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日军在撤退时销毁了部分案卷,山西鸦片档案资料在战后“多残缺不全”,(86)1943年与1944年的生产情况已经无法搞清,但1945年关于鸦片生产的资料却保存了下来。不过为了掩人耳目,这一年日伪政权将罂粟改称“药草”,将罂粟田地改称为“药草园”。

《山西省药草栽种园设定计划纲要》指出:本省为栽种“药草”以供医疗之用,决定在治安良好、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置“药草栽种园”,采取政府监督、民间栽种的管理方法。1945年的“药草”种植指定区域为榆次、晋泉、清源、忻县、崞县、文水、交城、汾阳、太谷、祁县、平遥11个县,计划栽种面积为70000亩(表54)。“药草”的种植由民政厅负责监督,会同财政厅、建设厅办理。各县的栽种面积应绘图制表,如实上报,听候政府派人调查。“药草”栽种地不交粮食。凡是决定种植“药草”的农家,必须在6月底以前按照每亩20两(1两约相当于31.25克,20两为625克)的标准缴纳,收购价格为每两150元。除了缴纳额定的“药草”之外,剩余的“药草”也由政府全部收购,收购价格与方法另订。“药草”生产出现自然灾害,应采取以剩余补不足的办法,确保“药草”的收缴量。一个地区的“药草园”全部受灾,非经省政府确认,不得请求核减上交的数量。关于“药草”的栽种监督者与土药的收缴工作者以及奖励规则,另外制订办法。

表54 1945年度山西省日军占领区罂粟栽种面积与收缴鸦片情况一览表

地区名称 计划面积(亩) 实际面积(亩) 残存面积(亩)
太原 10000 2488 2425.46
晋泉 12000 9065.93 667.65
清源 8000 6716.6 3382.3
忻县 3000 3000 1814.4
崞县 3000 3000 2550.16
文水 10000 10000 3011.9
交城 5000 5000 2681.2
汾阳 3000 3000 687.72
榆次 12000 8706.36 677.28
平遥 5000 6606.59 402.65
祁县 5000 4758.08 149.31
太谷 2500 2500 49.35
离石 5000 1340 不详
合计 82500 66181.56 18499.38

资料来源:[日]内田知行:《山西省の日本军占领地区におけてアへン管理政策》,载大东文化大学《东洋研究》第112号,第42页。

从表54中至少可以看出三个问题:其一,与1942年相比,1945年山西罂粟种植区域明显缩小,只有13个县,相当于1942年26县的一半。这不是因为日军限制了种植区域,而是由日军在山西的占领区缩小造成的。1944年,日军在各个战场上已经处于被动局面,为了打通大陆交通线和支援太平洋战场,日军从华北调离了9个师团的兵力,中国抗日军队(八路军和其他武装)趁机发动了局部反攻。在华北敌后战场,八路军太行军区先后向蟠龙镇、榆社、武乡、水冶等县城发动进攻,迫使日军占领区缩小。同时,八路军晋绥军区也发动了攻势,攻克日伪军据点48处。这样,使山西日伪军龟缩于太原及其周围。日伪政权的辖区缩小,罂粟种植区域也不得不缩小。

其二,罂粟种植区域虽然缩小了,种植面积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了。1942年在26个县复查的罂粟种植面积为32561.18亩,而1945年13个市县的种植面积达到了66181.56亩,相当于1942年的2倍还要多。这个铁的事实戳穿了伪山西省公署在1942年2月下达的《五年禁绝计划》和1945年公布的《山西省药草栽种园设定计划纲要》的一切谎言。

其三,实际种植面积小于日伪政权的计划种植数量。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日伪统治基础薄弱,得不到农民的支持;二是八路军和国民政府军为了粉碎敌军的毒化阴谋,经常发动攻势,查铲游击区内的罂粟,使罂粟种植和鸦片生产并不安全;三是日伪政权用低价强制收购鸦片,使生产者无利可图,农民缺少种植的积极性。

1946年5月,山西省政府根据接收的残存档案资料,对于日军侵入山西8年时间强迫种植罂粟和税收、流毒等情况,提供了一组非常可靠的数据资料和人员情报资料:

“查敌伪种植鸦片,表面多系由伪华北禁烟局核定亩数后,饬由伪省政府及伪太原禁烟局通饬各县种植。”估计1938年、1939年、1940年、1941年、1942年与1945年共种植罂粟758485亩。“有完整报告者,卅年共87033亩;卅一年共种3469209(应为34692.09——笔者注)亩;卅四年共种6618156(应为66181.56——笔者注)亩。计产烟土,卅年191万余两;卅一年911452两;其余各年无法查证。”

“烟土系伪土业公会向伪华北禁烟总局总领,分配各地土膏店销售,估计8年共销29619840两。案查可考者,卅一年共销售224383两。

“据伪太原禁烟局三十三年统计,土膏店约有175处至181处。

“估计约有烟民7701135人。

“敌伪敛收烟毒税款,名目繁多,计有种烟执照费、土膏执照费、膏店执照费、售吸所执照费、销毁证费、查验证费、管内运照费、吸烟执照费、吸烟登记费、种烟罚款等,有案可考者,卅年共收伪币3709811元1角,卅一年收4848932元角7分。

“本省敌人主持毒化为派遣军司令官。其历年司令官为梅津美治郎、修冢岩松义、雄吉本贞一、澄田睐四郎。澄田睐四郎任内负责运售毒品者为该派遣军司令部臼神少校及其太原宪兵分队两宫少尉;主持播种鸦片者,为伪山西省政府顾问,敌人投降时之代理顾问为敌陆军联络部长(即特务机关长)大江庸夫。伪政府之主持毒化者,为历任伪省长及伪太原禁烟局长,罪行事实为种植鸦片,广设土膏店,贩运烟毒,征收烟税。”(87)

在这种纵毒政策之下,山西省的毒品生产和消费自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根据当时统计,太谷县种植的罂粟很快就超过6000亩,每年日伪政权通过鸦片勒索的税收大约有200万元。“各村烟铺林立,公开贩卖料面、金丹等毒品,平均每村3户,中善村居民仅有15户,就有3户从事毒品贩卖。每村每日平均售毒品200余元,太谷全年可销940万元。人民吸毒者50%以上,甚至9岁儿童亦有出入毒品店者。至伪组织中,县长以下人员竟有80%吸食毒品。”(88)

1939年日军侵占祁县后,立即从交城、文水等县运来罂粟种子,强迫该县农民种植。“县城附近的14个村庄第一年有393户农民种植鸦片面积193亩;第二年增加到864户,种植鸦片面积达871亩;第三年仍有775户,种植面积为775亩。日军把这些罂粟(鸦片)在祁县设立的加工厂中制成‘金丹’‘机器泡泡’‘料面’等,利用汉奸走狗武进山、李良亭等组成的‘十大股’贩毒集团大肆贩卖毒品。这是所谓的头道贩子,以下有二道、三道、四道贩子。这些毒品贩子打着日本宪兵队的旗号,便无人敢来干涉,更没有人敢来哄抢,使得毒品如入无人之地,很快泛滥开来,吸毒之风也随之日趋严重。”(89)祁县北区共有78个村庄,约4万人口,“日军在这一地区疯狂推行毒化政策,致使该区有大小料贩子多达200有余。公开吸毒的人数高达3370之多,占到成年人总数的20%。其中会善村800多人,就有160多人吸毒。里村、原东等村抽料子的人几乎占本村人口的70%,而且是男女老少一齐抽。离城较近的12个村,加上同蒲铁路南2个村庄,共9300人口,吸上料面的就有2027人,占到22%”。(90)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12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