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血小板输注无效是指患者在输注血小板后计数未见有效提高,临床出血症状未见改善,患儿至少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输注足量随机血小板后,没有达到理想的血小板增高纠正指数CCI值或临床止血效果不明显,可认为是血小板输注无效。血小板输注无效可由免疫性和非免疫性原因引起,对于儿童,多次输注血小板引起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原因主要是免疫因素,多次输注血小板引起的异体免疫和致敏,产生针对血小板的抗体,这种抗体可破坏输入的具有相应抗原的血小板而使输注无效。血小板表面共同抗原包括HLA抗原和红细胞血型抗原,其中HLA抗原不相合是引起免疫性血小板输注无效的主要原因,另一重要原因是血小板表面的特异性抗原(HPA)不相合。解决血小板输注无效的措施是输注“配合型”的血小板,即通过筛选,选择ABO血型相同、HLA和HPA均配合的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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