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5年,国际血液学共识小组提出血液分析仪(HA)检验结果复核措施41条标准,其中,PLT计数<100×109 /L时需进行复核。因不同HA计数PLT原理不尽相同,因此,应根据实验室使用仪器的检验原理特点,制定PLT计数减低时复核的规范流程。例如,对应用阻抗法(PLT-I)和光学法(PLT-O)及荧光核酸染色法(PLT-F)的仪器,复核流程可包括:

一、HA首次检测PLT减低的标本:可用PLT-F及血涂片复核,检验结果与临床符合即可发出报告。

二、HA非首次检测PLT减低的标本:如仪器无报警,阻抗法(PLT-I)和光学法(PLT-O)的结果均可靠;如出现PLT报警信息,PLT-I法计数结果可能误差较大;用光学法通道再复核,如两次结果相近,可直接发出报告;如两次结果差异较大,则须血涂片复核。

三、血涂片镜检:如验证仪器PLT计数真性减低,则可直接报告临床;如见血小板聚集等,则验证仪器PLT计数假性减低,之后,应改用枸橼酸钠抗凝剂或在血标本中加阿米卡星后复核,用光学法通道检测,并进行血涂片镜检,如见PLT聚集消失,则可报告结果,如PLT聚集未消失,则须用流式细胞仪计数PLT,可做出准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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