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管理规范》规定,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的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凡不合规范要求的血一律不得发出,血液从血库发出后不得退回。血液发放是安全输血质量管理体系输血科工作链条中的最后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要做到零差错,准确无误的发放血液制品,建立完善的血液核对制度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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