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早期(高凝期),需要实施抗凝治疗。继后出现的消耗性低凝血期,在抗凝治疗的基础上需补充所消耗的血液成分。若DIC的原因可以去除,往往可以达到满意的止血效果。可供选择的主要制品包括:

  1. 新鲜全血:可提供血小板以及除组织因子以外的全部凝血因子,纠正DIC的消耗性低凝状态;
  2. 新鲜冰冻血浆:新鲜冰冻血浆所含凝血因子浓度比新鲜全血提高近1倍,是DIC患者较理想的凝血因子补充制品;
  3. 纤维蛋白原制品:适用于DIC伴有明显低纤维蛋白原血症或出血极为严重者,使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达到1.0g/L以上为宜;
  4. 血小板悬液:血小板计数低于20×109 /L,或有严重脏器出血的DIC患者,需紧急输入血小板悬液,使血小板达到有效止血水平;
  5. 其他凝血因子制品:凝血酶原复合物(prothrombin complex concentrate, PCC), 含 FⅡ、FⅦ、FⅨ和FⅩ,多在PT明显延长或相关凝血因子水平明显减低时输注;FⅧ浓缩剂,多在APTT明显延长或因子FⅧ活性明显减低时输注。
然而,DIC的治疗最为重要的是解除病因,辅以上述措施,有助于病理生理反应的减轻甚至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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