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以助人自助为理念,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和良性运行的重要制度。社会工作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实践证明,社工工作是社会的稳定剂、润滑剂和减震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专门人才,能够协助政府预防或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助人自助为宗旨,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在社会服务与管理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戒毒工作因其艰巨性和复杂性无疑需要不同专业之间的配合,比如禁毒部门、法律部门、医疗部门、精神卫生部门以及社会工作部门,前提是不同部门在戒毒领域可以发挥各自独特的功能。禁毒部门、法律部门、医疗部门、精神卫生部门在戒毒领域的独特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社会工作在戒毒领域的独特贡献却不是自明的,它尤其被质疑治疗功能脆弱。其实,社会工作在戒毒领域是可以发挥独特作用的。社会工作实务模型强调“人在情境中的状态”,即案主的心理因素和他的社会环境因素都是戒毒社会工作者工作的重点,这就大大超越了单纯心理学派或社会环境学派的观点。我国香港地区针对药物滥用人士的戒毒康复模式就带给内地很多启发。上海、深圳等城市在借鉴香港等地戒毒社会工作先进经验基础上,进行了戒毒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诸多探索和实践。

戒毒社会工作的核心概念

戒毒社会工作

是指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戒毒康复工作领域,由具备一定戒毒和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对工作对象提供生活关心、戒毒康复帮助、就业指导、法律咨询服务和行为督促的一种工作过程。

药物滥用人员

目前,对药物滥用人员的定位主要有四种,即心灵上犯罪者、违法者、患者及有需要者。神职人员认为药物滥用人员滥用毒品是严重的心灵犯罪,只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才可能解决药物滥用问题;执法人员认为药物滥用人员滥用毒品的行为系违法行为,认为药物滥用人员需要为其错误行为付出代价,应对其造成的社会损失做出补偿;医护人员认为药物滥用行为系“慢性复发性脑病”,认为吸毒行为就像传染病一样,只要针对相应的毒品,助其断瘾,治好病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社会工作者则相信药物滥用行为源于未获满足的心理需求和未能调适的精神压力,认为只要有效解决导致药物滥用行为的成因,便可解决药物滥用问题。

这四种对药物滥用人员的定位,不但影响人们对药物滥用人员的看法(如“罪人”具有明显的道德意味,“违法者”具有明显的法律意味,“患者”、“有需要的人”则更具中性意味),而且也影响到相应的治疗策略。例如,将药物滥用人员定位为“违法者”的人赞成用强制方式来进行治疗和康复;将药物滥用人员定位为“有需要者”的人会侧重找出药物滥用人员的社交和心理等需要,通过辅导和家人支持,让药物滥用人员戒掉毒瘾;神职人员则认为通过心灵的洗礼,可以让药物滥用人员戒除毒瘾,重新做人;医护人员则倾向于运用药物和精神治疗,使药物滥用人员戒除毒瘾,消除病症。

目前在戒毒社会工作实践中,戒毒社会工作管理者和一线戒毒社会工作者普遍接受了医学模式的定位,即认为药物滥用行为是一种“慢性复发性脑病”。这样,戒毒社工在开展帮教服务工作的时候,对药物成瘾者的定位就不单纯是“违法者”,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患者”,即“特殊的患者”。虽然这种定位离社会工作支持的“有需要的人”还有一定距离,但总比过去更科学、更进步一些,从而为戒毒社工开展服务和辅导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人性前提。

社交依赖

通常我们理解的药物依赖主要有两种,即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生理依赖是指吸毒者身体的器官、功能受药物控制,久而久之便会产生耐药性,而一旦停止服用该药物,又会出现强烈的戒断症状,令吸毒者异常痛苦;心理依赖是指吸毒者在心理上通过药物获得满足感或逃避现实生活中的痛苦,靠药物得到所需要的慰藉。生理依赖通常通过医护人员用药物辅助,往往可在一至两星期便“断瘾”,而心理依赖则需长时间康复和辅导,才有机会真正摆脱药物的控制。

除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外,吸毒者实际还有第三种依赖,即社交依赖。社交依赖是吸毒者因受某些社群的亚文化影响而开始吸毒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得到小圈子成员间互相默认甚至赞许,逐渐养成了习惯。有些吸毒者成功戒除了“身瘾”,并且也摆脱了“心瘾”,却在回归社会后经不起朋辈的教唆再次吸毒。可见,社交依赖也是药物依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社会康复

