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与神经精神系统有关的皮肤病种类很多,其分类至今尚未统一。本分类不同于美国精神病协会(Americi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和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的分类,更强调临床医生便于使用。神经精神障碍性皮肤病可分为六类:

  1. 原本是属精神病,但通常先到皮肤科就诊的疾病:皮肤妄想症(寄生虫病妄想、气味妄想、受孕和污染妄想)、体像妄想(如变形恐怖、外阴痛及舌痛、皮肤疑病)、恐怖状态(如艾滋病恐怖、梅毒恐怖、性病恐怖、痣恐怖、疣恐怖、红色恐怖、年龄恐怖等);
  2. 群体性反应:如病体综合征、流行性臆病;
  3. 人为和故意造成的皮肤病:人为性皮炎、皮肤病模仿、自残和自伤、巫术综合征(witchcraft)、Munchausen综合征、补偿性神经官能症、刺激性皮炎;
  4. 经由自身不良习惯和强迫行为而加重的皮肤病:单纯性苔藓、神经官能病性表皮剥脱、结节性痒疹、剥脱性痤疮、拔毛癖、食毛癖、甲损伤、剔甲癖、舔唇唇炎、指节咬伤、Diogenes综合征;
  5. 由于过强的生理反应所致的皮肤病:多汗症及面红;
  6. 情绪因素可能起重要作用的皮肤病:掌跖水疱性湿疹、成人特应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银屑病、某些局限性或泛发性瘙痒症、斑秃、口疮症、酒渣鼻及慢性荨麻疹。情绪不稳定、紧张、焦虑、抑郁和挫折可能是此类皮肤病基本的发病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医学科学的进步,一些与心理社会因素明显相关的精神皮肤病的发病率也在上升,因而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此类疾病的病因、发病及治疗是非常必要的。

系统的医学参考与学习网站:天山医学院, 引用注明出处:https://www.tsu.tw/edu/2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