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治疗包括急性中毒(轻度、中度、重度)、慢性中毒、戒断症状、防复吸药物治疗、并发症、合并症的治疗。药物治疗是下一步心理行为治疗的基础或前提,该工作大部分由戒毒所、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性医院的医务工作者完成。本节主要介绍戒断症状的治疗、精神症状的药物治疗,其中戒断症状的治疗本节只介绍一些总的知识,具体的用药可以参看《实用戒毒医学》毒品各论,防复吸药物维持治疗将在《实用戒毒医学》的第十一章“降低危害的理论与实践”中予以介绍,急、慢性中毒的治疗参见毒品各论,一些躯体合并症、并发症的药物治疗在毒品各论中有过部分介绍,没有介绍的请大家参看相关的医学书籍,本章未予介绍。

对戒断症状的治疗俗称脱毒治疗,脱毒治疗是戒毒治疗的第一阶段,是指在隔绝毒品的条件下,通过药物和非药物手段,以消除或减轻毒品依赖者急性戒断症状、恢复自然生理状态为目的的治疗过程。能否顺利完成脱毒治疗是关系到患者能否进入下一阶段治疗的关键。脱毒治疗应尽可能地减轻或消除戒断症状,同时治疗躯体并发症。因此,脱毒治疗过程中应针对受治者个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治疗药物和治疗方案,以最有效地控制戒断症状和治疗并发症,使整个脱毒过程安全、顺利,并为下一阶段的康复治疗创造条件。

完成脱毒治疗并不是治疗的结束,而是进一步治疗的开始,它仅仅意味着受治者躯体症状的消除或基本消除,而更多的诸如行为、情绪、态度、思维、职业技能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问题还有待于在随后的康复治疗中加以解决。单纯的脱毒治疗,其效果是有限的,因为它不是戒毒治疗,更不能替代戒毒治疗。

脱毒治疗目的

脱毒治疗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戒毒过程中要解决的全部问题,脱毒治疗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有其本身的侧重点和治疗目的。

就吸毒者而言,其吸毒行为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身体依赖与成瘾,前者表现为戒断症状,后者则应加上对毒品的强烈渴求感。从这个意义上讲,脱毒治疗的侧重点应该放在解决身体依赖方面——减轻和消除戒断症状。

脱毒治疗阶段的目的主要有:①尽可能缓解和控制戒断症状。有的毒品依赖的戒断症状不明显,如致幻剂PCP,脱毒治疗并不需要,但大多数毒品依赖是需要脱毒治疗的,比如阿片类、氯胺酮。需要掌握脱毒治疗技术的一个理由是我国的毒品大多不纯,比如在冰毒中有的掺杂有阿片类,因此冰毒的戒断中会出现疼痛、腹泻、哈欠等阿片类依赖的戒断症状;②使脱毒者能以合作、信任的态度和方式接受进一步的行为矫正、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为进一步的心理治疗与康复创造条件;③治疗与吸毒相关的合并症、并发症,必要时需要多科室联合治疗。

脱毒治疗原则

在临床脱毒治疗工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三条原则:

  1. 尽可能控制戒断症状,确保脱毒成功。
  2. 单纯的治疗方法和治疗药物,不可能适用于所有脱毒者,应根据脱毒者的吸毒史、吸毒量、身体状况、住院时间,采取不同的脱毒方法和不同的脱毒药物。
  3. 重视管理。脱毒治疗既是一个医疗过程,也是一个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过程。在医疗方面,要重视脱毒过程中出现的戒断症状、并发症和躯体其他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在管理方面,要建立严格的病房管理制度,对脱毒治疗中的不良行为进行限制和干预,在家庭中进行脱毒时同样要重视管理。

脱毒治疗方法

常见的脱毒方法可分为药物脱毒法、物理脱毒法、自然脱毒法。

药物脱毒法:指利用各种药物减轻戒断症状,逐渐消除依赖者对毒品的躯体依赖性的一种治疗方法。此法应用广泛,患者容易接受。

阿片类依赖的药物脱毒法主要包括激动剂替代疗法(如美沙酮、乙酰美沙酮、阿片)、部分激动剂替代疗法(如丁丙诺啡)、非激动剂脱毒疗法(如可乐定、洛非西丁、东莨菪碱)、拮抗剂催瘾脱毒疗法(如可乐定-纳曲酮、巴比妥-纳洛酮)、中医药脱毒疗法(如福康片、灵益胶囊、益安回生口服液、济泰片、扶正康冲剂、安君宁、康复欣、玄夏脱毒胶囊、十复生胶囊、香藤胶囊、金甲王颗粒、参附脱毒胶囊)。以上疗法中以美沙酮替代递减疗法、丁丙诺啡替代递减疗法最为常用。其他兴奋剂、大麻、氯胺酮依赖的脱毒治疗主要是对症治疗、促进排泄、支持治疗。

