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是指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超过正常的一种临床综合征。病因未明的肥胖称为单纯性肥胖(simple obesity)或原发性肥胖(primary obesity);病因明确者称为继发性肥胖(secondary obesity)。WHO将BMI在25~29.9kg/m2者定为1度肥胖或超重(overweight);30~39.9kg/m2者定为2度肥胖,BMI≥40kg/m2者定为重度肥胖或3度肥胖。

2004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建议,肥胖的诊断暂按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的中国人超重及肥胖建议的诊断分割点。以BMI为标准,我国正常人的BMI在24kg/m2以下,>24kg/m2为超重,>26kg/m2为轻度肥胖,>28kg/m2为中度肥胖,>30kg/m2为重度肥胖。国外对肥胖的分级标准为:轻度30.0~34.9kg/m2,中度35.0~39.9kg/m2,重度≥40kg/m2,BMI<18.5kg/m2为低体重。为方便起见,临床常以体重(body weight,BW)作为肥胖的粗略估计方法,当体内贮积的脂肪量≥标准体重的20%(不是指实际体重≥标准体重的20%)时称为肥胖。但是,肥胖与“健壮(muscularity)”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体质概念,前者系指体内的皮下和内脏脂肪组织增多,伴体重增加;后者是指机体的骨骼肌发达,呈“超力型(sthenic type)”体型。如按标准体重衡量,肥胖的定义对于某些特殊个体(如健美和举重运动员)是不适用的。

本章重点介绍单纯性肥胖。肥胖和2型糖尿病(T2DM)及代谢综合征的发病率呈平行性升高,且并发症相互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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