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伪政权的毒品政策

1940年3月30日,汪伪“国民政府”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在南京成立。汉奸汪精卫自任代理主席。原隶属于伪“维新政府”“行政院”的戒烟总局改隶汪伪政府“内政部”。在戒烟总局内,重要的科长均由日本人担任,设在各地的戒烟局也由该地的日本宪兵队进行监督。一开始戒烟总局直接管辖的范围仅限于苏浙皖三省及宁沪两市。

在南京,汪伪的鸦片所每月销售鸦片的收入多达300万元。1940年,汪伪政府成立武汉特别市戒烟局。该局除了在武汉三镇遍设土膏店、吸烟所外,并成立了土膏店联合公司,由戒烟局统一发售烟土。至1942年,该局统一发售的官土增加到了10万两仍供不应求。由于鸦片行情看好,价格坚挺,连公务员的工资都用鸦片来支付了。[91]局长沈竹痕早在沦陷前已是一个贩毒的无业游民,他上任后增加了配售烟毒的机构,又将销售范围扩大到江西九江、湖南岳州。沈后来用当4年局长时收利所得在汉口、上海、青岛、北平等地广置地产,仅仅为了买进上海福开森路一幢花园洋房就动用了400多根金条。[92]此外,伪海军部上海中央海军学院的不少军官为了发财,利用军舰走私白面和鸦片。在他们的军用物资通行证上所谓的“医疗用品”实际上就是鸦片海洛因毒品。

1941年11月,汪精卫提出进行新国民运动后,名义上也宣传禁烟,但直到1944年2月25日汪伪政府才公布了《禁烟方法大纲》(简称《大纲》)。《大纲》首先提及1935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的《禁烟实施办法》提出的至1940年5年禁绝计划,声称仍继续执行因中日事变而中断的原有政策,实行从1944年3月30日起到1947年3月29日为止的3年禁绝计划;规定:“禁烟机关由内政部设禁烟总局,专责其成”,“吗啡、白面、红丸等毒品绝对禁止”,“烟土非经特许,不准贩卖,特许烟土之总数量,应按3年禁绝计划,厉行分期递减”,“各地售吸所限期禁绝”。[93]从条文本身来看,汪伪政权对于毒品贩卖采取了严厉态度。同年,经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决,在辖区内进行烟民登记,对于烟贩则由军委会审判。[94]

汪伪政权此举事先肯定征求过它主子——日本帝国主义的意见。当时在太平洋战场上节节失利的日本为了更紧地把汪伪政权绑在它的战船上,很快在禁毒问题上作出了一些承诺,藉以提升这一傀儡政权的名声和实力。根据1944年4月1日日方公布的《阿片吸烟禁止处理经过事情》,日方的承诺是:(1)1944年3月清除在上海的麻醉剂制造厂,枪毙麻醉剂商人曹五成;(2)从1944年4月起至年末,从蒙疆输入的鸦片为每月平均10万盎司,宏济善堂减少40%的鸦片输入;(3)阻止鸦片贸易;(4)委托在南京、上海等地的公私医院协助禁烟,毒品吸食者登记;(5)关闭各种吸烟所,汪伪所征收的鸦片烟税缴给日本大藏大臣。[95]

正在这时伪戒烟总局范局长私出执照给人运土,被上海市政府保安队查获,被迫下台。4月30日,章骏接任总局局长,副局长兼公栈主任由郭洪担任。当时上海业土膏店者多为郭的同乡和同族,栈址设在上海南市露香园路,屋内的地下室专供储藏烟土之用。伪内务部长梅思平接办鸦片公卖之初,通过郭洪与上海土商协调,核定了15家土膏行和150余家土膏店。其中有近半数的行开设在南京、无锡、扬州、南通、杭州、苏州等地。土膏店则只有少部分开在外地。原有上海南北两市公开供人吸食鸦片的禁吸所400余家在短期内一律关闭。在上述15家土膏行中盛文颐、梅思平、陈公博、周佛海、陈春圃各有1家,剩下10家为土商开设,凡一人有两行者必有一行是为汪伪中央要人代办的。[96]

1944年5月,鸦片商们正式成立特业公会,罗洪义、张瑞堂、徐长春等人为常务,任务是排解同业间的纠纷和营业上的阻碍,代向禁烟局谋求烟土之配给问题等。烟土先由伪禁烟局附设之公栈提出,配给特业公会,再由该会配给所属之各行商,他们是负责南京协成行和松江松泰行的罗洪义,负责无锡裕成行、裕丰行和南通源昌行的张瑞堂,负责宁波同德行和扬州协记行的徐长春以及镇江鑫泰行的王永康,苏州瑞昌行和瑞丰行的李士群,杭州大德昌行的梁鸿志,嘉兴锡昌行的周志远。

1945年1月后,汪伪政府将禁烟总局改隶伪军事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委员长陈公博兼任禁烟总监。陈的亲信陈实秋出任禁烟总局局长。此时离日本败降、汪伪政府垮台已为期不远了,但陈公博还是死死抓住鸦片专卖不放,大肆进行搜括。战后《民国日报》特派记者指出,“抗战军兴,各地区之沦陷于敌寇者,范围甚广。敌寇在其占领区内,实施麻醉政策,大量贩卖毒品,肆无忌惮。伪南京政府不设法制止,乃代而抽收捐款,允许各地开设烟馆,公然吸食”[97],对此陈公博罪责难逃。陈公博兼任禁烟总监期间走私贩毒依然存在,而沦陷区内吸食毒品者已高达3000万人以上。

1943年汪伪政权内部的“三禁”运动

1943年12月17日,汪伪要员、伪“宣传部长”林柏生因沾不到鸦片利益的光,也为了挽救汪伪政权的厄运,发起了禁烟、禁赌、禁舞“三禁”运动。12月17日,南京各校学生集会,决定在社会上严厉实行,散会后即分头去各毒品售吸所等处进行劝导。这种劝导后来演变为结队冲击以至捣毁戒烟所的地步。南京青年学生的正义举动引起了上海青少年的积极响应,他们也组织宣传队,赶到烟馆赌场前面,要求禁绝其营业。12月27日,上海6000余青少年集会,再次向汪伪政府和新国民运动指导委员会请愿。伪上海市长陈公博在与青少年学生见面时,“当面答应在三个月之内禁绝烟赌,并向日方交涉,收回鸦片公卖之权”。[98]这批青少年随即去烟馆赌场游说,强烈要求实行三禁。冲进九亩地烟窟区的二三名青年搜出了一大批烟土、烟灯、烟枪,堆起来当街焚毁。[99]在这次运动中白面大王曹某被枪毙,汪伪政府乘机与日本主子交涉,收回禁烟事务的实际权力。最初的条件是汪伪方面每年向日军提供若干万元的津贴。[100]“三禁”运动充分体现了沦陷区广大青年学生反对烟毒的政治热情,同时也促进了汪伪政权于1944年2月重新作出限期禁毒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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