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重塑健康的国民素质,使社会与经济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在各大行政区认真调查烟毒情况,为禁毒决策准备事实依据。

经过一段时期严肃认真的调查,各大行政区烟毒泛滥的严重情况呈现在中央领导人的面前。

华北大区的察哈尔、山西、绥远、河北四省和京津两市,有毒贩1万余人。其中天津较大的毒犯有200余名,大毒犯庞辅臣勾结设在天津的华北禁烟局干部套购大量烟土,又勾结民警掩护装船,运往上海销售。[94]该市在解放初期破获毒品案360件,涉及2598人。

西北大区的甘肃省,解放初吸食鸦片者高达12万余人,人数之多为西北五省之最。在陕西省西安市,解放初期的工商户几乎行行贩毒,其中以南关山货行最为严重,在这20余户中只有3户是不贩毒的。大毒犯丹青两年间贩卖的毒品料面在2000两以上。

中南大区的河南省,贩运吸毒者有81379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95]许昌市制贩和吸食毒品者共有3500余人,占全市5万人口总数的7%。[96]湖北省武汉市吸、贩烟毒者有6878人(毒品贩运犯有近4000人),与毒品有牵连的占全市总人口的1.4%弱。大毒犯们从云南、贵州、四川、两广甚至香港贩运大量毒品到武汉可获利一二倍,如再运往上海、西安等地,还可获利达四五倍以上。[97]武汉解放初期,在全市流通的毒品约有鸦片109474两,吗啡、海洛因147660两。

西南大区的贵州省,解放前夕吸食鸦片毒品者约有30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的21%。省城贵阳有烟馆1000多家,遵义城的烟馆也有400多家。贵阳、遵义、安顺、铜仁是该省烟毒的集散地,终年烟商云集。在人口仅万余人的镇远县就有毒贩700余人,其中贩运大烟百两左右者571人,百两至千两者200余人,万两以上者20余人。锦屏县也有专业烟贩111人。[98]云南省的吸毒者在200万以上,占全省总人口的12.5%,省会昆明市有烟馆1670家,烟贩6968人,吸毒者5万余人。[99]四川省会成都的烟馆有700多家,重庆的烟馆有270多家。

华东地区的江苏省南京市原为南京国民政府的首都,在全市145个行业中,有旅馆业、西药业、五金、粮食、浴室、理发等56个行业在秘营贩毒。毒贩们把毒品远销到苏南、皖南等地。[100]1949年12月,国民党特务陈荣辉潜入南京,组织“苏鲁皖人民反共救国军第五纵队”,此人连续3次从安徽明光贩卖烟土到南京出售,以充作反革命活动的经费。[101]在福建、皖北、苏北、苏南、上海等地有毒贩3000余人,其中福建省共有制毒者102人,贩毒者1520人,开烟馆者557人。

东北大区的几个大城市和铁路沿线的55个县城从事制毒贩毒的约有1万余人。吉林省会长春市有烟毒犯427人,其中敌伪官吏、地痞流氓占74%,商贩兼卖毒品者占17%。毒贩们大多以纯贩毒为生,少数则以开旅馆、诊所、商店为掩护。[102]

据初步统计,全国吸食鸦片等毒品的烟民约有2000万人,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4.4%。[103]

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在全社会范围内号召群众行动起来,有效地实行禁毒。《通令》指出:“自帝国主义侵略我国,强迫输入鸦片,危害我国已有百余年。由于封建买办、官僚军阀的反动统治,与其荒淫无耻的腐烂生活,对于烟毒,不但不禁止,反而强迫种植,尤其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下,曾有计划地实行毒化中国,因此戕杀人民生命,损耗人民财产,不可胜数。现在全国人民已得解放,为了保护人民健康,恢复与发展生产,特规定严禁鸦片烟毒及其他毒品的办法。”《通令》首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协同人民团体,作广泛的禁烟禁毒宣传,动员人民起来一致行动。在烟毒较盛地区,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应把禁烟禁毒工作作为专题讨论,定出长期禁绝办法”。

《通令》强调,“从本禁令颁布之日起,全国各地不许再有贩运制造及售卖烟土毒品情事,犯者不论何人,除没收其烟土毒品外,还须从严治罪”;“散存于民间之烟土毒品,应限期令其缴出,我人民政府为照顾其生活,得分别酌予补偿。如逾期不缴出者,除查出没收外,并应按其情节轻重分别治罪”。《通令》最后要求“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中央直辖省、市人民政府,各按本地区情况,依据本禁令方针,制定查禁办法及禁绝种吸日期,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施行。并于批准后,印发布告,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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