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丸是指一类具有致幻和兴奋作用的苯丙胺样合成毒品,它不是指一种毒品,而是泛指“一类毒品”。摇头丸是一个集合名词,它包括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 MDMA)、3,4-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 MDA)、3,4-亚甲基二氧基乙基苯丙胺( MDEA)三种类型的摇头丸,在我国主要为MDMA型摇头丸。

MDA于1910年由德国制药业巨头默克( Merck)公司首次合成,1912年又合成MDMA,并在1914年获得专利。MDMA原来是德国默克公司用于制造某种凝血药物时的化学中间产物,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摇头丸的奇妙作用并没有获得广泛关注,尽管默克公司取得了它的专利权,但却将其搁置起来,很快便忘在了脑后,关于MDMA的药理学研究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得到进一步开展。

摇头丸再次进入人们视线是在20世纪50年代,地点则从欧洲转到了美国。冷战时期,美国军方对大量迷幻药物进行了一系列试验,试图找出一种可以让人招供的麻醉药物。当时,摇头丸的代号是1475。不过,同LSD相比,摇头丸在这方面的作用逊色许多,因此也没有能够得到足够重视。60年代中期,MDA的流行滥用在美国出现,70年代MDA被列为管制药品。直到1976年,生物化学家亚历山大·舒尔金( Alexander Shulgin)才让摇头丸成了一种与文化密切相关的富有传奇性的药物。

在舒尔金的年轻时代,这位俄国移民的儿子就对迷幻药物的作用深感兴趣。后来,他为道氏化学公司( Dow Chemicals)发明出了一种大受市场欢迎的杀虫剂,被奖励可以研究任何他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从这时起,舒尔金开始合成并在自己身上试验各种致幻剂。在他合成并试验的179种物质中,第109种正是摇头丸。

舒尔金之所以后来被称为“摇头丸之父”,并不是因为他在研究和重新发现摇头丸上的贡献,而在于他对摇头丸的流行起到的推动作用。他将摇头丸介绍给自己的一些心理学家朋友,没过多久,这种能够让人兴奋的药物就在专业人士的圈子里静悄悄的流行起来。据统计,在1977年,约有4000名心理医师在自己的诊所中为患者开出摇头丸。不过,由于担心引起争论,这种做法都是在暗中进行的。Shulgin和Nichols在1978年首先报道MDMA对人类所产生的心理效应,激起了人们对这类化合物可能有助于心理治疗的兴趣。随后精神病学家的临床研究结果发现,MDMA能增强患者与医师之间沟通的能力,使患者对自己的问题有更深的洞察力,故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作为辅助药物用于心理治疗。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MDMA作为致幻剂被美国青少年用于通宵舞会后才开始流行起来,这直接导致了它在1985年被美国政府宣布为非法,随后受到管制。

摇头丸悄然流传的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波士顿集团( The Boston Group)旗下的一家制药公司察觉到了摇头丸潜在的巨大商机,开始大举推广并宣传这种药物。这家公司大批招募可口可乐零售商加入销售其生产的“XTC”牌摇头丸的队伍中,并在酒吧、舞厅、同性恋俱乐部等娱乐场所大力推销摇头丸。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时,摇头丸已经成为最畅销的迷幻药物之一。

早在1977年,英国便宣布摇头丸为非法药物。1984年,英国21岁青年伊恩·拉库姆一次吞服18粒摇头丸而死亡,他是有记录的因服用摇头丸被夺去生命的第1位牺牲者。1985年,美国一位民主党参议员提议美国缉毒署取缔摇头丸,同年7月,美国缉毒署( DEA)将其列入管制药品法( CSA)表Ⅰ管制,其类似物MDEA于1986年被作为策划药管制,禁止医师开处方,不得将它用于医治任何疾病。1987年美国首次报道了5例与用MDMA有关的死亡事件,均为猝死。1988年,美国缉毒署宣布取缔MDMA,并声明在全世界范围内予以查禁。

据有关资料统计,1985年美国出现28起因吞服摇头丸而引起的紧急情况。1992年增至236起,1999年为2850起,并有9人不治身亡。1989年,英国在第一次大规模扫毒行动中共抄出32 000粒摇头丸,1999年全国抄出数为540万粒,2000年仅海关就截获910万粒。德国的摇头丸大部分来自东欧国家,汉堡一名男青年吞服摇头丸后出现精神失常,用快刀切腹自杀。

目前美国和西欧各国对本国非法MDMA现用率未能做出确切估计。Saunders认为英国有900万青年人用过MDMA。有资料表明在英国31%的16~25岁的人承认用过MDMA,大多数是在舞会中使用,其中67%的人声称他们的朋友也用过此药。两项全英格兰学校学生调查表明,4. 25%的14岁和6. 0%的15岁青少年承认用过MDMA。据英国报刊报道,在英国周末约有50万~100万青年使用此药。疯狂的舞会场景可能是使用MDMA爆炸性增长的主要原因。

我国于1994年第一次报道摇头丸滥用,随后报道不断增多,滥用地点大多在迪斯科舞厅、歌舞厅、俱乐部、酒吧等,滥用方式以啤酒送服占多数,约占60%,据被调查者称,啤酒送服“上劲”快,持续时间长。2002年以来,由于易被警方查获以及毒品亚文化的影响,摇头丸吸毒者人数正在逐年下降,面临被淘汰的边缘。据2012年的数据,我国苯丙胺类兴奋剂吸食人群中摇头丸仅占3. 4%,近10年以来新发现的摇头丸吸食者增加不多,现在的摇头丸吸食者大多为以前登记在册的。

据2013年UNODC的资料,就全球而言,摇头丸的使用有所下降,但欧洲似乎有所上升。按照前后顺序排列,欧洲、北美和大洋洲仍然是摇头丸的使用流行率超过全球平均数的三个地区。2011年摇头丸的全球年度流行率( 1940万人,也就是0. 4%的人群)低于2009年。

欧洲“摇头丸”市场有复苏的迹象,“摇头丸”类药物的缉获量翻了一番多(从2009年的595kg增至2010年的1. 3吨)。在美国,摇头丸的供应和使用也似乎不断增加,而大洋洲和东南亚“摇头丸”的缉获量也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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