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由于献血者的血液中,可能存在细菌、病毒等病源微生物,尤其是输血结束后血袋处于开放状态,血袋本身及其污染的空间环境会带来潜在的生物危害,甚至引发院内感染。为了规范血袋的收集、运输和报废管理,防止设施、环境受到污染和发生输血交叉感染,更防止血袋流入社会被再次利用等,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和临床输血安全,必须严格执行血袋回收和报废管理程序。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18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