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丙胺类兴奋剂相关和成瘾障碍的诊断主要依据可靠的病史、临床症状与体征、尿液毒品检测。在临床工作实践与研究工作中,推荐的诊断标准是DSM-Ⅴ。现结合DSM-Ⅴ将苯丙胺类兴奋剂相关和成瘾障碍的诊断标准介绍如下:

苯丙胺类兴奋剂成瘾的诊断标准

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使用导致明显的临床损害或不适,在12个月内至少出现以下至少两项症状:

  1. 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经常超过预计剂量或时间。
  2. 持续存在的停止或控制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的愿望,或曾有多次努力而失败的经历。
  3. 耗费大量的时间用于获得、使用以及从苯丙胺类兴奋剂的效应中恢复。
  4. 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的渴求,或强烈的欲望或者冲动。
  5. 经常因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不能履行在工作、学校或者家庭中的职责。
  6. 尽管因为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经常出现或加重社会或人际关系问题,但仍然继续使用。
  7. 因为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而放弃或减少重要的社会、职业或娱乐行为。
  8. 在对躯体有害的情况下仍然经常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
  9. 尽管了解经常出现的躯体或心理问题是由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引起的,但仍然继续使用。
  10. 耐受性,出现下列情况中的任意一种:a.需要增加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剂量才能达到过瘾或者希望达到的效果;b.继续使用同一剂量的苯丙胺类兴奋剂产生的效应明显下降。注意:此标准不适用于在医疗需要的情况下使用含苯丙胺类兴奋剂药物,例如治疗注意缺陷/多动症或发作性睡病的药物。
  11. 戒断症状,出现下列任意一条:a.出现特征性的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症状(参考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症状诊断标准的A和B项);b.苯丙胺类兴奋剂(或类似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使用可以减轻或避免出现戒断症状。

注意:此标准不适用于在医疗需要的情况下使用含苯丙胺类兴奋剂的药物,例如治疗注意缺陷/多动症或发作性嗜睡的药物。

标注:

  1. 早期缓解:先前符合所有的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所致障碍的诊断标准,且在至少3个月,不超过12个月内没有出现上述诊断标准中的任何一条的(例外:可能会出现符合上述诊断标准A4的情况
  2. 持续缓解:先前符合所有的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所致障碍的诊断标准,且在12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内没有出现上述诊断标准中的任何一条的(例外:可能会出现符合诊断标准A4的情况)
  3. 在受控制的环境下:这里指的是个体处于无法获得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受限环境中。

标注目前的严重程度:

  1. 轻度成瘾:出现2~3个症状。
  2. 中度成瘾:出现4~5个症状。
  3. 重度成瘾:出现6个以上的症状。

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诊断标准

A.最近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

B.临床出现明显的问题行为或心理改变(如:欣快或情感迟钝;变得好交际;过度警觉;人际关系敏感;焦虑,紧张,或易怒;刻板行为;判断受损)。

C.在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后短期内或使用过程中出现2个(或更多)症状或体征:

  1. 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
  2. 瞳孔扩大。
  3. 血压升高或降低。
  4. 出汗或寒战。
  5. 恶心或呕吐。
  6. 明显体重减轻。
  7. 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
  8. 肌无力,呼吸抑制,胸痛,或心律失常。
  9. 意识模糊,抽搐,运动困难,肌张力障碍,或昏迷。

D.上述症状和体征不能归因于其他躯体疾病,也不能用另外的精神障碍包括其他的物质中毒来更好地解释。

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标准

A.既往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较严重或使用时间较长者停止使用(或减少剂量)所致。

B.在A种情况后的数小时到数天内出现烦躁不安,同时出现下面3个(或更多)症状:

  1. 疲乏。
  2. 生动的不愉快的梦境。
  3. 失眠或睡眠过多。
  4. 食欲增加。
  5. 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C. B项出现的症状和体征导致在社会、职业或其他领域的功能明显受损。

D.上述症状和体征不能归因于其他的躯体疾病,也不能用其他的精神障碍来更好地解释,包括其他物质的中毒或戒断。

未特定的苯丙胺类兴奋剂导致的障碍

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障碍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特点,而且这些症状和体征导致社会、职业和其他领域的功能受损,但是不符合明确的苯丙胺类兴奋剂相关和成瘾障碍的诊断标准或任何其他苯丙胺类兴奋剂相关和成瘾障碍诊断标准。

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精神病性障碍的诊断标准

A.出现下面的任何一个症状:

  1. 妄想。
  2. 幻觉。

B.下面1和2的诊断依据来源于病史、躯体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

  1. 在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中毒、戒断期间或之后不久出现或停药以后A标准中的症状充分发展。
  2. A标准中所涉及的症状与苯丙胺类兴奋剂有关。

