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日本在中国的贩毒活动日益猖獗,取代了英国、法国等老牌的帝国主义国家。在日本帝国主义的蓄意包庇下,东北的日本租界或居留地成了这一地区的毒品销售中心。如沈阳日本租借地内有鸦片烟馆200余家,吗啡馆10余家;长春日本居留地有烟馆500—1000家[110];“‘九一八’事变前,安东中国人居住区的街道上烟窟不过20家,而且租界则有500余家”。[111]另外在大连海关,以洋药名义进入的波斯、朝鲜鸦片根本不受查禁。1929年,有9名日本商人以行医为名到处推销吗啡、高根、海洛因等毒品,在昌黎被中国官员查缉捕获后,被驻扎在山海关的日军强索释放。这批人被处以轻微的罚金后一如既往,继续贩毒。6月3日,中国外交部致函日本领事馆,要求日本领事勒令这9名贩毒者离开根本不是通商口岸的昌黎,但日方置之不理。又据1930年3月21日天津《大公报》报道,河北“昌黎密迩热河,运输烟土,十分便捷”。日本人借通商为名,在当地租房居住,专售吗啡、白面、海洛因,“勾结当地浪人,窜乡转卖”。[112]1935年,一日本人雇用的华人因私贩鸦片被昌黎县长梁焴依法惩处后,山海关日本警长佐藤即于7月31日到县要求给付6700元,作为赔偿充公鸦片及罚款之费。

在遭到中方严拒后,佐藤于次日出动士兵30余人包围县署进行要挟,县长被逼无奈,出资2500元,其围始解。又据1935年的报告,1935年11月“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出台后,日本便在冀东“非武装区”内大肆制毒贩毒。“冀东政权的首都是通州,毒品就是在日军特务机关默许下在其首都郊外公开制造的。以海洛因为主的各种毒品,从冀东滚滚向华北五省区输送。全满洲、关东州都因冀东地区的景气而活跃起来。日本青年中未足征兵年龄者,鲜有不染指海洛因制造和贩运的”。为了纵容毒品走私、日本宪兵甚至给日本的海洛因业者以“安导券”,“这张‘安导券’不只是一个要什么有什么的聚宝盆,而且因为中国与满洲的官府畏‘安导券’如虎,有了它的保护,那就绝对安全了”。[113]“自热河设立鸦片专卖以来,中国私贩之至该省运烟者,辄为日军拘获,目为反满抗日罪而枪毙之;故刻下作此项营业者,仅日人及高丽人,多少经日军之默许也。日本及高丽私贩,受日军之保护,由热河将鸦片运至长城与天津间之战区,再运至唐山一埠,该处现成为分配烟药之中心。不独此也,在战区内,凡日人或高丽人所开之商店,几莫不售卖烟药。倘经中国官厅查禁,日军立即出面干涉”。[114]至1936年,日韩人在河北全省所设烟馆已达700余家。[115]

1934年12月,日本在热河设官价收买烟土局,至1935年2月底,已收购热河烟土1426000两,然而官土局再将此烟土“以70万两运至沈阳,设厂提炼吗啡、海洛因等毒品外,其余736000两均经次第密运进关,于平津及上海等处设立分销处”。[116]

