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三级医院、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合理用血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机构应当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提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对输血指征进行评估,制订输血方案,对于可进行自体输血的患者尽量进行自体输血治疗。自体输血有回收式自体输血、贮存式自体输血、稀释式自体输血等,自体输血可避免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如艾滋病、梅毒、疟疾等;可避免同种异体输血引起的差错事故、输血反应等;治疗过程中反复放血,刺激患者骨髓造血能力,提高患者术后恢复能力;自体输血可以节约用血,减少血液浪费,缓解血资源紧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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