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6日,肖某被某医院初步诊断为:胃内基底肌瘤,无其他病症。术后,医生告知肖某家属:患者脾脏已被切除。家属询问原因,主刀医生告知:是因胃底肌瘤与脾脏严重粘连,分离手术十分困难,强行分离可能损伤脾门处的动脉、静脉血管。而切除脾脏比可能并发的大出血,对患者的威胁要轻得多。1 ﹒从患者角度来看既然我国的法律和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执行各种特殊操作时与患者签订各种同意书,患者作为没有一点医学常识的普通人,对于医疗机构告知内容的理解程度值得思考,由此可见,患者及家属对于医疗机构的告知有签字同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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