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先将抗菌药液配制成10倍于工作液浓度的贮存液,然后分装至无菌的玻璃小瓶或无菌试管或Eppendorf管中,密封后贮存(最好为−60℃或更低,不可高于−20℃)。抗菌药贮存液可按需从低温冰箱中取出,一旦融化需在当天使用,当天未用完的任何药品都应弃去。绝大多数抗菌药贮存液可在−60℃或以下贮存6个月或更长时间,而不会有显著的活性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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