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佩利尼以“心理因素”而非“官能因素”解释成瘾原因的基础上,一种以精神学或心理学对成瘾者的身体机能失调予以解释的成瘾认识在美国专业学界中得以强化。在对成瘾及其治疗方式的表述上,1920年5月8日,一份由美国医学会麻醉品委员会所提供的《关于美国麻醉品情况报告》(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the Narcotic Drug Situ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很能反映出当时医学界所持有的态度及其对成瘾解释角度的变化。20世纪20年代,曾经一时风光无限的乐观的成瘾治疗方式已经基本在美国各地销声匿迹,而前述的成瘾“免疫理论”也已被人们在实践中轻易放弃。与此同时,以社会科学尤其是以精神分析学来解释麻醉品成瘾现象的精神病学说则开始全面代之而起。精神分析学认为,无论何人,其内在的潜意识总是强烈影响着其外在的行为规范。如果因为潜意识的内部结构发生障碍而致某人的行为发生异常,那么,经由心理分析逆向寻找到引发这一现象产生的内在精神因素就至为重要。报告将这种因素呼之为“性冲动”(Libido),即为释放自人们思想和感情深处的一种特殊的精神性要素,而成瘾治疗的目的正是要约束这种因成瘾性麻醉品所带来的内心深处的“性冲动”。至于如何禁止成瘾以及整顿日益增多的享受性成瘾者,报告则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提出了整治措施。报告断定那些成瘾者是一群精神异常的社会垃圾,故而应该通过严格的措施来监督与纠正其非理性行为。报告担心,如果对其不良行为放置不理,他们将极可能蜕变成“无所顾忌”的无政府主义者,并进一步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共产国际成员或共产主义分子”。[10]

很显然,这一新兴的精神分析学主张,虽然从精神学领域系统解释了麻醉品成瘾现象产生的原因,但是,该精神病学说同时也强调指出,成瘾者在戒毒时所出现的断瘾症状是功能的而非官能的,成瘾绝非普通意义上的一种疾病。这就从理论上完全否定了至今为止美国医学界对于麻醉品成瘾现象的普通“疾病”之说的定义。对于美国毒品控制体系而言,这一“精神病学说”的出现及确立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不仅坐实了成瘾现象不仅不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疾病,而且指明了解决和处理这种“精神病”的根本方法不是医学意义上的治疗,社会学意义上的整治才是解决成瘾与禁止麻醉品滥用的重中之重。就此意义而言,成瘾乃是“精神病”之说,从医学角度解决了美国毒品控制需要法律手段严加管控的理论依据。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这种观点逐渐主导了美国医学界在成瘾问题上的观点。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如下:

首先,医学界对同行中存在的“毒品医生”日渐增强的厌恶感。为了维护与挽回因早期病原性成瘾者的大量存在而形象大损的医学界声誉,一批富有使命感的医生宁愿接受成瘾是罪恶而不是疾病的观点,至少是一种非普通的疾病。因此,在联邦麻醉品法实施后,他们中的许多人支持联邦执法机构的严厉措施。他们认为,“成瘾是疾病”的观点实际上是为那些缺德的“毒品医生”牟取暴利而提供的一个便利的借口与掩护。因为,如果像某些人所主张的那样,成瘾是一种任何人都可能患上的疾病,那么,“毒品医生”就可以冠冕堂皇地以治疗的名义而开出大量麻醉品的处方,从而使本已摇摇欲坠的医学界声誉再度雪上加霜,而这种现象是必须予以杜绝的。

其次,成瘾者人群结构的变化与乐观治疗成瘾时代的结束所带来的影响。因为视成瘾现象为普通疾病而曾经风靡于美国的乐观主义者,终于在成瘾者所谓的治愈之后又出现的大量复吸现象面前逐渐失去声誉并渐告式微。成瘾治疗之乐观时代的结束,不仅沉重打击了医学界乐观学派在成瘾治疗上的盲目自信,同时也摧毁了成瘾乃是疾病的理论基础,这就无疑宣告了将成瘾现象作为疾病时代的结束。而在美国社会对于麻醉品成瘾治疗信心急剧下降的同时,20世纪初病原性成瘾者人群的逐渐减少与康乐性及低阶层成瘾者数的急剧增加,则直接影响了主流社会一直以来在成瘾问题上的耐心与宽容。1919年联邦最高法院的有关判决内容明确表示了对联邦麻醉品法的支持态度之后,联邦执法措施终于进入严厉执行的时代。

无论从专业角度还是社会治理角度而言,医学界都陷入了一种两难之境。如果继续承认成瘾属于普通疾病,医生的职业责任将使他们必须继续维持成瘾的治疗方式。但是,显而易见,在迅速治理成瘾方式已告失败的情况下,维持成瘾既无法容忍于这一时代的联邦执法机构,也不能挽回医生们在乐观治疗成瘾时代所丢失的成瘾治疗之信心。上述种种原因再加上这一时期截然不同于早期成瘾者队伍中人群结构的深刻变化,使得医生们在治疗成瘾者一事上裹足不前,甚至更乐于承认成瘾并非普通疾病,而是一种精神病,因此放弃治疗而去追求以行政与法律的强制手段来处理成瘾现象。[11]“成瘾精神病学说”于是应运而生。