与此同时,某些日韩浪人在日方的支持保护下勾结中国地方痞棍将热河以及东三省所产烟土大批输入长城以南,运销各县。中方军警查缉稍严,动辄发生交涉。

“九一八”事变后,天津日租界居留民团主事田中助太郎命其妻弟在桥立街(今北安道)公开设厂制毒,日本特务在明石街也设有毒厂。[117]日韩浪人也以天津日本租界为据点,暗设机关,制贩毒品。在天津,从热河运入的鸦片被称为北口鸦片,有人认为天津是日本人在华北私运毒品的中枢,各类毒品“在天津日本租界内,均有出售,且取价低廉,供给极为便利”。[118]中国毒贩所居的旅馆也均在日本租界之内。在1937年5—6月间召开的国际联盟鸦片咨询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埃及代表拉萨尔·巴迦说:“天津的日租界是当今世界上制造海洛因和吸食鸦片的神经中枢。确切地说,挂着洋行和外商招牌而经营鸦片或海洛因的魔窟已逾千家。不仅如此,还有公开贩卖白色毒品的旅店等各种铺号数百家。200余海洛因制造点散落在面积不过四万平方英里的日租界,1500名日本技师和1万名中国工人为制造海洛因而忙个不停。因这一行当盈利甚丰,原料供应充足,故每天都有新厂开张。这种工厂居然成了许多人的谋生地。这一来,在任何店铺中几乎都可以买到海洛因。天津出产的海洛因质量上乘而且价格便宜,每克零售价仅为中国银元一元,批发价每公斤为500元。”[119]

在北平,中国毒品贩子的烈性毒品来源“十九购自朝鲜人与日本人”。不仅如此,而且居住在北平市区的朝鲜人“倚依领事裁判为护符,敢于公然贩卖”,致使北平毒品来源无法遏止。[120]

在山东,1928年,日本侵略者为了阻挠国民革命军继续北伐发动“五三”事变,济南的商业受“五三”惨案的影响很不景气,受损巨大,“唯日本当铺及白丸生意,则乘机大发其财”。市内营业不佳的各日商“均兼理白丸、吗啡副业,几乎触目皆是,不下数百家。警察在门外值岗,门内即公然开灯吸吃白丸,警察熟视,不敢过问”。[121]1929年8月21日,济南警方会同日本领事馆职员前往华北洋行、回春药房、长隆洋行、泰隆洋行、天地洋行、义清洋行、济南公司和山浦洋行等8家日侨商行搜查,当场查获大批毒品和制毒工具。8月26日,山东交涉员致函日本领事,要求严惩罪犯。在山东的一些根本不是通商口岸的县城亦有日本烟贩违反条约,擅自居住,贩卖毒品的踪迹。1930年,光是日本人设在高密县城内外的洋行就有共荣、天龙、寒川、九山、美达、隆昌、三达、金冈、金城等九家,“明为洋行,暗售毒品,流毒无穷,欺凌不已”。[122]

青岛在被日本霸占时期,各种毒品均可公开贩卖吸食,故早有毒窟之称。1923年,中国政府接收青岛之后,虽经厉行禁烟,但收效甚微,原因是该市“贩卖毒品店均系朝鲜人(间有日人),恃领(事裁)判权为护符,为此非法营业”。中国警方明知其违法,却不能直接查抄拘捕,只能通知日本领事馆,由日领馆派出日本警察会同办理,而日领馆本身对此类案件持纵容态度,予以罚款5元的处分,因此,至1935年6月青岛的毒品店已不下400余家。[123]

福建自1928年10月实行禁烟后,在福州、厦门两地的日籍台民假日本领事为护符,公然开设烟馆土栈,破坏烟禁。据1930年春统计,在福、厦二埠台民共开设了400家左右的大小烟馆土栈,每天的营业总额在10万元以上。其中,在福州开设的有:合源洋行、永华洋行、财记洋行、东光洋行、春大洋行、宝泰洋行、仁源洋行、山海洋行、意发洋行、甡兴洋行、三信洋行、合春洋行、日兴泰洋行、松山洋行、公平洋行、高德记洋行、源泰洋行等139家。在厦门开的有王南波、李审康、黄氏粉、蔡大卢、卢氏元奶、欧添、欧添旺、吴光彩、谢文秀、许兆来、华顺英、陈添福、李增佐、叶永昌、陈阿头、李金、陈澜嘴等203家。这些烟馆土栈的业主“大都为无业流氓,或经犯案而逃来者……有日间破案,夜间复业,亦有经破获三四次而今仍在开设者”。中国警方若要搜查他们,非会同日本领事所派的人员不可。而“日领署人员,每与籍民私通声气,未经搜查,早已闻风收拾净尽。有时为敷衍计,亦不过戈获三(两)无赖籍民,尚须移归领署讯办,中国官厅无法过问”。[124]1929年春,驻厦门日本领事在中国官方再三交涉下承诺,“令台湾公会自动亦组织一禁烟委员会,自施其禁烟政策。日籍民之售烟,售自售,吸自吸,中国禁烟专员不能过问”。当时,因有日人作梗,故“大资本之土栈均日籍,其贸转盛”[125]。1930年8月15日,中国官方依法取缔设在福州高节里5号的烟馆。日本领事硬说那是一家由台湾人侯意开的海产店,派人强行撕掉中国官方贴的封条。次年又一家福州烟馆被取缔后,日本领事又故技重演,不过加上了日本领事馆的封条,意在包庇日本毒犯不受中国法律的制裁。中国外交部就此提出抗议,日本方面根本不予理睬。