物理脱毒法:指利用各种物理手段(包括针灸、戒毒仪)减轻患者戒断症状的一种方法。此法对部分急性戒断症状和部分稽延性戒断症状的控制具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常用的有韩氏戒毒治疗仪。

自然脱毒法:指不用任何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强制患者不吸毒,让戒断症状自行消失的一种方法。对于阿片类依赖者,由于不用药,患者会出现明显的戒断症状,出现竖毛、起鸡皮疙瘩、寒战,故又名“冷火鸡”疗法。此法简单、时间短、节省开支,不足之处是患者比较痛苦,适用于身体素质较好、年轻的轻度依赖者。本法包括泰国的水桶排水法、印度的强迫行军疗法和我国的“捆绑”疗法。

脱毒药物的选择

选择脱毒药物时,应考虑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1. 药物是否经过国家医药部门审批:只有通过国家医药部门正式审批手续的药物才具有可靠性。目前,国内号称可以用于脱毒的药物很多,但有不少药物并没有通过国家医药部门的审批,有的甚至含有违禁药品,需要注意。
  2. 疗效是否确实:疗效是指对戒断症状的控制速度和控制程度。对戒断症状的控制速度越快,控制得越是全面,该药物的优越性越明显。一般说来,凡是经过国家医药部门正式审批的药物,其疗效基本上是可靠的。但对其他未经国家正式审批的药物,在选用时要持谨慎态度。
  3. 自身是否容易成瘾:有些戒毒药物(如美沙酮),虽然可以有效地控制戒断症状,但其自身属于麻醉品,有较强的成瘾性。因此,除非政府批准的、管理完善的治疗机构,否则不应该用它进行脱毒治疗,而非阿片类药物可乐定、益安回生口服液、福康片等因没有成瘾性,适合门诊戒毒与家庭戒毒。
  4. 副作用是否严重:副作用也是考察戒毒药物优劣的因素之一。一般说来,副作用越严重,服药后就愈难以耐受,对最终疗效也往往有不良影响。不过,对于国家认可的产品,只要在服用时严格遵守医嘱,就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对于可乐定等非阿片类药物而言,虽然服药当时有一定副作用,但最终的脱毒效果较为满意。而用益安回生口服液、济泰片等中成药脱毒,副作用则相对较少,有的还有一定的防复吸功效,适合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维持治疗。
  5. 服用是否方便:多数人在选择戒毒药物时,会考虑药物的服用是否方便。一般说来,采用口服法的药物较受欢迎,而采用注射给药的则往往弊多利少。
  6. 价格是否昂贵:价格过于昂贵,戒毒者或家人往往难以承受,一个疗程的药物动不动就上千元,会影响患者对药物的接受程度。这主要是针对现有的中成药戒毒而言,应该说现有的益安回生口服液、福康片、济泰片,对中、轻度阿片类依赖都有比较确切的脱毒效果,但其昂贵的价格影响了它们在脱毒临床的广泛使用。

总之,对药物的作用要一分为二地看,既不要过分夸大,又不能一味贬低。在选择用药方面,应向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咨询,在他们的指导下,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用,同时还要配合其他措施综合治疗。

脱毒治疗的依从性问题

临床观察和研究结果均表明,相当比例的吸毒成瘾者难以遵从医师建议,坚持完成脱毒治疗。吸毒成瘾者的治疗依从性问题在国外研究中称为违背医师建议( against medical advice,AMA)而脱离治疗,是备受临床工作者关注的问题。

国外已有许多有关AMA影响因素的研究,其研究内容涉及不同的吸毒成瘾者和各种治疗模式,结果发现患者的年龄、婚姻状况、入院时是自愿还是法院判决、药物滥用的种类、既往戒断时间长短、治疗模式、医务人员等变量与AMA有关,年龄轻、单身、自愿入院、既往戒断时间短、可卡因成瘾者更易发生AMA出院,但各研究结果不尽一致。

国内研究发现海洛因依赖者不遵从医师建议脱离治疗者比例较高,占37%;还发现男性、存在多药滥用是未能完成脱毒治疗的危险因素,这可能与男性更倾向于坚持自己的决定,很难接受医务人员建议有关,存在多药成瘾者可能伴有其他问题、心理依赖较强而难以完成治疗程序。

