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身输血作为临床输血治疗的一种方式,其本身亦有严格的适应证标准和基本操作要求,患者只有符合自身输血的基本条件,才能保证其自身输血的操作过程安全、治疗效果可靠。患者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

  1. 年龄一般在18~65岁之间,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正常的可适当放宽,儿童自身输血的实施应结合其理解、配合能力及本身生理情况决定;
  2. 血红蛋白≥110g/L,血细胞比容≥0.33,长期血红蛋白较低者,标准可适当放宽;
  3. 血小板计数≥100×109 /L,且功能正常,对于无任何出血倾向者,标准可适当放宽至血小板计数≥80×109 /L;
  4. 凝血系统功能正常;
  5. 无严重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损害者,该脏器需要手术治疗者除外;
  6. 无感染性发热或菌血症;
  7. 无骨髓造血系统疾病或异常;
  8. 术前估计手术失血量≥600ml,儿童或身体弱小者适当放宽标准。

此外,所有接受自身输血的患者均应签署知情同意文件并归入病史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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