C.这种精神症状不能用非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引发的精神病性障碍解释,而且非苯丙胺类兴奋剂引发精神病性障碍有以下的特点:精神病性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之前出现,症状在急性中毒或严重戒断后很长时间(如1个月)持续存在,或者有其他的证据证明该精神病性症状不是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引起的(如病史中没有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史)。

D.这种症状发生在非谵妄期间。

E.这种症状对于个体的社会、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的角色功能造成损害。

注意:当A标准中的症状在临床表现中占主导地位并较严重时可以单独诊断,不再做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或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

标注:

  1. 在中毒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中毒期出现并发展
  2. 在戒断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期或戒断短时间内出现并发展
  3. 严重程度评估:根据主要精神症状的量化评估确定症状的严重度,症状包括:妄想、幻觉、精神运动性障碍以及阴性症状。每一个症状的严重程度均以过去7天内的最严重的时候进行评定,评定方法为0分(无症状)到4分(症状非常严重)五个级别进行评定。

注意:对于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即使没有严重程度的评估也可以诊断。

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的双相及相关障碍的诊断标准

A.一种突出的持续性的心境障碍,主要临床表现为高涨、扩张或心境易激惹,伴有或不伴有抑郁心境,或对所有或几乎所有活动的兴趣或愉悦感明显减少。

B.来自病史、躯体检查或实验室的证据显示存在下列2种情况:

  1. 诊断标准A的症状是在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过程中或不久后,或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接触某种药物之后出现。
  2. 苯丙胺类兴奋剂能够产生诊断标准A的症状。

C.这种心境障碍不能用非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的双相及相关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独立的双相及相关障碍的证据包括如下:症状的发作是在开始使用苯丙胺类兴奋剂之前;在急性戒断或重度中毒结束之后,症状仍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例如,约1个月) ;或有其他证据表明存在一种独立的、非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的双相及相关障碍(例如,有反复出现的与非苯丙胺类兴奋剂相关的发作的病史)。

D.这种障碍并非仅仅出现于谵妄时。

E.这种障碍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标注:

在中毒期出现:如果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和在中毒过程中产生的症状都符合诊断标准。

在戒断期出现:如果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和在戒断过程中或不久后产生的症状都符合诊断标准。

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A.在临床表现中突出而持续存在的并占主导地位的情绪问题是抑郁情绪和兴趣降低,快乐消失,活动减少。

B.下面1和2的诊断依据来源于病史、躯体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

  1. 在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中毒、戒断期间或之后不久或停药以后,A标准中的症状充分发展。
  2. A标准中所涉及的症状与苯丙胺类兴奋剂有关。

C.这种抑郁不能用非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引发的抑郁解释,而且独立的抑郁障碍有以下的特点:抑郁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之前发作,症状在急性中毒或严重戒断后很长时间(如1个月)持续存在,或者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是独立的抑郁而不是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所致的(如病史中没有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史)。

D.这种抑郁发生在非谵妄期间。

E.这种抑郁导致个体的社会、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的功能明显受损。

注意:当A标准中的症状在临床表现中占主导地位并较严重时可以单独诊断,不再做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或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

标注:

  1. 在中毒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中毒期出现并发展。
  2. 在戒断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期或戒断短时间内出现并发展。

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焦虑障碍的诊断标准

A.在临床表现中惊恐发作或焦虑占主导地位。

B.下面1和2的诊断依据来源于病史、躯体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

  1. 在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中毒、戒断期间或之后不久或停药以后,A标准中的症状充分发展。
  2. A标准中所涉及的症状与苯丙胺类兴奋剂有关。

C.这种焦虑障碍不能用非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引发的焦虑解释,而且独立的焦虑障碍有以下的特点:焦虑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之前发作,症状在急性中毒或严重戒断后很长时间(如1个月)持续存在,或者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是独立的焦虑而不是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所致的(如病史中没有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史)。

D.这种焦虑发生在非谵妄期间。

E.这种焦虑导致个体的社会、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的功能明显受损。

注意:当A标准中的症状在临床表现中占主导地位并较严重时可以单独诊断不再做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或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

标注:

在中毒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中毒期出现并发展。

在戒断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期或戒断短时间内出现并发展。

在药物使用后出现:症状在药物开始或调整的时候或变化的时候出现。

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强迫和相关障碍的诊断标准

A.在临床表现中占主导地位的症状是强迫思维、强迫行为、皮肤搔抓、拔毛及其他聚焦于躯体的重复性行为或其他症状。

B.下面1和2的诊断依据来源于病史、躯体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

  1. 在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中毒、戒断期间或之后不久或停药以后,A标准中的症状充分发展。
  2. 标准A中所涉及的症状与苯丙胺类兴奋剂有关。