上海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一个通商口岸,日本人自然不会把它放过。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日本人私运大批烟土,每每谎称是运往大连制造麻醉品的,其实是暗中运入上海的。1929年10月20日,日轮长丰丸运土四五百两抵沪;次日,日轮洛阳丸、岳阳丸分别运烟土798磅、600斤到上海,均被破获。[126]1930年11月20日清晨,江海关在停靠在浦东码头的德国货轮克洛校号上查获了日本人购买的烟土100箱,重19400磅、价值100万元。案发后,“私贩日人利用多金向各方面极力活动,希望将原物发还。日本当局亦力为设法”。[127]中华国民拒毒会获悉后强烈要求政府方面尽早将扣押在江海关的这批毒品全部焚毁,并彻查走私者。

在1937年上海“八一三”战事爆发之前,除了大小汉奸之外,平时追随日本军人或宪兵的不是朝鲜籍或来自台湾的翻译便是中国内地的跑腿。这些跑腿们“靠着主子的声势,狐假虎威,无恶不作……自己都经营着一种副业,就是贩毒”。当时上海闸北警局和租界警局看见这种人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即使偶尔加以逮捕,马上就会有日本军政当局出来保释,因此这帮跑腿的作恶贩毒,更是有恃无恐。[128]

汉口的日租界是日本毒化华中地区的大本营,日租界内的制毒场所和贩毒机关星罗棋布,不胜枚举。较重要者有出售吗啡店户20处(其中3处由日本人主持)、贩卖红丸场所6处和经售鸦片营业所2处,“皆由日领署予以保护,用种种秘密方法运出界外,复有大批毒品以卡车装载,在日军监护之下,运往法租界及特三区之两日商药房”,专为供给汉口及分销外埠之用。据1936年1月汉口市政府的报告,在汉口日租界中有吗啡制造厂4处,各厂之吗啡原料来源除由租界内就地制造外,“其余既自上海日商永福洋行运至汉口,再由汉口日商永进洋行转卖各分销厂”。各厂制造吗啡时,为严格保密,常在子夜后一二时开始工作,其销售方法更为诡秘,“由引线将银货用纸包妥,各掷一处,暗中传递”。吗啡零售价每两60元左右,红丸每包24两,均售洋52元至54元。

1937年8月,日侨退出汉口租界,中国官方在接收后由汉口市公安局采取行动,查抄了新小路4号、11号、13号,中街94号、96号、100号、138号、140号,同安里14号、16号,重阳里60号,福川里4号、6号、12号,康玩里3号、5号,农和街89号等各著名毒品制造场所,抄获制毒机及吗啡、海洛因等毒品甚多。上述各制毒机关均有日本人的股份在内,按月领取陋规的日警则从中包庇,内部“除设有地窖外,或于天花板上设置密室,或于壁室内私置暗房,一切布置,均极严密”。[129]至此日本人前此盘踞汉口租界制毒贩毒之重重黑幕被彻底揭露。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12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