劳伦斯·科尔博博士的“成瘾精神病学说”代表了那个时代最高水平的成瘾学研究成果。科尔博是一位训练有素的精神病学者,这一学历背景决定了他习惯于从精神学的角度分析与认识成瘾问题。1923年,在科尔博对230个案例进行调查与分析之后,他将成瘾者划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正常的病原性成瘾者;第二类,带有明显神经机能病的康乐性成瘾者,又称“精神病体质者”(Psychopathic Diathesis);第三类,典型的精神病患者;第四类,习惯性的心理变态者;第五类,酒癖者。其中,科尔博视第一类医源性成瘾者为一个逐渐减少的少数群体。[12]而对于第五类的酒癖者而言,他们多是一些酗酒后尤其是在禁酒法颁布后转向麻醉品使用而致成瘾的一群人。这是一群癖性难改的成瘾者。至于第二类与第四类的成瘾者,即为精神病体质者与精神病罪犯。在科尔博研究的成瘾者案例中,这两类人群超过了整体的半数。科尔博称其为一群玩世不恭且屡教不改之辈。[13]至于第三类的精神病成瘾者,他认为,单纯的“精神病者是更为坦率的”,“他们乐于承认自己的成瘾乃因交友不慎,也坦陈鸦片给他们所带来的享受”。[14]在科尔博所区分的五种类型成瘾者中,除第一类之外,其他四种类型成瘾者的共同点是,一旦成瘾,他们将不再满足于初时的感觉,总是日益变本加厉地追求更大的刺激与深度的愉悦效果。科尔博指出,精神病态的程度越高,因麻醉品所带来的愉悦程度就越深。这也是为什么成瘾者总是追求那些高效的或者大剂量的麻醉品。此外,科尔博还认为,由于成瘾性麻醉品尤其是鸦片类麻醉品有着瞬间提升人体功能的特点,所以它具有让某些性格不健全之人暂时回归到正常人格位置的功效,而这恰恰就是大部分康乐性成瘾者在戒毒之后为何又旧病复发的原因所在。[15]

科尔博在其长期的职业生涯中,一直坚持着成瘾现象乃是一种精神疾病的观点。与此同时,他也不断修正着对成瘾者的态度。20世纪20年代,他坚决支持从严执行《哈里森法》的有关规定,相信以严厉的法律手段将会大大有助于减少美国成瘾者的数量。[16]所以他积极支持联邦政府的禁止成瘾政策以及将违法成瘾者强制收监治疗的措施。不过,20世纪30年代后,他开始逐渐怀疑监禁成瘾者的做法是否正确,同时也对完全放弃维持成瘾疗法的效果心存疑虑。他认为,成瘾者需要“受到监督而不是受压抑”,所以他主张,将成瘾者放置在一个特设的麻醉品治疗机构里实施治疗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办法。[17]因此,从1935年开始,当他以首位医务主任的身份主持“列克星敦麻醉品农场”(The Lecxinton Narcotic Farm)的工作时,他就尽其所能让那些既是牢犯又是患者的成瘾者处于一种相对轻松的环境之中。此外,科尔博还极力反对像瑞茨蒙德·豪布森那样夸大其词地反对麻醉品成瘾者的宣传手段。当一些极端主义者主张以子弹解决成瘾的时候,科尔博则通过文章与电台,冷静而又耐心地重申其观点,即成瘾者乃是一种精神病患者,需要有人助其脱离困境。[18]到了晚年,科尔博的观点更加柔和,并开始抨击“联邦麻醉品局”在执法过程中的是是非非,而且对法律惩戒模式的批评越来越激烈。1962年,他就抗议道:“我们应该牢记的是,这个国家从这种疾病中所承受的苦难,并不比从那些因误导并对之进行疯狂打压而承受的苦难来得更多。”[19]这些内容乃是后话,限于篇幅不再展开。

科尔博的“成瘾精神病”理论对于引导美国社会在成瘾认识上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就他个人成就而言,他所主张的成瘾者主要是由精神病人构成的观点经常被人们引用,他对成瘾者的分类被列克星敦农场所采用这一事实本身,说明了他是那个名人频现的时代里唯一一个被美国官方所承认的学术权威人物。[20]虽然科尔博是美国毒品控制之医疗模式依附于法律惩戒模式的代表性人物,但是,需要牢记的是,正因为科尔博理论的权威性及其持之以恒的学术坚持,在成瘾现象被全面视为“罪恶”之后,在美国社会乃至专业领域中,它依然能够作为一个医学研究上的“痼疾”问题继续保持着其特殊的位置,并且使成瘾治疗的医疗模式最终崛起。而他的反对者们,也就是成瘾乃是普通疾病的主张者们显然就没有他那么幸运。在20世纪20年代医疗模式实施的艰难时期,恩尼斯特·毕肖普就被控告违反了《哈里森法》,长期遭受折磨,于1927年离世。被认为是主张维持成瘾治疗的代表性人物之一的威利斯·巴特勒在什里夫波特市所开的麻醉品诊所也被关闭,其本人则转向其他活动,直到晚年才重新复出。至于查尔斯·特利则辗转供职于一个私人资助的社会研究机构。在那里,他编撰了《鸦片问题》(The Opium Problem)一书。20世纪30年代,他退休回到了家乡康涅狄格州的火鸡农场。

到了20世纪30年代,特利等人所认为的成瘾者是正常人偶然上瘾的观点已被完全摈弃,而在科尔博及其同事们的努力下,精神病学理论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麻醉品成瘾认识的主流思想。[21]如同考特莱特所指出的那样,在美国严厉的联邦毒品控制的“古典时期”,“无论其意图与目的如何,精神病以及血缘上的个性错乱学说已经完全成为官方对麻醉品成瘾的正式解释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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