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I治疗甲亢
放射性碘治疗甲亢(尤其是Graves病)具有迅速、简便、安全、疗效明显等优点,一些国家将放射性碘治疗视为Graves病甲亢的首选方式。
放射性131I治疗主要适应于中度甲亢而年龄>25岁的Graves病,或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而不能继用,或长期治疗无效,或治疗后复发者;或合并心、肝、肾疾病等不宜手术,或术后复发,或不愿手术者。Graves病患者伴无功能性甲状腺结节时,应先作结节FNA,如确定为恶性或疑为恶性结节应早期手术治疗。如术后残留有聚碘组织或TSAb阳性,可行RAI治疗。但妊娠、哺乳期妇女(131I可透过胎盘,进入乳汁)、年龄<25岁的Graves病、严重心肝衰竭或活动性结核、甲状腺极度肿大并有压迫症状、重症浸润性突眼、甲亢危象和甲状腺摄碘不能或摄碘功能低下者禁用RAI治疗。
131I治疗有摄碘功能的甲状腺瘤
手术后进行放射性131I治疗可摧毁残留的微小肿瘤灶或转移灶。改用重组的人TSH(rhTSH)先刺激甲状腺(包括含TSH受体的癌细胞)及PET扫描来对转移灶进行定位与追踪,方法可靠,灵敏度高。但是,即使用TSH达到最大刺激,甲状腺癌细胞的摄碘能力也要比正常甲状腺低得多,约1/3患者的甲状腺几乎无摄碘功能,因此主张应用大剂量131I。如果发现残留的甲状腺癌组织或转移灶,通常可施以131I 1850~2220MBq(50~60mCi),如果是有功能的转移癌则剂量加倍。
转移性分化良好的甲状腺癌可用131I治疗。但其前提是需要有TSH的强有力刺激。为了达到该目的,常停用L-L4,使血TSH升高,但患者易发生甲减。应用rhTSH的优点是不发生甲减,接受的131I剂量减少,而且使131I在甲状腺肿瘤组织中的存在时间延长。(张娜 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