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改变的“阶段变化理论”( stages of change theory,SCT)由一些心理学家在1982年提出,后经过心理学家詹姆斯·普罗查斯卡( Prochaska)博士等人的充实和完善,于1992年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该理论认为:①行为改变是一个连续、动态和逐步推进的过程;②人们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是一个个人决策的过程;③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是行为改变的基础。该理论将行为改变分为6个阶段,分别是:

  1. 前预期( pre-contemplation) :为不打算改变阶段,即在未来6个月不打算改变,或有意坚持不改。如一个人意识到了某种行为对健康的危害,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要改变它的想法,或一个人根本没有意识到某个行为对健康的危害,所以根本也不可能有要改变这个行为的打算。
  2. 预期( contemplation) :为打算改变阶段,打算在未来6个月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如某人开始产生要改变行为的情感体验( self-reevaluation),在内心对行为改变进行权衡,出现矛盾的心态。
  3. 准备( preparation/getting ready) :为改变准备阶段,为行为改变做必要准备,未来1个月会改变行为。如某人已经完全放弃了不打算进行行为改变的想法( self-liberation),并做出行为改变的承诺,并且完全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当前的行为。
  4. 行动( action) :为行为改变阶段,如在过去6个月中,某人的目标行为已有所改变,但没有超过6个月。
  5. 保持( maintenance) :行为维持阶段,如某人已经达到行为改变的目标,并且已经持续新行为6个月以上。

“降低危害”究其本质而言,就是降低危害行为,而人的行为是可以改变的,趋利避害是一切生物的行为特征,人也不例外。在降低危害的具体实践中,所有活动都是一种行为改变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缓慢的、渐进的和停滞的,甚至是反复的过程。因此,行为改变的“阶段变化理论”可作为降低危害实践活动的基础,可为各类降低危害活动提供理论和技术指导。另外,行为改变的知信行模式( knowledge,attitude,belief,practice,KABP或KAP)也是降低危害实践中具有技术指导意义的理论,该理论认为行为改变是目标,为达到行为改变的目标,必须有知(知识和学习)作为基础,有信(正确的信念和积极的态度)作为动力。知识与信息是行为改变的必要条件,但知识与信息不一定能直接导致行为的改变。信念(态度)反映行为倾向性,要转变行为需先转变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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