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①对血药浓度监测结果应结合临床情况予以分析,如患者的疾病诊断、原发病、肝肾功能、联合用药情况、取血标本时间以及过去史等综合考虑,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②掌握好取血标本时间,随意采血或未准确记录留取标本时间,不仅毫无临床意义,且可导致错误的结论。测定药物的峰、谷浓度宜在多次给药达稳态浓度时取血,否则所得结果将较实际为低。口服或肌注给药的峰浓度,取血时间可在给药后约0.5~1小时;静脉给药后瞬时的血药峰浓度,并不能反映真正的药理效应,应在静脉滴注结束后0.5~1小时取血,其结果方具临床意义。谷浓度的取血时间均在下一次给药前。③某些药物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在一些疾病状态下,如尿毒症、肝硬化、严重烧伤时,由于血浆蛋白降低,药物呈结合状态者减少,游离部分增多。后者具药理作用,如显著增高亦可致毒性反应发生。血药浓度测定结果为结合及游离部分之和,遇上述病情时需考虑游离血药浓度增高的影响,在调整给药方案时须综合考虑。

TDM测定方法优缺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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