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部反应
有栓塞性静脉炎和局部组织坏死。预防栓塞性静脉炎的方法是在化疗药推注后快速补液或避免直接推注药物,通过输液器的小壶将药物分段冲入,并间断放开输液夹,使液体不断稀释化疗药,减轻对静脉的刺激。局部组织坏死大多是由于化疗药外渗导致,若发生此类情况,应迅速停药,拔出针头,用生理盐水局部皮下注射,以稀释化疗药的浓度,并行局部冷敷。
二、胃肠道反应
食欲减退者给予开胃药物,有可能发生恶心呕吐者,治疗宜在空腹时进行;必要时化疗同时给予甲地孕酮或甲孕酮增进食欲,减少化疗反应;给予高蛋白、富含维生素、易消化的食物;必要时经肠道内或肠道外补充营养;但要注意营养不良的患者应适当减少化疗剂量。
发生腹泻者,避免食用对胃肠道有刺激性的食物,并给予止泻剂、收敛剂,以及肠道消毒剂如铋剂等,对于腹泻严重者应立即停药。
三、骨髓抑制
大多数化疗药都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临床上常因骨髓抑制而被迫中断化疗。骨髓抑制一般首先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继而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可出现全血象减少。
化疗开始时,即应同时服用保护性药物,如维生素B6、C,利血生、鲨肝醇及中药等;化疗或化疗后出现白细胞或血小板严重下降,应服用宁血糖浆、养血饮、白介素-11等;必要时应小量多次输新鲜血或进行成分输血;根据骨髓抑制的程度及时调整化疗药物的剂量甚至停药,同时予以抗生素预防感染。
四、泌尿系统损害
对于肾毒性大的药物,比如CDDP,一定注意进行水化处理;治疗中嘱患者多饮水,尽量减少损伤;如果患者化疗后出现了尿路刺激症状应按照尿路感染处理,给予小苏打、呋喃妥因等口服;根据肾功能的检查结果酌情调整药物用量甚至停药,出现血尿者要停止治疗。
五、肝脏损害
许多抗肿瘤药物可引起肝损伤,但多数药物仅在少数患者中发生轻度和一过性损伤。原有肝脏疾病、肿瘤侵犯肝脏或大剂量化疗可加重肝功能损伤,对这类患者需在化疗时合并应用保肝药物,如葡醛内酯(肝泰乐)、水飞蓟宾等;化疗中根据肝功能的检查结果适时调整药物用量,对有严重肝损伤,尤其是发生药物性黄疸者需停止化疗。
六、发热
化疗药物引起的发热,38℃以下者,可给予解热药物(有时也可在给药之前先给解热药),不必停止化疗,但如体温超过39℃者应考虑停药;因肿瘤坏死吸收引起的发热应注意引流,防止或减轻继发感染。
七、口腔炎及咽喉炎
首先要做好口腔护理,保持口腔卫生,采用具有消毒、收敛作用的含漱剂漱口;局部用1%亚甲蓝或泼尼松麻油涂布,发生溃疡者局部应用溃疡膜或西瓜霜;禁食对黏膜有刺激性的食物;必要时需要减少化疗药物的剂量,反应过重者停药。
八、脱发、脱须、色素沉着
一般无需停药或特殊处理,治疗结束一段时间后毛发可以再生,色素会逐渐减退。用药前给患者头戴冰帽使头皮冷却或用头皮止血带,均可减少药液进入头皮,减轻脱发。
九、其他
化疗药物有时可出现肺纤维化、心脏毒性、神经毒性以及脑血管意外。个别还可出现再障、中毒性精神病等,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理,必要时请相关科室进行会诊。
小结:唾液腺癌的化疗与鳞癌比较进展不大,尤其是腺样囊性癌,目前缺少特异性靶向药物,一旦发生远处转移,常用的化疗方案难以奏效,化疗后往往表现转移灶影像学提示没有明显增大。因此开发和研制有特异性针对腺样囊性癌远处转移的靶向药物是临床亟待解决的问题,可望随着人类对腺样囊性癌转移的分子生物学的深入研究和转化医学的发展,针对腺样囊性癌的靶向药物早日问世,特别是在专业学术团体的组织下开展多中心的临床研究,以造福于患者。
(郭伟 李生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