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四章第十四条“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使用的交叉配血试验标本必须是新鲜的,能代表患者当前免疫状态。最近有输血史或妊娠史的患者可能因免疫回忆反应产生抗体,如果交叉配血标本采集时间过早,可能会造成抗体漏检,继而可能因交叉配血相合为患者输注并不适宜的红细胞,发生输血安全问题。而且标本留置时间过长,血液易受细菌污染,加上环境污染,红细胞易受破坏,常导致血型鉴定异常和影响不规则抗体的鉴定以及效价,溶血标本对交叉配血试验的结果会产生影响,造成输血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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