与三种药物依赖相适应,吸毒者的康复也可以分为三种,即生理康复、心理康复与社会康复。生理康复是指吸毒者的身体功能基本恢复正常;心理康复是指吸毒者的心理功能趋向正常;社会康复则是指吸毒者社会功能的恢复,包括能恰如其分地扮演各种社会角色,有充分的社交技巧去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等。前两种康复日益受到重视,而对社会康复则重视不够。如果能在社会康复框架下,发展出诸如社区戒毒、社区宽容等理念,或许能为有效解决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提供可行途径。

理论基础与实务模型

药物滥用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不同社会人士基于价值立场和观察视角的差异,对其成因和后果的理解有所不同。这些不同观点及其相关联的干预策略构成了成瘾行为的主要理论模式。回顾这些成瘾行为的理论观点,指出其对戒毒康复实务的影响,是建构戒毒社会工作理论的必要前提。

成瘾行为理论的简要回顾

一、道德模式

这是一种最古老且至今仍然是对物质成瘾最普遍(为一般社会大众所认可)的观点。支持这种模式的人认为,上瘾是一种“罪行”,上瘾者是缺乏责任感甚至是道德败坏的人。因此,在干预策略上,这种模式认为只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才可能解决吸毒问题。持这种看法的多为执法机构、宗教团体等。

道德模式对戒毒康复实务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第一,在此模式下成瘾者被高度污名化;第二,它为一些宗教团体举办的住院戒毒服务(如福音戒毒)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疾病模式

支持这种模式的人认为,上瘾是一种疾病,上瘾者是疾病的受害者,他们饱受疾病的折磨,绝非道德败坏或不负责任。因此,相应的干预策略是运用药物和精神治疗,使吸毒者戒除毒瘾,消除病痛。持此看法的大多为世界卫生组织、临床医师、“过来人”及其家属等。

疾病模式对戒毒康复实务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第一,该模式将成瘾者从罪恶的国度中除名,使对成瘾者的治疗成为可能;第二,它为匿名戒酒( AA)、匿名戒毒会( NA)等自助性团体的治疗方案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学习模式

支持这种模式的人认为,上瘾是一种适应不良行为,是一种后天习得的行为。上瘾者是破坏性学习情境(家庭、同辈群体、社会亚文化等)的受害者。因此,相应的干预策略主要是心理行为干预,包括动机强化治疗、认知行为治疗、行为强化治疗、个体治疗、小组治疗、家庭治疗、社区强化方法、生活技能训练等。持此看法的多为临床心理学家、社会心理学家等。

学习模式对戒毒康复实务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第一,行为治疗成为治疗药物滥用的最普遍方法;第二,增强成瘾者的“自我效能”与防范“禁戒违反效应”(指康复过程中的案主倾向于将“偶吸”等同于“复吸”)构成防复吸策略的理念基础;第三,它为戴托普治疗社区( TC)等治疗模式提供了理论基础。

四、生理心理社会模式

该模式是目前成瘾行为领域比较流行的理论模式。支持这种模式的人认为,上瘾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现象,它在本质上是属于“生物心理社会学的”问题。因此,相应的干预策略也必须是整合性的,包括药物治疗、案主自我效能的增强、婚姻咨询、就业咨询、社交技巧训练、发展社会支持网络以及治疗策略的个别化等。持此看法的多为精神科医师、临床心理学家等。

生理心理社会模式对戒毒康复实务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第一,该模式是整合取向的,它试图整合药理学、生理学、行为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专业领域,这为戒毒康复实务提供了广泛的知识基础;第二,该模式本身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治疗方法,而是处理成瘾问题的一个概念架构,它客观上为其他治疗方法指引了方向。

总之,上述四种成瘾行为理论代表了目前戒毒康复领域的主要观点,它们对戒毒康复实务都产生了某种影响或启示。但是,四种理论观点对解释和处理成瘾行为都存在某种局限。道德模式排斥治疗的可能性;疾病模式使治疗成为可能,但又把成瘾原因归结为成瘾者本人;学习模式虽将关注焦点转移到成瘾行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但囿于临床概念,对于导致药物滥用的社会文化因素缺少关注,导致在面对没有戒毒动机的懵懂者时无计可施;生理心理社会模式提供了理解成瘾行为的概念框架,但其本身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治疗方法,对戒毒康复实务的指导作用有限。因此,在以社区为本的照管环境下,如何指导专业人员处理药物滥用问题,需要建构新的理论模式。

