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维持治疗概述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是对吸毒成瘾者选用适当的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减轻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防止因注射吸毒引起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和扩散,减少毒品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减少吸毒引发的违法犯罪的一种治疗方法。

目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主要是指美沙酮维持治疗。美沙酮是一种合成的麻醉性镇痛药,其化学结构不同于吗啡,但是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成瘾性也较吗啡小。它也属于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如果滥用,也是一种毒品。用美沙酮维持治疗,实际上只是一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做法。实践表明,美沙酮具有对戒断症状控制显著脱毒治疗成功率高,服用方便,一次用药能维持24小时的临床效应等优点,是控制海洛因成瘾者毒品滥用和艾滋病传播的有效干预措施之一。

近年来,艾滋病、乙肝、丙肝等传染病在吸毒人群中迅速传播的情况比较突出,为了尽快控制艾滋病等传染病在吸毒人员中的传播,减轻吸毒者对海洛因的依赖和减少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我国在部分地区开展了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门诊,通过较长时间服用美沙酮来处理海洛因成瘾,并配合心理治疗、行为干预等综合措施,以最终达到减少毒品危害和需求的目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参加治疗的戒毒人员反映,美沙酮维持治疗可以使人免受戒断症状的困扰,降低复吸率,尤其是能够减少因注射毒品感染艾滋病的几率。药物替代治疗的费用与购买海洛因的费用相差巨大,有助于控制吸毒人员为获取毒资而引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24]

药物维持治疗制度

《禁毒法》第5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巩固戒毒成果的需要和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情况,可以组织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由此可知,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其他部门或者单位无权开展这项工作。另外,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必须依照《禁毒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巩固戒毒成果的需要和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的原因、范围、严重程度等实际情况组织进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大力推进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实有吸毒成瘾人员300人以上的县(市、区)都要设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实有吸毒成瘾人员1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逐步设立服药点。要逐步将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纳入社会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体系。”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12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