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作为胎儿治疗手段的一种,胎儿宫内输血是胎儿学科中的基础,它涉及宫内治疗的禁区,采取了宫内干预。不仅能成功矫正多种原因引起的胎儿贫血、水肿、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等病症,促进胎儿的健康成熟发育,而且可延缓疾病的发展,为进一步的治疗争取宝贵的时间。在妊娠33周以前,少数血型不合的胎儿会过早发生严重的溶血,为了保证胎儿发育和纠正胎儿贫血,以维持到可以引产的孕周,应及早使用宫内输血。宫内输血采用与母亲血型一致的悬浮红细胞。在B超引导下,将悬浮红细胞输注至胎儿脐静脉,每隔3~4周可再输血一次,直至妊娠33~34周,胎儿成熟后再进行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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