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临床在输血完毕后,应立即将空血袋放入黄色医用垃圾袋,注明科室名称、血袋数量以及日期时间,并送至输血科置于2~6℃专用冰箱内保存24小时以上。废血袋保存24小时以后再集中处理主要是为了防止患者输血后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留取献血者样本做进一步的取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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