C.这些强迫症状不能用非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引发的强迫及相关障碍解释,而且独立的强迫障碍有以下的特点:强迫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之前发作,症状在急性中毒或严重戒断后很长时间(如1个月)持续存在,或者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是独立的强迫而不是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所致的(如病史中没有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史)。

D.这种强迫发生在非谵妄期间。

E.这种强迫导致个体的社会、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的功能明显受损。

说明:如果A标准中的症状在临床表现中占主导地位且严重程度充分,则可以在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或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基础上合并诊断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强迫相关障碍。

标注:

  1. 在中毒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中毒期出现并发展
  2. 在戒断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期或戒断后出现并发展
  3. 在药物使用后出现:症状在药物开始或调整的时候或变化的时候出现。

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睡眠障碍的诊断标准

A.在临床出现突出而严重的睡眠问题。

B.下面1和2的诊断依据来源于病史、躯体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

  1. A中的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中毒时或中毒后不久以及在戒断之后或用药时出现及加重。
  2. A标准中所涉及的症状与苯丙胺类兴奋剂有关。

C.这种睡眠障碍不能用非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引发的睡眠障碍解释,而且独立的睡眠障碍有以下的特点:睡眠障碍在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之前发作,症状在急性中毒或严重戒断后很长时间(如1个月)持续存在,或者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是独立的睡眠障碍而不是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所致的(如病史中没有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史)。

D.这种睡眠障碍发生在非谵妄期间。

E.这种睡眠障碍导致个体的社会、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的功能明显受损。

注意:当A标准中的症状在临床表现中占主导地位并较严重时可以单独诊断不再做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或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

特殊说明:

  1. 失眠类型:入睡困难或维持睡眠困难,睡眠中醒觉状态增多,或者不能再次入睡
  2. 日间睡眠增多的类型:睡眠增多是主要的主诉或者在醒觉状态下感到疲倦,或醒觉时间少于往常,而睡眠时间延长
  3. 白天睡眠增加的类型:主要特点是:日间过度嗜睡或在醒觉状态下疲乏,睡眠时间较长
  4. 深睡眠类型:在睡眠状态下出现异常的行为
  5. 混合状态: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睡眠障碍含有多种类型的睡眠方面的症状,但是没有相应占主导地位的症状。

标注:

  1. 在中毒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中毒期出现并发展。
  2. 在戒断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期或戒断短时间内出现并发展。

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性功能障碍的诊断标准

A.在临床表现中性功能障碍主导地位。

B.下面1和2的诊断依据来源于病史、躯体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

  1. 在苯丙胺类兴奋剂的中毒、戒断期间或之后不久或停药以后,A标准中的症状充分发展。
  2. A标准中所涉及的症状与苯丙胺类兴奋剂有关。

C.不能用非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引发的性功能障碍进行解释,而且独立的性功能障碍有以下的特点:性功能障碍在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之前发作,症状在急性中毒或严重戒断后很长时间(如1个月)持续存在,或者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是独立的性功能障碍而不是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所致的(如病史中没有苯丙胺类兴奋剂使用史)。

D.这种性功能障碍发生在非谵妄期间。

E.这种性功能障碍导致个体的社会、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的功能明显受损。

注意:当A标准中的症状在临床表现中占主导地位并较严重时可以单独诊断不再做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或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

标注:

  1. 在中毒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中毒期出现并发展。
  2. 在戒断期出现:符合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的诊断标准,而且症状在苯丙胺类兴奋剂戒断期或戒断短时间内出现并发展。
  3. 在药物使用后出现:症状在药物开始或调整的时候或变化的时候出现。

标注目前的严重程度:

  1. 轻度:性功能障碍占性活动的25%~50%的几率。
  2. 中度:性功能障碍占性活动的50%~75%的几率。
  3. 重度:性功能障碍占性活动的75%的几率或更高。

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性谵妄的诊断标准

  1. 注意(即指向、聚焦、维持和转移注意的能力减弱)和意识(对环境的定向减弱)障碍。
  2. 该障碍在较短时间内发生(通常为数小时到数天),表现为与基线注意和意识相比的变化,以及在一天的病程中严重程度的波动。
  3. 额外的认知障碍(例如,记忆力缺陷,定向不良,语言,视觉空间能力,或知觉)。
  4. 诊断标准A和C中的障碍不能用其他先前存在的、已经确立的或正在进行的神经认知障碍来更好地解释,也不是出现在觉醒水平严重降低的背景下,如昏迷。
  5. 病史、躯体检查或实验室发现的证据表明,该障碍是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直接结果。

注意:当诊断标准A和C中的症状在临床表现中占主导地位,且严重到足以引起临床关注时,应给予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性谵妄的诊断以替代苯丙胺类兴奋剂中毒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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