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首次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药物维持治疗作为戒毒措施进行立法确认;将原先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加了戒毒康复等相关内容。这标志着我国禁吸戒毒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强调对吸毒人员要教育、挽救,改变了原先对吸毒人员以惩戒为主的做法;将一直以来都是由公安机关一家行使戒毒职责,改变为由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参与戒毒工作,这些规定对有效解决毒品问题具有深远意义。

社区戒毒有利于将禁毒由政府行为、部门行为转变为全社会的行为。实践证明,要有效解决毒品问题仅靠政府号召、公安机关单打独斗是不可能实现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在整个戒毒工作中功效不可低估,由公安部门主导,街道、乡镇政府依法履行戒毒职责,力量大,资源丰富,方法多样,工作深入,可以有效地提高禁毒戒毒效果。[7]

社区戒毒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国累计发现并登记的吸毒人员达100多万人,把他们都当成吸毒违法者进行打击惩处,只能引起吸毒人员强烈的反社会心理,他们吸了戒、戒了吸,“破罐子破摔”,丧失了改正信心,甚至与社会对立,以身试法。吸毒人群相对于正常人群来说,他们的心态封闭,因为社会上只要听说某人吸毒,正常人就避而远之,但在吸毒人群中,因为都是吸毒者,遇有“知音”,就找到了“平等”。吸毒人群逐步走向被社会“边缘化”的窘境,使他们感觉自己被家庭、被社会抛弃了。因此,他们相互之间结伙抱团。这又会引发诸如抢劫、盗窃等一系列的“次生灾害”,对社会和谐稳定构成了直接威胁。实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就是要创造一个社会包容吸毒人员的氛围,让吸毒人群找到“家”的感觉,得到真情真爱,使之消除与社会对立的情绪,其行为和心理与主流社会合拍,重拾戒毒信心,彻底摆脱毒魔,回归正常生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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