在临床工作中应多关注这些危险因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可采用患者之间的劝说、入院时有效交流、小组治疗等方式来减少AMA的发生率,提高脱毒治疗的成功率。

脱毒完成的标准

接受脱毒治疗并不意味着脱毒成功,在医疗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并没有完成脱毒治疗或没有达到脱毒标准。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条方可认为达到阿片类依赖脱毒成功,其标准为:

  1. 停止使用控制或缓解戒断症状的药物。
  2. 急性戒断症状完全或基本消除,或仅残留少量轻度的戒断症状。
  3. 尿毒品检测阴性。
  4. 纳洛酮促瘾试验阴性。

脱毒者治疗完成后须注意的问题

完成脱毒治疗只是戒毒治疗的第一步,对于脱毒者而言,还有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面对和解决;对于医务工作者而言,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归纳起来,在脱毒治疗完成后,脱毒者和医务人员应该注意并正确处理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慢性稽延性戒断症状:刚刚脱毒的个体,中枢神经系统内与吸毒成瘾相关的神经递质系统功能并未完全恢复,尚处于再调整阶段,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此时,大部分人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睡眠障碍、情绪波动、心境不佳、烦躁、浑身酸软无力、骨关节和肌肉疼痛,有时还会出现流泪、流涕、哈欠和打喷嚏等症状,此即为慢性稽延性戒断症状。这些症状对于有过吸毒和戒毒经验的人来说,会自然地联想到毒品,并产生“再吸一口”的冲动。在复吸的原因中,此类症状占有较高的比例。

渴求:是指吸毒成瘾者的一种反复出现和不可抑制地、强烈地、顽固地想要得到和使用毒品的渴望和冲动。渴求感是整个戒毒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一种渴望再次使用毒品的冲动。吸毒成瘾者将其称之为“心瘾”、“想瘾”。渴求感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简单地靠意志压抑得住的,只要条件可能,它便如同机体内所产生的欲望一样,顽强地要求获得满足。这种冲动的有无,与脱毒治疗环境、脱毒治疗药物和方法并无明显的关系,而是毒品对中枢奖赏系统作用的结果。无论在何处、用何种方法脱毒,戒毒者对毒品的渴求感始终是存在的。渴求感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不是主观上想与不想的问题。在吸毒者的复吸原因中,渴求感占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躯体疾病:在脱毒后的相当长时间里,机体的抵抗力尚未恢复而处于较低的水平,患者易患其他各种躯体疾病,这本属正常,但问题的关键是大多数脱毒者一是会将这些疾病的症状“自然的”混为戒断症状;二是在他们的经验中,毒品是解决这些疾病与症状的“灵丹妙药”。许多脱毒者就是这样复吸的。

行为问题:由于长期吸食毒品,吸毒者的行为已偏离正常,与毒品密不可分。主要表现为用“药”压倒一切;生活一反常态,昼夜颠倒、家不常归、谎话连篇、低三下四;搞钱不择手段;情趣索然、懒惰无比。以上问题在脱毒后是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的,他们总是自觉和不自觉地故伎重演,使人们很难相信他们,总是怀疑他们还在使用毒品。以上问题的存在,使他们与正常人和社会之间形成一道屏障,难以回归正常社会,这也促使他们回到吸毒者群体中去,导致复吸。

家庭问题:长期使用毒品后,吸毒者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会处于一种紧张、对立、互不信任和不接纳的状态,相互之间沟通与交流也明显出现问题。吸毒者完成脱毒后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顺利回归家庭,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他们可能失去家庭支持系统的支持作用,重蹈覆辙。

职业问题:长期使用毒品后,吸毒者的职业功能受到明显损害,甚至丧失。脱毒后,脱毒者的职业功能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恢复的,特别是有的吸毒者本来就缺乏职业技能。

同伴问题:“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长期使用毒品后,吸毒者慢慢地失去了正常的朋友,而只剩下一些吸毒的朋友。对于他们而言,由于大家都使用毒品,所以都平等,没有歧视,有安全感。这就是吸毒者的同伴环境,不脱离这个环境,复吸只是时间问题。

以上问题都是在康复治疗阶段需要面对和加以解决的,其中最主要的任务是消除稽延性戒断症状、克服渴求、心理行为矫正和职业功能训练。为此,需要进行心理行为干预和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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