成瘾行为社会工作理论的建构

社会工作的传统和核心观点是强调“人在情境中”。从这一整体观和系统观出发,社会工作认为成瘾行为既有个体内在心理因素,也有社会环境因素,是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交互影响的结果。因此,成瘾行为的社会工作理论要将成瘾者的动机改变理论与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结合起来。

一、改变模型

心理学家詹姆士·普罗契卡和卡罗·狄克礼门提( James Prochaska&Carlo Diclemente,1982)提出了一个动机改变如何发生的模式。他们想了解,在自动自发和有治疗师协助两种不同情境下,人们为什么要改变?如何改变?他们提出的模式,包括一连串人们在试图改变的过程中所经历的阶段。改变模型将改变的心理历程划分为六个阶段,即懵懂期、沉思期和准备期、行动期、维持期、复发期。每个改变阶段动机准备状态都有不同,因而需要不同的干预策略。

二、社会生态系统理论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整合了一般系统理论和生态理论的观点,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基础理论之一,也是社会工作“人与环境的双重焦点”学术传统的重要体现。该理论认为构成整个世界的所有的区域、社区、家庭和其他与人共处的个体都可以作为世界中相互依存的一部分。所有这些部分(或次系统)都为其他部分的生存提供了条件。这种各部分间的相互依存和互动是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基本观点。因为系统中任何一部分的变化都会影响到作为整体系统的其他部分,因此只有当发生在次系统内和次系统间的互动关系被理解时这个系统才会被理解。从该理论视角出发,不但可以理解和分析个体面对的境况和问题,而且能够协助设定合适的介入方法以获得有效的改变。

根据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模型,社会生态环境是一种嵌入式的结构安排,它的每一部分都与它所相邻的部分相互包容。每一种结构的定义如下:①微观系统( microsystem) :是指个体直接面对和接触的人或事物,这些人或事物与个体的互动最为频繁,构成其最主要的生活场域,因此影响也最大。例如,家庭、学校、同辈群体、工作场所等;②中观系统( mesosystem) :指案主积极参与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生活场域间的互动关系。例如,家庭和工作场所间的关系,或者家庭和同辈群体间的关系;③外观系统( exosystem) :它是指并不将案主作为一个积极的参与者而囊括在其中的一个或更多的背景,但是其中所发生的事件却会影响到案主生活在其中的生活场域。如父母的工作场所以及社会网络;④宏观系统( macrosystem) :是指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外观系统所处的更大的文化环境和亚文化环境。

三、成瘾行为的社会工作理论的建构

如果将上述两种理论观点进行整合,就能初步建构成瘾行为的社会工作理论,如下图所示。

关于成瘾行为的社会工作理论

关于成瘾行为的社会工作理论

从社会工作观点来看,针对成瘾行为的干预是从成瘾者没有任何改变动机的懵懂阶段开始的。在此阶段,懵懂者会抵制或拒绝任何改变的需要,因此干预的对象是个体所处的微观系统,干预的目标是在药物成瘾者头脑中播下对他们的药物滥用行为怀疑的种子。针对懵懂者的干预是社会工作理论区别于其他治疗模式的最大不同之处,其他治疗模式完全忽略懵懂阶段,他们的治疗是从成瘾者想改变时才开始的。

当药物成瘾者开始表现出哪怕是最轻微的矛盾心理时,沉思和准备阶段开始了。此时社会工作者干预的对象就必须从微观系统转移到使用者身上,干预的目标是促使案主在认知方面有所改变,而不是促使其行为发生改变。

行动阶段的干预对象会继续集中在案主个体身上,但也会开始拓展注意范围来考虑微观系统的干预,干预的目标是促使案主行为和生活方式发生改变。

维持阶段的干预对象是全面和系统的,包括个体层面的心理行为干预,家庭、工作和社会支持网络干预,以及社会政策和文化层面的干预。干预的目标是增强案主的自我效能、恢复和发展其社会功能等。

复发阶段的干预对象重新回到个体及其微观系统,干预的目标是如何应对和认知重组。不过,改变的各个阶段并不是简单的线性模型,也不是一个循环式运动过程,而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复发是戒毒过程中的必然规律,而不是意外事件,案主的每一次复发,事实上离其社会康复更近了一步。

基于以上分析,成瘾行为的社会工作理论不但为戒毒社会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尤其考虑到戒毒康复人员的非自愿案主属性以及社区为本的照管环境,而且为戒毒康复人员的综合干预提供了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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