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过程中应定期观察血象、肝肾功能和心电图变化等。血象需每周检查2次,肝肾功能每周期之前检查1次,疗程结束时检查1次,心电图可根据患者情况和用药种类复查。

当白细胞下降至3×109/L或血小板下降至8×109以下时,立即停药观察,必要时需做骨髓象检查,酌情应用升高白细胞的药物或成分输血。

有心功能异常者,不用或慎用蒽环类药物。

既往化疗后骨髓抑制严重者应特别注意观察。

年龄在65岁以上或一般情况较差者酌情减量用药。

化疗过程中若出现严重口腔炎或有腹泻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住院患者,每日记录化疗药物的反应、肿瘤变化以及血象检查结果,对于肿瘤标志物的复查结果也应详细记录,以便总结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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