措施,应贯穿于输血相关的各个环节,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九条)规定“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准确无误后方可入库登记。不合格的血液制品不得入库,应及时与供血机构联系,并做好记录工作。合格的血制品是临床输血安全的首要条件,严格的查证要求是血制品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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